陳宇一臉認真地說:“我真沒看見。我就死死盯着他們的包廂,他們進去之後,叫了幾次酒,還要了果盤。就是沒看見李富國進去。”
蔣翊對李準說:“你先說你的。”
李準說:“經過現場勘測,現場沒有看出打鬥的痕迹。也沒有什麼可疑的痕迹,隻是能夠從血迹來看,KTV不像是第一現場。根據血濺形态分析學,如果是擊打傷,血液将從死者的傷口呈現飛濺形态出現在現場。但是在現場的勘驗當中,那些血迹呈現滴漏狀,其實更像是提着某樣東西緻使。我初步推斷,那些血迹是抓着兇器,從而從兇器上掉落的。其餘的血迹呈現蔓延狀,很明顯死者當時就已經倒地死亡。有人将死者的屍體搬運到這個包廂當中。然而兇器上隻發現嫌疑人自己的指紋。”
接下來就是林鴻雁。她說道:“蔣隊,根據初步驗屍。死者的緻命傷在後腦勺往下三公分處。被人用玻璃制品的東西砸了腦袋之後,玻璃碎片狠狠紮進死者的後腦而緻命。玻璃能夠嵌得那麼深,明顯不是倒地緻使。根據死者後腦的裂痕和撞擊傷,以及死者發根的淤血與腫脹,可以确定死者死前是被人抓着頭發,撞向地面,讓玻璃碎片深深紮入死者的腦袋從而緻命的。”
簡單的一個彙報已經結束,大家都沉默下來。蔣翊依舊面色沉着,似乎是在思考。
這個時候,這個包間有人敲了敲門,李準去開門讓菜先上上來。這次難得的吃一頓好的,還是蔣翊請客,當即所有人看見那飯菜之後眼睛都直了。直勾勾盯着上來的菜,但是見蔣翊還是不動,衆人也不敢怎麼動。
蔣翊沒擡頭,但仿佛已經看到了他們的眼神,說了一句:“都這麼久了,這麼拘謹演給誰看呢。吃完就繼續幹活。”
陳宇在一邊笑嘻嘻地說道:“這不是看老大你今天狀态不對嘛。”說着就自主動筷開吃了,“嗳,那大雞腿是我的,我預定了,誰也别和我搶。”
“明明我先看見了,那就是我的。”
“既然你們這麼說,這豬蹄就是我的了。”
那邊鬧騰起來,隻有蔣翊依舊陷入這沉默裡。或許是因為在想剛才的案件,也或許是因為見到了沈秋嶼。
多少年沒見沈秋嶼了?十年了吧。畢竟現在的他二十八歲了。那麼沈秋嶼也是二十八歲。沈秋嶼是秋天九月份的生日,好像就在下個月才二十八歲。
沈秋嶼的樣貌其實并沒有特别大的改變,他當時就長得清隽好看,現在隻是五官褪去了稚嫩,全然隻剩下那遺世獨立的清冷之氣。看起來像是個拒人于千裡之外的——沒想到這個不愛說話的,最後竟然成為律師。
不知道怎麼想的,蔣翊放下筷子,拿出手機來。在搜索引擎上找了找,沒想到這樣一搜真就搜到了沈秋嶼的名字。看見照片上沈秋嶼一張證件照,旁邊挂名協名律師事務所第一首席律師。
至于其他的資料,他倒是沒有去看,而是直接怔愣地盯着這張照片就入神了。
顯然這張照片不是近期拍攝的,而是前幾年。因為在沈秋嶼的眉眼之間,并沒有剛才所見到的那幾分沉靜寂默的餘韻,那種餘韻像秋雨一樣,凜凜然,又都是淡然無謂之意。
可是這張照片的沈秋嶼,眉宇之間更多是一種淩厲的冷漠感,讓人不敢輕易靠近。
這是多少歲時拍攝的?二十四歲?還是二十六歲?反正不是現在。他十年沒有見過沈秋嶼了,對那十年的沈秋嶼一無所知,看見這張照片,仿佛還是見證了這十年内他的某一個人生過程。
心亂如麻,根本就吃不下什麼東西。隻能去用别的事情來填補那控制不住被牽引的思緒,于是蔣翊才吃了兩口,也沒坐多久,直接就從這裡站起來。也不顧身後他們的疑聲,隻說了一聲:“我先回去看看口供。”就這樣離開了這家飯店。
下了一整天的雨終于停了,隻是雨停,夜幕也降臨。路面上的水漬被燈光照射得熒熒發亮,蔣翊踏着水過馬路。
出來的時候才發現其實是下着毛毛細雨的,他的臉上被這細雨擊打,打得他微微眯着眼睛才感覺舒服一點。匆忙來到了警局門口,随意用手将沖鋒衣上的雨水撣落,直接朝裡面走去。
“蔣隊,你怎麼這麼快就回來了。”
蔣翊說:“先回來看看剛才的口供。”
“啊,蔣隊,可是就在剛才,口供被周航的律師拿去看了。那律師好像姓沈,就在——”
蔣翊沒有聽後面的話,隻是沿着熟悉的道路走過去。他看見沈秋嶼坐在那裡,鼻梁上架着一副無框眼鏡,神色認真而又專注,這樣就更加顯得他眉宇之間的那抹冷淡更為濃厚。更加顯得不近人情。
可是隻有蔣翊知道,沈秋嶼本人其實并不是不近人情,相反他高情厚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