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還年輕的時候,一千年之前,他跟在師兄與莊玦的身後,默默揣測了他們很多年。時過境遷,莊玦再次回到他身邊,他照顧他,又策劃許多,一路跟随與推進……直到最後這一刻。
諸絕劍已經回歸,居清绮能做的已經全部做完。
他隻等着莊玦的宣判。
他不再做任何的推演和揣測,一切都……不需要了。
莊玦用一雙介于玉石與活人之間的眼睛凝視他,手裡握着黑色的劍。
他的聲音因為失血過多而像是瓷器碎片在碰撞,清脆的聲響。
“我們是不是該回去了?”他問。
“什麼?”
“你。”莊玦示意,又略低了一下下巴,向他示意自己,“我。”
“我們要做的事都做完了。是不是該啟程回去?”
居清绮一時居然失語。
他說:“……真的都做完了嗎?”
莊玦沒回答他。
流風卷起早已被血浸染得一塌糊塗的青色衣擺,莊玦一手持劍,一邊漫無邊際地向四周散漫掃去眼神。目光所及之處,與呆呆相望的衆人眼神相碰,那些人都神思一震,随即垂下眼去,不敢與他對視。
他殺意太重,死意也太重。
令人暈眩的美貌與鮮血還有死亡,此刻完美地融合在一起。突兀出場并毀滅了所有一切,也令人覺得理所應當。
這一切接踵而至的殺戮、流血、混亂、死亡……以及諸絕劍相攜而來的虛無,與莊玦相融,完美無缺。
修道之人與他對視,恍惚之中,心神已經受損。唯有匆匆避開目光,不去看他。
唯有居清绮,仍能平靜以待。
莊玦沒回答他,他隻能苦笑着向自己說:“……你這樣問我,我也不知如何作答。”
都結束了嗎?莊玦依照他的指示,離開他的身邊,入世去尋找封星江遺留的一縷神魂劍魄。他最終在伯星白的婚宴上,用飛光劍将正在舉行婚禮的新人殺害。
飛光是舊主的故劍,劍修的劍就是劍修的神魂。
因此唯有飛光,才可以将已經被熔煉進另一個修士身體裡的氣機牽引而出,以對方分剖肌理,挫骨揚灰的方式。
這殘忍嗎?這當然殘忍。但是禍患自招。
這世上過于珍奇的饋贈,往往伴生着緻命的危險。這個道理居清绮明白、莊玦明白,一切自一千年前弱肉強食的世界裡活過的人都明白,隻偏偏,承平日久,久被豢養的金絲雀不會明白。
而伯星白太過自信。
他不是不明白這賜福背後可能的危機,隻是他總錯誤地以為,自己可以擋下一切風雨。
他想要做的事,就一定可以做到,不問是非善惡。
伯星白想要能掌控他自己的人生,而掌控自己的人生,必然包括着安排周遭與自己相關的一切人的命運。伯星白少年英才,他又年輕,又高傲,總以為憑借手中的劍,沒有他做不到的事,沒有護不下的人。
這是癡妄。
居清绮早就明白。
封星江和莊玦都要比居清绮強悍,也比伯星白強悍,到頭來又獲得什麼。千年歲月輪轉,世界颠倒重組,舊人滿身血污,記憶殘缺,才終于找回自己的劍。
姗姗來遲與自己相對面,彼此兩兩對望,渾然是失魂落魄的時間殘魂。
不,莊玦不是。莊玦是新複蘇的人,他将越來越趨向于圓滿。
居清绮自己才是那個殘魂,在時間和世道的濁流中跋涉一千八百年,面容依舊,心已垂垂老去,不複是匣中記憶裡那樣稚氣未脫的少年——一時激憤,一時糾結,心裡盛滿雜念,腳下四方都鋪滿未知的道路。
莊玦卻應承他的話,自顧自地說,仿佛與他心靈相通:
“飛光完滿了它的劍魂,你交托給我的事,已經都做完了。”他這樣說,微微一偏頭,說,“封星江的魂魄,我集齊了,剛才已經送還給你。”
“那你也該知道,現在我已經沒有答案,隻有你才掌握答案。”
居清绮苦笑着說。
莊玦能站着與他說這幾句話,都已經遠超他的意料之外。
他本以為莊玦是要找他算賬的……這無關情誼,隻是莊玦本身就是這樣的人。如果面對算計和排布還不反擊,豈不是對自尊最大的侮辱。
莊玦是萬萬不會侮辱自己哪怕一分一毫的。他的自尊比一切情分都更高貴,莊玦總是将自己看得很重。
他現在平和地同居清绮說上幾句話,反倒令居清绮訝異。
他沒說什麼,莊玦卻洞穿了他的内心。
他打量了居清绮幾眼,忽然說:“……我殺你做什麼?”
他這話說的實在像是在貶低人。居清绮這個天下第一,在他眼裡,好像成了想殺就能殺掉的無名小卒一般。
“再說,”
莊玦的眼睫很輕地掃動了一下:
“你既救了我,也救活了封星江……實在是驚世之舉。我也不得不佩服你,為何要與你斷絕情誼?”
“我們應當一起回離合崖去。”他這樣笃定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