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防止簡疏文再搶,時桐三兩下把蘋果吃完,把蘋果核往垃圾桶裡一扔。
時桐站起來,看着書架上滿滿當當的書,問簡疏文:“當初你為什麼學法律啊?”
簡疏文把座椅轉過來,看着時桐,說:“小時候看港劇,裡面把律師拍得特别帥,像個大英雄一樣一直在維護公義,那時候我就想,以後我也要當律師。”
時桐轉頭看了簡疏文一眼,笑了笑,說:“現在覺得如何?港劇有沒有騙人?”
“律師是份職業,想怎麼當,取決于自己,我隻要做到無愧于心就好了。”
“答非所問。”
簡疏文又說:“大英雄我算不上,但維護公義的事,我還是做了幾件的。”
“比如關孜孜那個案子?新聞說顧辛很快就要被執行死刑了,很多人拍手叫好,說大快人心。”
顧辛的死刑來得太遲了,他逍遙法外了二十幾年,現在六十歲了才被執行死刑。但是,遲來的正義總比缺席的好。
提到顧辛,簡疏文的眼裡閃過一絲厭惡。簡疏文說:“我永遠忘不了顧辛那個充滿優越感的樣子,在法庭上的時候,他看向受害人父母的眼神充滿了輕蔑,甚至看法官也是,判決結果出來後他居然還敢當衆威脅審判長,真以為自己高高在上?”
“顧辛家裡人都當官,官還都不小,這樣的家族給了他優越感,他以為這一次他的家族還會和以前一樣把他完好無損地救出去,沒想到……”時桐從書架上拿下一本書翻了翻,然後放了回去。
簡疏文說道:“法律能讓這些充滿優越感的家夥不再優越——如果它能被有力地執行的話。”
書架上的書被簡疏文擺放得整整齊齊,看起來賞心悅目,時桐一邊一本一本書名看過去,一邊漫無目的地跟簡疏文聊天:“優越感……說起來,當初坤有金在我面前就挺有優越感的。”
簡疏文心裡“咯噔”了一下。
自從坤有金死後,時桐就極少再提起他,但這次卻主動提及。
時桐說道:“坤有金的骨灰,緬甸大使館,也就是中.央政府的人運了回去,又還給了我們北邊,說來好笑,下葬儀式還是我主持的。”
時桐繼續閑聊:“所以你說他跟我有什麼好優越的?鬥又鬥不過我,最後死在我手上,連葬禮都得靠我來操持,是不是?”
時桐還在叨叨,簡疏文卻沉默了。
簡疏文一直懷疑坤有金和時桐之間有點什麼,但時桐跟他說的故事版本裡這方面是空白的。
簡疏文和時桐之間偶爾會拿别人來開開玩笑,就比如不久前時桐在簡疏文面前說起錢信,但簡疏文知道,能拿來開玩笑的,往往是清清白白什麼也沒有的,真有點什麼的,反而不可能拿出來開玩笑。
時桐就從不拿坤有金來開類似錢信的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