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裴鈞躍下馬背,匆匆行入堂院時,隻見堂内禦史值官與宮門守兵皆被驚動,早已有十來個攜刀帶劍的兵士将擂鼓之人團團圍住,高聲喝令其停手。
可鼓聲卻并不因此而停。擊鼓的李存志更似入瘋入魔般,赤紅了老眼、兩手提槌,用盡了全身力氣狠命捶鼓,一邊捶,還一邊如學舌鳥雀般,将那不知在心底念過多少次的狀詞再一次竭力嘶吼出來,吼得他黑黃的皮面脹出紅紫,而這紅紫,卻幾乎可算他一身髒衣泥塵裡,唯一的一抹豔色。
周邊守兵眼見李存志全然不聽喝令,便與值官相對一眼,眼看就要拔刀上前拘人。
裴鈞一見,當即喝道:“大膽!天下百姓,苦有冤抑而不能自達者,皆可擊鼓鳴冤,敢阻者死!爾等官兵禦史理應即刻引奏、呈報聖聽,怎敢以刀兵相向、迫其息鼓?!”
四下官兵一聽此聲,就算不識得裴鈞,亦瞧得清他身上那赭色錦雞的正二品補褂,如此便一時不敢妄動。可面面相觑間,衆人臉上卻已有萬分情急之色:一是憂心這鼓聲吵擾了内宮清淨,怕開罪貴人被宮裡問責;二是因聽清了李存志所告之人,乃公主之婿、皇親甯武侯一家,從而就更懼怕此事在官中掀起巨浪,将他們這些蝦蟹官吏全數牽連。
他們此時很想讓李存志閉嘴、停手,無奈卻被裴鈞攔下,而拼命擊鼓的李存志也似全然聽不見周遭的動靜般,此時隻依舊猛力擊打着大鼓、嚎啕着冤屈,很一副不休不止的模樣。
值官看不下去了,慌忙跑到裴鈞身邊,抖着手将拳一抱,開口便是:“全、全憑裴大人做主,此事,該、該當如何啊?”
單這一句話,便把擊鼓鳴冤這燙手的山芋塞在了裴鈞手裡,而裴鈞皺眉看去,這值官又真是一副不知所措的模樣,一時叫他提起的氣也洩了一半。
他迅速一思索,想起這宮門戍守是歸前鋒營步兵作管的,而此時的前鋒營步兵統領,正好是蕭臨。
為保李存志周全,他先點了個守兵道:“擊鼓此人自稱梧州州官,卻類同冤民、擊鼓上告,所告者還是當朝皇親國戚,其行實在可疑。且不論所告之事是真是假,其奔馬入皇城之舉,已類同沖突禦前儀仗之罪,如此,還是先請蕭統領親自前來,将此擾亂宮紀之人帶去審問清楚,查實此人身份。若身份屬實,此人實有冤屈,那他定得皇上仁心赦免,到時候案子立為禦狀,便可由憲台決意如何受理了。”
守兵聞言,頗覺有理,即刻先派出一人往一旁執事府去請蕭臨。另側的禦史值官卻疑了一聲:“可裴大人,按律……下方上告之案,應是我台先行受理查證,這若是将人先交去了步兵營裡問罪,内閣問責起來,咱們可——”
裴鈞打斷他道:“此案非同小可。若不顧此人身份便收為禦狀,等遞去禦前卻發現此人是冒名、誣告,使聖目有污、皇親名損,那時就不光是内閣問責了,怕是皇上都要龍顔大怒,這你擔得起嗎?”
值官被他這話一哽,趕忙息了聲。
就在這時,堂中哐哐擊鼓的李存志似乎終于耗盡周身氣力,忽而老身搖晃,雙眼一翻,整個人便頹然倒在了地上。
四周官兵生怕與此案扯上幹系,沒有一人敢上前扶他。裴鈞見狀,連忙兩步走去蹲下身來,急急探其鼻息,微而尚在,捏其頸項,脈搏輕弱,料想應是疲累所緻,便先試着掐了他人中。
一掐之下,李存志一息得吐,眼睛終于開了一縫,氣若遊絲間,竟忽而一把抓住裴鈞的手,眼含濁淚,開阖着幹裂的嘴皮,嘶聲乞求道:
“幫我……求、求大人幫幫我伸冤……幫幫……”
還沒說完,李存志就再度昏阙過去,這一次任憑裴鈞如何掐拽,都再喚不醒。
“來人,快叫大夫!快!”裴鈞一邊提聲命令左右,一邊要将李存志放平身子。一擡手,卻發覺自己的袖擺竟還被李存志緊緊攥着,拂開去,又見這瘦勁的手上劃痕遍布、塵泥盈甲,幾可說是灰黑的,也不知曾在何處攀爬、掙紮過。
他剛放平李存志,聞鼓堂北部通往皇城的小門就開了。一個小太監跑了進來,一看裴鈞立在院兒裡,連忙躬身行禮,慌慌張張說明來由:“皇上正在中慶殿同内閣議事兒,豈知下頭忽報有人擊鼓鳴冤。裴大人,這是出什麼事兒啦?”
裴鈞搪塞道:“人剛昏過去了,還不知實情,要等步兵營先查了他身份才好報去禦前。”
說着話,他見李存志肩上拴着個非常髒舊的包袱,恰勒住前胸氣門,便随手抽了把守兵的刀來,将那包袱連片割斷,從李存志身下扯出來。待翻開一看,包袱裡竟隻是張規規矩矩折起的麻布。
——可這若是張普通麻布,何須層層疊起緊縛于身上?
裴鈞微微挑眉,蹲下來,就着手裡的長刀将那麻布挑開了一角,偏頭看去,隻見麻布當中并未裹有東西,而隻是染了一片詭異的暗紅。
宮裡人對這顔色頗熟,不等裴鈞出聲,一旁小太監已抖了一聲:“血、血書?”
周遭響起冷氣倒抽之聲。裴鈞丢開手裡的刀,上前揚手便抖開這張含血的布匹——但見這布寬足二尺,長足一丈,淩空一翻落在地上,登時散出陣久悶的血臭,而其上暗紅遍布、密密匝匝,寫的卻并非條條訴狀,而僅是大大小小、姓氏各異的人名。
這些人名一個個筆迹或潦草或生澀,形狀千差萬别,顯然全是由不同的人寫下,林林總總、散散亂亂,卻唯有一點相通——那就是都以熱血書就。粗略一數,至少有五六百名之多,而展開後可見正反面皆有筆畫,其數便還當翻倍。
一旁的禦史值官已然看傻了,顫聲問道:“莫非……還真是冤民寫了血書,要聯名上告?可這、這麼多人,究竟得是多大的案子?”
裴鈞緊鎖長眉,不語間,已擡手将這寫滿了受冤人名的血污布匹重新裹了起來,動作遲緩而用力,手背上已隆起道道青筋。待收好布匹,他将這血書抓在左手,又再度靠近李存志去翻找其袖袋、衣襟,總算找出了證明其身份的州官授印與府道文牒。
這時,蕭臨終于被人請來了,一進聞鼓堂便招呼裴鈞問:“這怎麼回事兒?聽說有人擊鼓鳴冤?”
裴鈞正垂頭看着李存志文牒封皮染上的道道血迹,一時沒有答話,而蕭臨再問向值官與守兵,周遭也無一人敢多作唇舌——
他們是不敢、也實在不知該如何言說此事。
雖然朝廷設登聞鼓之舉,古而有之,可上一回擊響這堂中之鼓的是誰,眼下朝中,怕是已沒人能記得清了。
實則這聞鼓堂,原是個極度清閑的地界兒,輪值此處的官差都樂得當職,皆因入了元光年間,這堂裡的登聞鼓就從未被打響過,自然也從無要緊事務。
本朝自從有博陵張家坐鎮内閣以來,為防各級官吏屍位素餐、不勤訴訟,便早已立法嚴明了控告層級,勒令天下軍民詞訟,皆須自下而上陳告,不得越級而訴。若是罔顧此律,不按縣、府、道三級順訴,而徑直越訴上級者,即便所告之事是實情,京中法司在受理案件前,仍舊要判處越訴者五十杖刑。
有了此律,百姓若對地方判決不服,上告到府、道去也未得受理改判的,大抵就不敢再告到京城了,畢竟,且不說沿途盤纏與京門訴訟昂貴,哪怕是百姓有那銀子作了道橋,鋪着自己含冤告到京城了,那越訴的五十闆子卻是免不了的。
打完這五十大闆,還不知可有命能見到官衙老爺,就算見到了,能得改判的案子也寥寥無幾,為此又何值得賠上身家性命呢?
莫若就算了罷。
畢竟天下的百姓,自古都是極能忍讓的。
如此民不敢告,府道愈加恣意判處,地方冤案層出不窮,卻與皇城斷絕音訊,下民的冤苦便直如被傾盆覆住,任憑朝廷榜文似風、政令如雨,也絲毫澆不進半滴了。
此所謂覆盆之冤也,一旦落成,就連光也難照進去。
裴鈞深吸一氣擡起頭來,轉身将手裡的文書遞給身邊遍問無果的蕭臨,簡道一句:“天大的冤案。蕭臨,你替我守好這擊鼓的人,絕不能有任何閃失。”說着抓起血布就要走。
蕭臨未知此事嚴重,略茫然地一把拽住他:“你去哪兒?”
裴鈞抽出手來,沉息一時方道:“我進宮一趟。”
這時與蕭臨兩相照面,裴鈞心道這蕭臨常年領兵在外,不怎懂得官中權術,怕他思有所不及處反而怠誤了案子,想了一時,便囑咐他道:“這案子涉及皇親國戚,牽扯甚廣,怕遲早要同世宗閣打交道,你最好叫人請晉王爺來參看一二。要快。”
蕭臨見他神容肅穆,絕不似平日嬉笑做派,不由也拘了随意之态,又心知他此言雖是叮囑,卻實乃告誡,便嚴正點頭應了他道:“好,我即刻命人請晉王爺入宮,你先放心去罷。”
說罷,便與裴鈞兩相别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