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笑了笑,眼睫閃動間一滴豆大眼淚自眼底墜落,與周淮先成為“男女朋友”之後,她沒再哭過。
她想起了很多事……
許是積攢了有些日子,更是在寂靜的房間裡,這次江月真的可以觸摸得到地在眼前陪着自己。
沒有任何的顧慮地,她如幾個月前的電話裡那次難以控制住眼淚,但這次幸好是開心的:
“最近在周淮先那裡學會了一句話:愛是會延續的。但始終不變的是他媽媽最愛的是他爸爸,他爸爸最愛的是他媽媽。”
她初聞這句話時,躲在屏幕外的自己有過一轉瞬即逝沖動:
她真的有想過,能不能和周淮先一起把這個愛延續下去。
那天..透過手機的屏幕,自己好像看到了很多年的以後。
自己與周淮先會不會也是像與他的父母一般?也始終不變着這份愛。
他說的,愛會延續,且始終。
善始善終的溫情感情,淩歲穗之前從來沒見過,所以在她的觀念裡,隻能說是相信愛的确存在,但不會始終不變吧。
因為從她父母那裡,她看到的是:愛真的是瞬息萬變的。
淩歲穗的母親年紀其實不算大,她與淩歲穗的生父當時算是自由戀愛。
十四歲那年就因為所謂的愛嫁給了淩父,又在十五歲時生下了淩歲穗,即便在那個年代也算早婚早育了。
可是呢,淩歲穗的出生既像愛情的開始,又像引發戰争的導火索,後面的幾年裡淩家再無添新生命的動靜,原本平靜的生活漸漸變成了一汪死水。
淩父總是抱怨着淩母生不出男孩,在度過了幾年還算幸福的童年後,一切都在她看不到的地方在慢慢改變。
等到十八歲那會剛知道父母離婚的真相的時候,她發現他們就像是陌生人一樣,雖然之前對淩父沒什麼感情,但至少他對自己算不上冷漠。
在之後雙方離婚後的每一年裡,她發現那渣爹永遠都是一樣的說辭,每年都在交學費時開始觸發一句萬年不變的話:
你已成年,我無義務撫養你,但是看在你是我女兒的份上,我再養你幾年。
這句話始終萦繞心間難以消散,好像……她就是一個讨債的高利貸,母親卻每月提醒自己去要生活費,告訴自己這是對方應盡的義務。
畢竟是他出軌,是他在外面養了個小他十幾歲的小三和兩個毫無血緣關系的女兒。
可淩歲穗那時十七八歲,最是要自尊心的時候,她想和淩母說,自己可以不要他的東西,她可以靠自己。
但如果自己再不去争取法律上劃定的屬于她的東西的話……
母親放棄了那一半的房子、車子,為未成年的自己與這樣的人渣簽訂了協議,為她唯一争來的、白紙黑字的離婚協議上寫的東西,都是白費。
條款上一字一句寫着:資助淩歲穗考上大學後的一切學費與生活費,隻要淩歲穗想要繼續求學,就算是讀到博士,這一切的費用也都要男方承擔。
這從頭到尾這都是他的法律義務。
可淩歲穗不知道,淩母從來沒有告訴她,是一味地告訴淩歲穗,這錢是他必須要給的。
等淩歲穗成年後,對于完全由父親出學費和生活費這件事,她還以為是父親因為對自己的虧欠所自願的。
渣爹與淩母唯一的默契可能就在心照不宣地蒙騙淩歲穗這點上了。
他也知道淩歲穗不知道他們之間的協議,以為自己會一直維持着一個正面父親的形象。
所以,在那場離婚之後,她被判給了母親,最後留給母親的财産隻有她一個,在母親的三令五申下,她漸漸感覺好像自己不去讨要她為自己争取來的義務産物就算是背叛了母親。
淩歲穗被夾在這場相互報複之中,最後...再被扔下,再後來每個人都有了自己的新家庭,僅剩淩歲穗被關在了兩扇門外陰暗逼仄的走廊裡。
穿梭來,再穿梭去。
最難熬的時候就是春節,母親會把她塞到父親家去,讓自己去要未來一年的學費。
什麼時候要到了,再裝模作樣地住上幾天後,淩母就可以準許她回來了。
每每和異父異母的倆個妹妹在房間裡面面相觑時,對方其實對淩歲穗的敵意強到一聲維持體面的姐姐也叫不出。
可是她們有任性的底氣,即便沒有禮貌,對淩歲穗再怎麼有敵意,也不會有人站出來指正她們的錯誤。
因為,她們才是一家人。
那個家裡,在震耳欲聾的喜慶爆竹聲裡,她唯一能說上幾句話的,竟然隻有那個渣爹。
所以剛開始時,淩歲穗是還有些愧疚的,她那時心智還不太成熟,張不開嘴要錢,以為他說的那些沒錢、家中負債都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