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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1943年 秋 紐約曼哈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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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以為巴黎已經足夠摩登,直到見到紐約,才知道什麼才是真正的鋼鐵森林。摩天大樓直插雲天,電燈亮如白晝,大街上車水馬龍。這晚,我找到一家酒吧,向酒保叫了一杯曼哈頓,在落地窗前看哈德遜運河上晝夜不停的輪船,酒杯不一會兒就見了底。

不過幾年,我的酒量就增進不少,不再輕易醉了。我叫了一杯又一杯,卻了無興緻。一個人喝悶酒沒意思,我走到天台,點了根煙,吹吹涼風,酒已經醒了大半。

一個金發男人來搭讪,吓得我差點從欄杆翻下去摔個粉身碎骨。

我沒興緻在大洋彼岸來一場豔遇,連忙擺擺手,告訴他我已婚,然後趕緊逃之夭夭。

“it doesn't matter.”他狡黠的朝我笑笑,“that’s more provocative.”

我無話可說。心裡還的确有些認同。

我那個夢真的變成了預知夢。這幾年,毫無偏差地依照夢裡的樣子發生着。我和尤利西斯在科西嘉島成了婚,然後四處旅行。我們真的去了布宜諾斯艾利斯,也真的去了肯尼亞。我們還去了斯堪的納維亞,去了魁北克,如今還來到了紐約。尤利西斯徹底的愛上了紐約,于是原定一個月的紐約之旅生生延長成了現在的三個月,甚至還會更久。尤利西斯不止一次向我透露出定居紐約的想法,都被我糊弄過去了。

說實話,我太過享受自由,這種居無定所的“流浪生活”才是我所喜歡的。就算是定居,我也鐘愛我生長的巴黎。更何況,我算不上喜歡紐約,甚至對美國沒什麼好感。我在這個過度年輕的地方找不到一點文化底蘊,這個洋溢着進取和探險精神的新大陸,和我的兩個故鄉比起來,都太過輕浮。

還有一點,在目睹自己的丈夫和一位金發碧眼的美國女孩共舞并熱吻之後,我對這座城市的确很難喜歡起來。

似乎西方人骨子裡就沒什麼道德和忠貞觀念。我并不懷疑尤利西斯對我的愛意,但是這種愛似乎并不包含守身如玉和一生一世一雙人。剛開始還有些介意,但我在法國長大,又生性散漫,很快也就不放在心上了。甚至乎,在布宜諾斯艾利斯和一位熱情的阿根廷華國混血兒短暫邂逅後,我反倒慶幸于這種自由的婚姻關系,至少我不會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

我再沒有跟父親聯系。離開羅莎蒙德,我與他的最後一絲聯系似乎也斷開了。我時常想,若我當時沒有寫出那封信,會不會不一樣,我是不是還能留住一個慈愛的父親,繼續做我那個無憂無慮的莊園小姐。往事随風,我已經快不記得羅莎蒙德午後的樣子,想不起下午三點的小調,斑駁的紅磚,滿牆的爬山虎,長滿漿果的小徑,還有那滿園盛放的玫瑰花,也看不見當年因為練琵琶而在手上留下的薄繭了。婚禮結束的那天晚上,加百列帶來了幾個木箱子,散發着淡淡的香氣。加百列說,這是中國的習俗。女兒出嫁,父親砍了院子裡的香樟樹做成箱子,為女兒作嫁妝。打開,裡面是數不盡的财物和字畫書籍。加百列還将父親的話轉達給我,

“無論何時何地,隻要你想,就回到父親這裡,這是你的家。”

當時我就想,我不能再和他有一絲一毫的聯系了。

我答應過的,往事随風。

第二天,我起了個大早。昨晚尤利西斯沒有回來。我們在上東區買了一套聯排别墅,精緻舒适,晨間陽光熹微,我吃了一份牛油果沙律,心情大好,也落得清淨。在中央公園逛了幾圈,我決定去大都會博物館看看。

“Hey,beauty.”我駐足一尊華國瓷器面前,正欲仔細欣賞,就被一句輕佻的英語吓了一跳。又是昨晚那個金發少年。

我扭頭又想走,就被截住了。我假裝聽不懂英語,他就拿加上比劃,“We can meet twice, is the Chinese say fate.”

“You are Chinese fairy.”他用蹩腳的華文說了一次,“中國仙女”

我笑了,答應和他一起完成博物館之旅,并交換了姓名。這個金發碧眼的少年叫Gatsby,今年十八歲。我認真地給他介紹華國文物,遇上當代藝術,我也能講上幾句,畢竟要不是我去意已決,伯希和先生恨不得把我綁在巴黎大學當教授。令我意外的是,蓋茨比對各種展品也很有見解。交談中得知,他的母親是紐約大學的藝術史教授。因為有共同話題,我們相談甚歡。

一幅《安第斯山脈深處》吸引我駐足。

“This is from the author's second trip to South American. An excellent landscape painting.”看我看的那樣認真,他又朝我抛了個媚眼,“Do you like it? Maybe I can ask my dad to buy it for me and give it to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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