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原主的情緒嗎?不,依嬛清楚地意識到,是她自己。畢竟,她已經一輩子沒有喚過,“媽媽”這個稱呼了。
在她生前,父母忙于工作,與她相處的時間不多。即使那樣,他們仍是用忙忙碌碌半輩子攢下的錢,将她養大,供她讀書。她回報給他們的,卻是她搶了别人丈夫的醜聞,和一具冰冷的屍體。
依嬛閉上眼,将眼淚逼回,輕聲呢喃:“對不起……”
“傻孩子,有什麼想不開的告訴媽媽啊,怎麼能……”婦女說到一半已是泣不成聲,“你要是有個三長兩短,讓媽媽怎麼活……”
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
她低着頭,滿眼是淚,說不出話來。
“明珠媽媽,孩子醒了就好,其他的以後再說,先叫醫生過來。”周圍的人紛紛勸慰。
“媽媽,對不起,我不會再做傻事了。”
從她醒來,已過了兩天兩夜,原主的媽媽一直寸步不離守在她病床邊,不論她如何保證。
“睡吧,我訂了粥,醒來就有的喝了。”媽媽愛憐地看着她。
“可你身體會吃不消啊。”依嬛搖頭。
“隻要你好好的,媽媽就沒事。”
“媽媽,我想你陪我睡。”依嬛向床邊挪了挪,空出一個人的位置,撒嬌道,“你好久沒陪我睡覺了。”
“你這孩子,都多大了。”嘴裡抱怨着,媽媽還是如她所願,躺在她身邊,撫着她的長發,笑着問,“用不用給你唱搖籃曲?”
“好啊。”
“月兒明,風兒輕……”
熟悉的曲調戛然而止,多日沒怎麼合眼的媽媽終于沉沉睡去了。
依嬛卻盯着天花闆,陷入了思考。
原主冼明珠,二十三歲,三天前在家中浴室自殺,未遂。自殺的原因嘛,官方說法是抑郁症發作,可在她看來,原主絕對是被生活欺騙了太多次,最終崩潰。
簡單來說,冼明珠就是個掃把星體質。
她本來是市長千金,聰明漂亮的官二代,生活順風順水,可從十六歲那年起不知怎的就轉了運,身邊的人一個接一個倒黴。
先是父親冼正國被人檢舉貪污入獄,母親帶着她改嫁給富商程令,沒幾年繼父又破了産,一家四口背負着巨額債務生活艱難。
沒有血緣關系的哥哥程飛本是在職刑警,因為涉嫌殺害前女友而被停職調查。
而壓倒她的最後一根稻草卻是,從高中就開始相戀的初戀情人在大四那年和她分了手,本以為能逃過一劫,結果又在幾天前傳來他在國外遇難的噩耗。
原主決定自殺,不再繼續禍害身邊的人。
可惜未遂,于是故事還在繼續。
原主的母親将在兩日後出車禍成植物人,接着哥哥的現女友将遭到一場有驚無險的綁架,哥哥會在暗處調查殺害前女友的兇手。然後,原主成了下一個受害人。
對,你沒看錯,原主這麼苦大仇深的設定,在正常的故事裡足夠做女主角,在這裡,卻隻是個女配,跟惡毒沾不上邊,純屬炮灰。
男主角是原主的哥哥、熱血刑警程飛,女主角是哥哥的現女友、心理醫生孟茗茗。
而原主存在的目的,隻是為了以掃把星的體質,給故事增添幾分懸疑驚悚的色彩,并以慘烈的死,對男主的精神造成巨大的沖擊。
慘烈的死?呵,那簡直不該用慘烈二字來形容。
原主的死法,已經造成了依嬛心理上的嚴重不适。咒罵着變态的作者,依嬛腦海中出現了一幅慘絕人寰的圖畫。
她搖搖頭,騰地一下子坐起身來。
不行!她才不要被囚禁數月、先奸後殺、死無全屍!
光想想,她都恨不得立刻回地府報到,下油鍋也好過這種死法。
對呀,小鬼不是說她穿錯了嗎?她覺得也是,這個女配一點兒不惡毒,不喜歡男主,沒害過女主,也沒有癡情男配,和她穿越的主題沒有半分相符!
所以,她果真應該繼續原主未竟的事業吧。向窗外看去,這裡是二十樓,一躍而下,絕對比吞安眠藥靠譜多了。
“不會再做傻事了。”腦海中響起自己剛剛說過的話。
唉,打臉就打臉,一下子解脫,總好過幾個月的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突然被人緊緊地拽住了胳膊。她吓了一跳,還以為原主媽媽醒過來,發現了她的企圖。
卻見滿面滄桑的中年婦女睡得正香,一隻手無意識地抓着依嬛的胳膊,牢牢不放。
看來隻有這樣,才能睡得安穩啊。
依嬛歎了口氣,放棄了自殺的想法。
隻會怯懦地逃避,跟當初的自己有什麼區别呢?
她已經不是那時的她了。
她曾經為了愛勇敢地努力過一世。
這次,就當為了彌補生前的遺憾吧,她要代替原主堅強活下去,改變悲慘的命運,将殺人兇手繩之以法!
她不禁為這個想法熱血沸騰。
可問題來了,即使有上帝視角,她也不知道兇手是誰啊。
因為,原著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