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對,我忘了宋青還有傷,好好休息,這就走,明天再來。”她摸了把臉上快幹的淚痕,收拾着餐盒走出病房。
我朝她揮手說再見。
“哭訴對你的歉意,卻忘記你需要休息。你交的朋友是不是都這樣寡淡薄情,隻知道叫自己心中舒服?”等易立離開,顧從之才又開口。
“你别這樣刻薄,她也很痛苦,好不容易遇到能訴說的人,自然會說得多些。”
“行,你善解人意,我刻薄。”他在另一張病床上和衣躺下來。
“我絕對沒那意思,你也是待我極好的。”
“也?”
“不,你待我最好,不是之一,絕無第二。”我谄媚的看着他,無心地笑起來。
傷口還疼着,鎮衛生院沒有鎮痛泵,我隻能苦中作樂。
“睡吧,我就守在這兒。”
除了疼痛,一夜好眠,中間醒來一次,看見顧從之在一旁躺着,心下安穩,再次睡着。
近期時間不長,遇到的事卻不少。身上的傷的确得再養一養才能離開美代,至于易立的傷痛,我是無能為力的。顧從之還有事忙,我也不能留他一直陪着我。易立在那幾天日日送餐并幫我換洗衣物,我實在難受,便想着等什麼時間能下床行走自如了就盡快回藍和在自己的出租房裡養着。
住院的時間裡整日無所事事,吃吃喝喝,體重卻未見漲,許是受着傷,營養都用來傷口愈合了。五天後求着醫生下了出院的醫囑,因為自己不便開車,SUV被顧從之離開時先開走,易立将我送到美代的客運小車站,簡單告别後離開。
回到藍和才一日,警察又打來電話,說經司法鑒定我屬于正當防衛,我所産生的醫療費用由安霖承擔,但需要回美代簽字确認。我直言能不能等,說出傷口發膿未見好轉不便行走等原因。警察告知可由直系親屬代簽,我隻能以父母年邁不便簽字又拒絕。警察隻好作罷,叫我好了再去。
其實傷口基本長合,也不再劇痛,隻是偶有疼痛和瘙癢,實在因為近期不願再去美代。想起易立哭腫的雙眼和了無生氣的狀态,我就覺得壓抑。沒幾日,又有警察找上門來,未見過,聽口音是藍和本地的,拿着美代派出所出具的确認書複印件叫我簽字,我瞬間裝出柔弱,簽過字後鞠躬感謝。
硬着頭皮給易立打去電話詢問案件進展,她的情緒好了些,告訴我安霖出院後便被檢察部門起訴上了法庭,至于結果是什麼,估計得等到來年才知曉。
她語氣中還是疼惜,但無力改變。我隻叫她不要多想,應該開始新的生活。再幾日後,她又打來電話,告訴我她要離開美代,具體去哪兒還未作出決定,走一步看一步。
我表示贊同,因為我也認為平凡的人們不該在傷痛最多的地方繼續忍受所有的事情。雖然那一切均會結束和過去,而且一切都可能好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