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一直以來我都有個疑惑----為什麼李文博寫出去的信,永遠都沒有回複呢?
但就我這處境,也輪不上誰嘲笑誰。所以我也隻是乖乖坐下來,随便寫了些東西。
這封信,我打算寄給我的第一個助理。或者說,這麼多年來我心裡唯一願意認可、信任和依賴的助理。
在我十二歲至十八歲期間,他負責着我生活上的一切事務,我更願意将他納入我“家人”或者“生活夥伴”的行列中。
他的離開倒沒有太多的人為因素,多是因為疾病來襲的不可抗力。早在我有餘錢時,我就經常會打錢到他銀行卡裡,叫他在老家好好養病。
我一會兒奮筆疾書,一會兒停下來咬着筆杆子思索,李文博好玩地看着我:“這是受刺激了嗎?”
我朝他翻了個白眼,不予理會。我憑借着記憶将助理的家庭地址寫上,與衆獄友的信白花花地混合着寄去某個遙遠的地方。
說來好玩,也就是他,成為了兩年後唯一一個探監我的人,并且告訴了我梁南道的近狀。
日子平常地過着,我适應良好,已經能夠在一小時内上完一百個足球,并被調去粉刷牆壁。
那個曾經刁難我的小個子男人叫做鄭義,他已經在粉刷牆壁這塊幹了一年了。他雖叫“正義”,但行事卻一點都不“仗義”,是犯了故意謀殺罪被判進來的。
自從“廁所一戰”後,我一直與他相安無事。這次被調來粉刷牆壁,我也打算繼續秉持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優良傳統,與他和諧共處。
剛開始粉刷牆壁時,我還挺新鮮的,覺得這活還蠻好玩。我小時候就喜歡在村裡的牆壁上胡亂塗鴉,經常被大人罵,所以我一度有過能成為街頭塗鴉藝術者,自由地在牆壁上作畫的夢想。這次進監獄,也算是圓夢了。
但刷了大概七、八天吧,我就厭倦了,開始豎起耳朵偷聽别人說一些漫無邊際的花邊消息。
我除了李文博,不認識什麼其他人,隻有聽,卻沒有插嘴的份兒。我把帽檐拉的老低,默默地低頭沾漆、上漆,在一衆獄友中偷偷移動,撿話牙子聽。
“我這有封信,你看不看?”有人這麼說。
“你的信啊?滾滾滾,誰稀罕。”
“不是,是李文博的。”
“你說誰?李文博?”
“你小聲點!李文博那個跟班現在也在這刷牆,别被他聽見了!”
我身子一震,把頭埋得更深了,說這話的人四周環顧一圈,殊不知我就站在他旁邊:“他不在,應該是在隔壁刷牆吧。”
“不是我說,你是怎麼弄到的?”
“早上送信來時,我趁工作人員不注意,經過他身邊從包裡順手拿的。我打算把信給鄭哥,因為那個明星的事兒,鄭哥丢了大面子,這次必須得治治李文博這小子。”
“不打開看看嗎?”
“我對李文博寫了什麼唧唧歪歪的事兒不感興趣,你要看,你自己看吧。”
“算了,待會自由活動的時候,交給鄭哥就行。”
我看着始作俑者口袋中露出的一角信紙,心裡大驚,将“和諧共處”那套理論抛到了九霄雲外,并且企圖立馬沖上去奪回信封。
理智按壓住了沖動,我默不作聲地繼續刷着牆,盤算着自己的小九九。
直到這時候,我才真正認識到了擁有手機的重要性。我并沒有機會通知李文博,隻能孤軍奮戰,偷偷摸摸地跟在這倆貨後面,打算趁機把信奪到手中。
自由活動時,天氣異常陰沉,也許要下大雨。這兩個賊人在角落裡找到了鄭義,從口袋裡掏出了屬于李文博的回信。
李文博先是驚愕,随後臉上露出了令人不适的笑容,就像是盜賊偷竊成功時,小人得志般的神情。
我惡向膽邊生,就看準時機突然從牆角蹦出來,一把扯下他們手裡的信!
他們一怔,随後一把扯住我的後衣領,我也不甘示弱,将拳頭揮舞開來。
場面亂套了,獄警凄厲的哨聲劃破天際,警棍從我們頭上落下,我還沒被揍多少拳,便吃了一頓警棍。
幾個獄警迅速沖上來,将我們狠狠扒開:“幹什麼?!都帶走,帶去審訊室!”
我死死拽着在打鬥中被撕扯成兩半的信件,在周邊的人群中,勝利地朝李文博高舉起了雙手----
當然,下一秒,我就又吃了一次警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