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是有證人嗎?”
這話便是告訴幾人今日要處理的對象是這幾個小混混了。
如今這年月的法律還不如後世那樣完善,派出所裡的民警們在處理這些小事上還是有着極大的決策權的。
幾個民警便點頭表示自己知道,然後壓着被控制的幾個小混混和陸安從地上站了起來,準備帶幾人回派出所。
紅毛小混混看到陳警官和幾個民警間的交流,心中便道一聲不妙。他轉頭用陰沉的眼神看向突然冒出來壞了他好事的洛顔。
目光在觸及到女孩稚嫩但卻已經足夠惹眼的容貌後,眼中閃過一抹驚豔後,他又回憶起方才這女孩似乎認識和自己打架的這個小子。
立馬又掙紮着沖陳警官喊道:“陳警官,這女生和這小子認識,她的話做不了證據。她肯定是偏心自己同學的。”
陳警官聞言便黑着臉看了紅毛一眼,反問道:“我不相信證人我相信誰?你們嗎?”
紅毛語塞,一時間想不出什麼反駁的話語來,便幹脆胡攪蠻纏起來。
“快來人呐,警察不分青紅皂白要冤枉人啊!還有沒有法律了啊。”
正處于變聲期的少年嗓子本就不太好聽,這會扯着嗓子鬼哭狼嚎起來更是惹得周圍的圍觀群衆臉上都露出嫌惡的神色來。
陳警官雖說對自己的處理問心無愧,可被人這樣扯着嗓子造謠,他心中還是有些尴尬起來。
就在他忍無可忍準備發怒的時候,一隻柔弱的手扯上了他警服的衣袖。
“陳叔叔。”洛顔笑着喊了陳警官一聲,在對方疑惑看過來的時候她把自己手中的手機遞了過去。
在洛顔自己,以及重生而來的陸安看來很是落後的按鍵手機,此時卻是引起了陳警官的驚訝。
“你爸媽給你配的?”
從1987年移動電話進入華國到現在,手機這東西在普通民衆眼中一直都是個精貴玩意,是那些有錢人才買得起的東西。
一般來說,隻有有需要的老闆才會花大價錢去買一部回來帶在身上,在談生意的時候用來裝門面。
像是洛顔這麼小卻配了手機的,還真是很少見。
洛顔點了點頭,肯定了對方口中的疑問後,便示意陳警官去看她手中手機的屏幕。
“我媽上個月托人從國外帶回來的,帶錄像功能。”
陳警官聞言立刻接過洛顔手裡的手機,低頭看去。
手機上顯示的是一段小小的錄像,盡管畫面很模糊,但是陳警官還是辨認出了錄像裡的人就是紅毛小混混一行人和陸安。
攝像頭忠實的記錄下來了他們阻擋陸安,以及主動動手去打陸安的過程。
至于後面陸安和四個人對打卻不落下風——
洛顔覺得這并不重要,就像四個小混混自己說的,反正沒有證據不是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