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掏出手機,我搶道:“欸欸,我來。”
“好的,那記得發我群付款,AA。”
“我是東道主,等以後我去重慶找你,你再請我。”
“不。”林十分堅定,“AA。”
我還想堅持,轉念一想,道:“那好吧,尊重你的決定。”
提着燒烤,兩人到一家飯館落座。盤裡還剩兩三個小龍蝦,桌上兩瓶酒見底時,我準備再拿幾瓶來,被攔住:“慢慢來,慢慢來,待會兒還有第二輪。我跟阿阮約好去酒吧,你待會兒去嗎?”
酒吧之行結束後的出租車上。
“我相機500G,我全都照滿了,三月去了賽裡木湖,四月跟北老師喝酒,五月蔔蔔他們來,六月從拉薩騎到重慶。然後我内存滿了,不知道删哪些。”林逍坐我旁邊道。
阿阮的聲音從副駕駛第一時間趕過來:“所以你知道我的購物車上還有什麼東西嗎?我自己都覺得恐怖。”我輕輕笑了笑,笑裡是理解、同情而又無可奈何。“是兩個2TB的移動硬盤。”
我瞥見,林先生的笑容停滞在臉上,但沒聽到笑聲。
坐在海景房的沙發上,阿阮的話一陣陣往我的腦海襲來。“我原本準備送皮條,但是皮條要天天綁到身上,我知道他對我是什麼感覺,我不想他每次看到皮帶時不開心。我也想了送背包。就那種雙肩背包。他平時要跟客戶溝通,就可以背個那種電腦包。你根本不懂,送背包有什麼意義。”
“我不懂。”林說。
“等你喜歡上一個不喜歡你的人,等你打算給他買東西時,你就懂了。”我接道。
林逍的話又湧入腦海。“我讨厭被人左右情緒,如果我對一個人crush,三天,最多五天,我就會跟他明示。第一天,折磨,困擾。第二天,罵自己甜蜜的小可愛。第三天,我就直接寫小作文跟他說。然後他怎麼回應都與我無關。”過了不久,他補了句,“我就是打腫臉充胖子。”
見阿阮的時候,我倆做了近兩個小時的公交。已經深夜十點多。平時這個點已經從南山往家返,此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