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24号,卧室燈突然不亮了。
我當時面臨困境:怎麼辦?
是先跟房東說一聲,還是私自換燈後再在房租裡扣?
先跟房東說,他可能會拒絕。私自換燈,然後在房租裡扣,也有可能被房東回絕。我終究還是跟房東說了,還提到安裝費30元。
心裡其實惴惴不安,擔心房東不願承擔這筆費用。一直磨蹭着沒買卧室燈,隻買了一個帶轉換頭的LED燈,默默在角落發光。
27号卧室燈到了。新的問題來了。我嘗試着自己更換,卻發現并不隻是更換燈罩這麼簡單,還有線路,螺絲——該有的設備我都沒有,我隻能請師傅來更換。還有一個問題:可能還得在天花闆上鑽孔,上次讓師傅過來看的時候,他什麼也沒帶。要是下次來更換,他會不會發現忘記帶裝備白跑一趟?
師傅隻是特意提了一句:“更換要30元呵。”
我擔心的是,他以為隻是安裝,不知道要鑽孔這些麻煩的事項,到時臨頭加價,便道:“沒問題,你到時要負責全權安裝好啊。”
師傅又強調了一遍安裝費的事。
工作日,晚上6點後師傅下班了。沒得法子,我隻能等周末。12月最後一個周末是元旦假期,打電話給師傅,師傅說今天沒空,于是我們約了第二天早晨九點。
第二天九點,我還躺在被窩,不肯起床,又跟師傅商量其他時間,誰知師傅說今天有事。
我仍舊用那一盞不弱也不強的燈照亮每個卧室,好處是有時玩着玩着就睡着了,這樣的燈光絲毫不影響睡眠。
元旦過後,在辦公室看到一個師傅打來的未接電話。心想,又得等到周末再安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