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阿偉交談間,得知等待三年的六号線開通了,我們便說要坐一坐,明明學校門前有個站口,偏偏繞了一公裡去步步高。一到,才發現下午兩點開始運營。這不,又折回去,打算去“鹵個錘子”。一路上,阿偉都在念叨“還有多久到”、“這就是你說的兩百米”、“早知道就不跟你出來了”。路上,我笑道:“不會待會兒到了鹵個錘子,結果關門了吧?”
一到那,人家今天不營業。惹得阿偉直呼“我真想打你”。最後,便在“巧粉匠”吃碗粉,回去了。
有時想想,挺不可思議的。我喜歡軒昂,偏偏跟軒昂沒有共同愛好。跟阿偉聊天自在,從書籍到生活,萬物皆可聊,可是我不喜歡他,隻把他當好朋友。
我喜歡的人,偏偏隻喜歡女生。喜歡我的人,不是女生,就是跟我一樣,多年未護膚留下來的荒涼土地的男生。可我對皮膚幹淨、穿着整潔的人更有好感。
我曾經以為,我喜歡的一定是博學的人。不管是進一寸有進一寸的歡喜,還是“朝聞道,夕死可矣”。誰知遇上軒昂,他不通今博古,就連平時跟他聊到書裡内容,他也提不起興緻(或許隻是對我說的那部分不感興趣吧),我怎麼會喜歡他?
也許是他“言必信、行必果”的靠譜。
也許是每一次你在電腦旁他都會湊過來瞧瞧你在幹嘛,跟你搭幾句話,或給你一根旺旺碎冰冰?又或者是他躺在折疊床上玩遊戲時,你走過去,他便順着往你懷邊靠的依賴?
也許是他每天早晨雖不因我而生、卻如春風般的笑容?又或許是他身上獨有的香氣?又或者是他拉着兩根腰繩向前的不羁?
或許是他組會上成熟莊重的、是師兄該有模樣的提問。又或許是跟老師吃飯時,他敬老師酒時的關懷,“少喝點兒”。
或許我喜歡的是他說幹就幹的執行力,又或者欽佩他隻複習幾周便考過了執醫。
或許我愛的是他的真誠,在他沒官宣前,那他手機時,從不掩飾隐藏。
也許是因為他給雪兒的每一條動态都第一個點贊,又或者我喜歡他跟我一樣發些讓人莫名其妙的文藝動态。
也許是跟他在一起做的水晶膠,又或者是交換了顔色的白鞋,也許是他嘗試着美食的新口味,又或者他從不計較于價格。也許他送的領帶,又或者他切的西瓜。也許是看顯微鏡時留在旁邊的他的臉,也許是他令人誤會的言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