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早早地離開,她依附于兄長們,之後又依附于陸議和陸績。
不喜歡讀書,就喜歡觀察别人。然後陸議娶了她,然後他們有了長生。
之後,她被孫權招去做蘭台令使。
陸議去了海昌縣,到現在也沒回來,他太忙了,那裡的百姓不能失去他,所以他忙到無法抽出時間回來,到今天為止,長生隻在剛出生的那七天見過他的親生父親。
現在,又在這裡與孫權偷情。
這麼一算,她總覺得自己才是那個一事無成的人。
“說起來,回去之後,必須和伯言說清楚才行。”朝旭說,“雖然我不記得他有生氣過......但應該會很生氣吧。”
“伯言嗎?”孫權欲言又止,最後,說道,“他都知道。”
“什麼?”
“我與他通信時,就和他說了我們的事情。”
孫權想抱住她,她卻出于震驚推開了他。
“伯言呢?他怎麼說?”
“他說,他不會和你和離,唯獨這件事,他絕不退讓。”孫權說,“除此之外,他可以接受我們做任何事,包括,你嫁給他的同時嫁給我,包括,生下我的骨肉。”
“你騙人。”
“我沒有,回去之後我可以給你看他的親筆信,你也可以直接寫信問他,”
他知道他在說什麼嗎?隻要不和他和離,他都可以接受她和孫權生孩子?這算什麼?簡直荒謬至極。
可是孫權也不像是刻意騙她。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他什麼時候才能回來,我想親自問他。”
“我不知道。但有一句話,他說可以轉達給你。”
“什麼話?”
孫權歎了口氣,然後凝視着她的眼睛:“作為你的原配丈夫,和你的孩子的親生父親,不管你選擇誰,都要等我回來親自把關,哪怕對方是孫将軍也一樣’。”
又不說什麼時候回來,又要等他回來再考慮。
他到底在想什麼,朝旭已經不明白了。
很奇怪,她明明對他已經沒有太深的記憶了,聽到這段話,卻還是有一種不太舒服的感覺。
孫權靠近了她一些,她順勢就将頭搭在了他的肩膀上。
直到很久以後,朝旭才會知道,孫權轉述的那句話,是陸議要求的謊言,真實的、不想讓她知道的話是:
“這裡的百姓需要我,我不能為了自己的私情丢下他們。我很想把她和孩子都接到身邊,可這裡的條件不比吳郡,不想讓她跟着我在這裡受苦。
我的私心就是不想和她和離,哪怕到最後,我們之間的關系隻剩下了這一層。除此之外,她就拜托你了。”
可若是不與陸議和離,她又要怎麼才能在孫權這裡得到名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