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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你主動把自己從一個仍然關心的世界裡撤回了。
我還關心。
所以我還不能走遠。
—
第三種走路的方式,是“重新靠近,但帶着新的腳步”。
我在家附近找了一條不曾注意的小巷。
不長,也不寬,兩側是爬牆虎和老式信箱,地面有些凹凸不平的石闆路。
我第一天走到巷尾,看到有人在窗台上放了一張便簽紙,上面寫着:
“黃昏時,有風。”
第二天去,紙沒了,但窗台多了一盆向日葵。
第三天又去,門口放着一杯剛喝過一半的紅茶。
我不知道這是誰留下的,也不确定它們是否屬于“可追蹤的世界”。
但我決定,把這條路當作我每天散步的終點。
不是因為它有什麼意義。
而是我在那條路上,第一次有一種新的感覺:
我不是在重來,也不是在逃離,
我是在成為那個,會願意重新靠近她的人。
—
那天我帶了一本書,在那條小巷盡頭坐下。
風真的來了。
不是大風,但足夠吹動書頁。
我翻到其中一頁,是她曾借過的那本小說的副本。
頁邊沒有任何記号。
可我忽然笑了。
因為我意識到:我終于明白了“未标記的頁碼”意味着什麼——
不是她沒留下痕迹。
而是她相信,我會自己找到她在的那一頁。
—
我拿出筆,在那一頁空白處寫下一行字:
“我在靠近你,用全新的自己。”
寫完後,我把書合上。
今天的路,走完了。
但那不是終點。
那隻是,真正屬于我們的頁碼,開始編号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