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好他回來的及時,不然要是寶珠跟周大瑞簽了這個合同,那就是簽了賣身契,以後就麻煩了。
寶珠不認識字兒,這是一個很大的隐患。
畢竟他不能時時刻刻呆在寶珠身邊。
将來萬一她被人騙了怎麼辦?
今天有個周大瑞,明天就能有個張大瑞,馬大瑞……
宋明禮正在皺眉沉思,忽然聽到沈寶珠用困惑的聲音問道:“老宋,這個合同上寫的是什麼呀?為什麼你把合同給撕了呀?”
原主不識字,所以沈寶珠隻能假裝自己是個文盲。
宋明禮有些擔憂地看着沈寶珠,突然開口道:“寶珠,改天我教你認字兒吧。”
隻要寶珠認識了字兒,能夠看明白文字,上當受騙的概率就小很多,他也就不用擔心寶珠了!
宋明禮這話可是說到了沈寶珠的心坎裡。
沈寶珠正愁沒機會表現自己的文化知識。
原主是個文盲,沈寶珠一直把自己僞裝成是一個文盲,就是怕露出破綻。
要是宋明禮願意教她認字兒,那她就不用僞裝得那麼辛苦了!
更何況要想把生意做大,就要認識字,會看賬本。
于是沈寶珠便借着這個機會,一口答應道:“那太好了,我正愁沒有老師教我呢!以後你下班回來就教我學幾個字,雖然我學得慢,但是一天天累積起來,總能學會的。”
宋明禮這會兒才注意到沈寶珠已經換上了他的衣服——白襯衫、綠色額的迷彩短褲。
白襯衫穿在她身上還是顯得有些大,衣角被沈寶珠挽起來,塞在了腰間。另一節衣擺微微耷拉下來,明明是他的衣服,但是穿在沈寶珠身上,竟然格外好看,比穿在他自己身上要好看得多。
宋明禮腦海中突然浮現出了給沈寶珠正骨時看到的那一幕,如今又看到沈寶珠穿着他的衣服,一種異樣的情愫突然在心中湧動,心跳突然不受控制地加速起來。
宋明禮趕緊轉過頭去,假裝加快腳步走到自己房間,拿了文件,出去上班。
離開家的時候,宋明禮從口袋裡拿出一百塊錢,交給沈寶珠。
沈寶珠問道:“這是幹什麼?”
宋明禮說道:“我的衣服你穿着太大了,去買件合身的睡衣吧。另外三天後就是我們的婚禮了,買件好看的衣服。”
沈寶珠忙說道:“不用。我還有從老家帶來的舊衣服,将就着穿一下就行了。反正是假結婚,做做樣子就行了,不用再買新衣服,浪費錢。”
沈寶珠想得很清楚,現在她錢不多,每一分都要花在刀刃上。
結婚要穿紅色喜服,買了之後隻能在婚禮上穿那一次,後面就再也沒有場合穿出來了,淨白瞎錢。
更何況他和宋明禮的婚禮本來就是假的,這錢就更沒有必要花了,還是留着開店用吧。
宋明禮似乎早就預料到了沈寶珠會這麼說,因此沈寶珠話音剛落,宋明禮便正色道:“結婚的喜服一定要買。到時候現場不隻是我們兩個,整個鹭島的同志都會來參加觀看。如果你穿的不像話,他們隻會在背後議論我對你不好,對我會造成不好的影響。”
雖然婚禮是假的,但是不知為什麼,宋明禮心裡很希望沈寶珠能穿得隆重一些。
他甚至有些期待看到沈寶珠穿上喜服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