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德爾回到金斯蒙德家中時已然過了午夜。令他有些驚奇的是,金斯蒙德,早年著名的‘養生派’,居然還沒有睡。
客廳裡亮着燈,暖黃色的,打在雪白的牆壁上也印出些溫度。
這場面一度溫馨又尴尬。
“你還沒睡啊。”
金斯蒙德捏了捏鼻梁,一時間不知道該說些什麼。舊金山的治安向來不怎麼好,他是出于人道主義的關愛,才給某個晚歸的小孩兒留盞燈。可門縫裡漏出的那一點光擾的他怎麼也睡不着,房間裡本能讓他安睡的黑暗在此刻變得難以忍受,金斯蒙德便放棄了先睡覺的想法,幹脆窩到沙發裡光明正大等人去了。
但現在人等到了,他又不知道說什麼了。
說什麼呢。
有必要說什麼嗎?又不是當年那種需要看管照顧的關系。
那一邊金斯蒙德在和自己較勁,艾德爾卻隻想趕緊回房躺着。金斯蒙德穿着柔軟幹淨的睡衣,一頭柔軟幹淨的金發,看起來歲月靜好。再看看他自己,一身臭汗,牛仔褲上還沾着草屑,膝蓋不知道什麼時候劃拉出一個洞。這幅場景一時間讓艾德爾想起了老隊長當年在更衣室裡的潔癖勁兒,就有點不敢往他的布藝沙發上坐了。
一人站着,一人坐着,沉默又窒息。但金斯蒙德這文藝老年買的燈還他媽的特别有‘溫馨家園’的氛圍感,搞得艾德爾有點雞皮疙瘩。他忽然覺得有點難熬。他和那顆破足球玩了一整天,不知道和多少過路的小青年耍了帥,差不多把半個舊金山都逛遍了。
心裡爽了,就是後勁有點足。特别是那條左腿。
後悔嗎?後悔。還幹嗎?
……
還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