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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試一下啊?”我忙問他。
“不用了,我相信你的判斷!”
“哦!”我傻傻地應道,脫下鞋,放到服務員拿過來的鞋盒裡。
付賬的時候,我看了一下顯示屏:798!心想:“真舍得,有錢就是好啊。什麼時候我也能随便買耐克、阿迪就好了。”
晚上我們吃了一個肯德基的全家桶,好飽。晴天好像對上次酒吧的事情還耿耿于懷,故意試探我說:“啥時候再陪我去酒吧啊?”
“不去!”我斬釘截鐵的說:“打死我也不去了。”
“哈哈,有那麼嚴重嗎?”晴天說:“不過你居然會吐,也真夠少見的。”
我嘟囔着嘴巴不理他。
“OK,OK,”晴天說:“那下次有聚會我們去KTV好了。”
晴天開車送我回了學校。下車的時候,晴天一把拉住我:“東西!”
“啥啊?”我疑惑,因為我沒帶包出來啊。
“鞋啊!”晴天把裝着剛買的耐克鞋的口袋甩了過來,說:“你自己試好的。”
“啊!”我忙退了一步,搖手說:“這不是你給自己買的嗎?。不行,我不要。”
“是給我自己買的呀!不過剛才我突然想起來,我的腳是41碼的,穿不了呀!”晴天狡诘地笑道:“買了穿不了多可惜,你就幫我穿穿呗!”說罷他把口袋硬塞到我手裡,然後上車關上車門,比了一個“電話聯系”的手勢就開車走了。
“這人咋這樣!”我呆立在原地。
但很快,我感到一絲以前從未感覺過的溫暖,一種被人精心呵護的溫暖。這感覺,太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