壞頌頌,為什麼隻把他一個人抛在十年前那個仿佛永遠不會天明的夜裡。
這場舞會本是屬于洛倫斯的畢業舞會,他卻沒在今日獲得應有的喜悅,樂曲聲與嬉笑聲遍布的宴會廳裡似乎不存在容納他的一席之地,而罪魁禍首就是面前他最最至親的家人。
……不、他不滿足于隻做元頌的家人了。
作為家人他沒理由阻攔元頌一輩子不去締結婚姻,如果按照元頌目前的想法來看,他隻能和元頌相伴短短的十幾年,而另一個身份卻能名正言順地占據元頌的後半生。
他憑什麼不去争一争?
今夜實在有些太過漫長,盡管洛倫斯是元頌的舞伴,可他并沒能擁有元頌太長時間,就算沙維爾被他落了面子後不再來找元頌,他卻攔不住其他的狂蜂浪蝶。
洛倫斯有些怨恨元頌的多情,就是因為他從不吝惜給予,所以才更受人吹捧,就此形成惡性循環。
在整場舞會結束後,那頂本該屬于最受歡迎畢業生的紙王冠卻被元頌捧在掌心。
洛倫斯和元頌并肩走出宴會廳,又踏上漫長的柔軟草地,盈盈的月色灑在元頌身上,好像為他籠上了一層柔軟薄紗。
“洛倫斯,你看,這是屬于我的榮耀。”
元頌要靠着仰視才能和洛倫斯對視,他今夜玩得太盡興,過度的興奮和運動讓他的面頰暈起潮紅,微啟的唇瓣泛着水潤的柔光。
好像很軟的樣子。
臉頰是這樣的,他還沒試過唇瓣,不過猜想應該也是如此。
這時光太惬意,好像能讓人把舞會上所有不愉快統統忘掉。
洛倫斯從元頌的手中取過那頂紙王冠,又輕置在他發頂。
“像一個小王子。”
這頂紙王冠是元頌跳了一夜舞才換來的獎勵,洛倫斯不喜歡它,卻喜歡元頌戴上它後笑意盈盈的模樣,即使到了現在,他仍然不會吝啬對元頌的贊美。
元頌不滿洛倫斯的稱呼,“我是經過加冕的王,你該叫我小皇帝才對。”
“大逆不道!”洛倫斯趁他不備,直接将他打橫抱起,抱着他向剛被侍應生停在不遠處的愛車跑去。
元頌笑着罵他過分,一手扶着頭上王冠,一手攬住他脖頸,生怕一不小心被他摔到地上。
即便已經到了車前,洛倫斯也不舍得将元頌放下,偏要逗弄元頌,“你和我道歉我就讓你下來。”
“道什麼歉,”元頌将頭别過,“你倒是說說,我做錯什麼了?”
他的罪狀可真是數不勝數,抛棄自己的舞伴去和别人跳舞,把自己的視線分給其他不相幹的人,以及最後一點——
竟然真的敢生出嫁給别人的心思。
洛倫斯第一次不肯對着元頌服軟,元頌卻也倔強,在他懷中掙紮起來,最後身體失了平衡,向後一仰,直接跌進了跑車内。
他脊背撞上了座位,腿卻還支在車外,腿彎剛好卡在車門處,雪白腿肉被磕紅了一大片。
他身嬌肉貴,哪裡受的了這種痛楚,雙眸裡當即蒙上一層水霧,淚珠眨眼間就從臉頰上滑落,沒進襯衫的絲綢布料中。
洛倫斯看元頌似乎真傷了自己,再也不敢生出和他怄氣的心思,匆匆忙忙地到他身邊去,生怕元頌真的受了傷。
元頌的腿在金屬的車門邊框處摩擦了一下,看起來通紅一片,洛倫斯怕他裡面傷到骨頭,就近先檢查起他的腿來。
骨頭的位置看起來還正,也沒有明顯外傷,洛倫斯松了口氣,卻見元頌的腿彎處莫名落了一滴血。
沒有皮外傷,哪裡能流出血來。
洛倫斯疑惑,猶猶豫豫地用指尖蹭了蹭那滴血,卻被元頌哭/喘着叫停。
“洛倫斯!那裡本來就很痛,你幹嘛還要用力去碰!”
那滴血還在元頌的肌膚上。
不是血,那分明是一顆紅痣。
那抹紅像一點星火,烙進他的眼底,又直直燙在他的心底。
洛倫斯的頭腦中似乎有一道驚雷閃過,紅痣,Love song在同樣的位置似乎也有一顆。
他終于知道對Love song的熟悉從何而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