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你想哪裡去了。”烏修平不理解穴鼠又在發什麼癫。他努力辯解,“我不是一直被你管着嗎?”
穴鼠聲音陡然高了幾分,“所以沒有我管着,你就會找别的人嗎?烏鴉。啊——”他被狠狠鑿了一下,氣急了雙手抓住烏修平的耳朵,又咬又擰,“滾出去。你給我出去。”
烏修平明白,他要真聽穴鼠的話退出來,才是真完蛋。
他抱住穴鼠的雙腿,身體重壓下來。彼此骨肉完全融合在一起,黏膩的汗水冒着種冷意。穴鼠瞪大雙眼,呼吸變得急促,他尖叫的頻次變得頻繁起來,話語裡全部是無理取鬧。
“那個人是誰!是誰!我要把他殺了。”
烏修平一聲不吭。
“你把他認成我。是不是和他做了。”
烏修平捂住臉,穴鼠十指扣住他的指縫,硬生生要看男人的臉。
“說話!”穴鼠歇斯底裡地命令道:“醜烏鴉說話啊。說話。”
烏修平不想說話。他不是話本裡的貞潔烈女,但他也不是什麼活體玩具,他自認為還有點個人意志,有想做的事情,有喜歡的事情。穴鼠毫不在意地将他拐到床上,毫不在意評價他的家人和朋友,毫不在意他内心真正的想法。
穴鼠永遠用那點顔色想法評價烏修平身邊出現的人。
烏修平真不想說話。
他撤離出穴鼠的身體,感恩的心蕩然無存,“他救了曙雀。”似乎要把這句話變成一把鋒利的刀,烏修平聲音擡高,“要不是那個人,我和曙雀,還有仁愛院都要死了。”
“怎麼?”穴鼠也不甘示弱,反譏道:“你難道是在怪我嗎?就因為我喜歡你,我看上你的玩意兒,就要我給你們這幫渣滓當牛做馬,做一輩子保護傘嗎?”
“我沒有這個意思。”
“你是不是對你朋友有意思。”
“你胡說八道什麼。”
“那你就是怪我沒保護你們。”
烏修平怎麼敢這麼想。
但問題不在于他怎麼想,在于穴鼠會怎麼想他。
“你就是這個意思。”穴鼠怨恨道:“當初真不該心軟。你這種狗男人隻配睡在狗籠裡。”
烏修平臉色鐵青。
他要是等級稍高一點,都能對穴鼠甩臉色。可他隻有15級,最多穿上衣服,闆着臉什麼都不說。穴鼠的歇斯底裡從他的前後左右刮過。
烏修平沒有說半句辯駁。
這是一個人最低限度的反抗。
穴鼠先生總是這樣。烏修平已經習慣了。多年相處下,他還是不理解穴鼠為什麼執着自己。過去,他嘗試和穴鼠講道理、從穴鼠身邊逃跑、背着穴鼠修複傷疤,他甚至嘗試過去改變自己的性取向,叫自己在穴鼠面前硬不起來。可到最後,一切都是無用功。
烏修平沒有辦法改變身上的詛咒。
他沒有辦法改變自己的性取向。
他也沒有辦法離開穴鼠的魔爪。
漫長的死寂的看不到光芒的絕望,包裹着烏修平的人生。
那時,平安生與他的隊友們前往更高級的副本;仁愛院裡姥姥和修女都更喜歡自強努力的葉生光;口口聲聲說着喜歡他的穴鼠變本加厲朝他所求。
痛苦無以言複的時刻,烏修平會想起沈曙雀。
從早上起床那一刻,他身邊就是沈曙雀。他們沒有床,一起睡在吃飯的桌子上。沈曙雀會借他的衣服穿,他沒衣服時也會穿沈曙雀的裙子。他們兩用同一塊皂角洗澡,給彼此打水,在火光中看到對方的雀斑、幹皮、傷疤,還有看着看着,忍不住呲出的門牙。
沈曙雀身上有一種野草般的生命力。
在給穴鼠梳頭之前,烏修平在沈曙雀身上學會編辮子。和穴鼠那種光澤柔順的絲綢發不同,沈曙雀每一根發絲都淩亂、粗糙,好似眯上眼,夢從她頭上碾過去。烏修平找不到梳子,用手指一點一點順着女孩的頭發,給她編成麻花辮、丸子頭。
“啊嗚。你編得真好看。”沈曙雀對着窗戶左看右看,捂嘴笑起來,“你以後的老婆真幸福。”
烏修平一直給沈曙雀編頭發,直到沈曙雀不再讀書。
家長們的聯合舉報讓沈曙雀沒有學上,女孩背着書包跟着烏修平上學,目送烏修平走入大門,一個人踢着石頭,回到仁愛院。放學時間又興沖沖跑過去,背着書包裝做放學的樣子,和烏修平一起回來。
到他們再大一點,沈曙雀又讓烏修平給自己編頭發,特地穿上新運動服。她說,找工作要穿得好一點。烏修平問她去做什麼,她說餐廳招洗碗工。
“洗碗工也要穿這麼好嗎?”
沈曙雀有點不高興,“我難得有機會打扮一下。”
也是。哪怕在仁愛院内,作為極少數被抛棄的男孩,烏修平也算備受矚目。他那時候還沒遇到瓶頸,還有看上去光明的前景,内心也抱有期望。高二那年,平安生為鼓勵他,還給他買了一套結實的運動服。
那套運動服,烏修平和沈曙雀輪着穿。
不管工作有沒有面上,那套運動服一直是兩個人輪着穿。
唯獨穴鼠先生。
烏修平下意識描繪出一個“可靠的老闆形象”,不止一次強調過穴鼠的強大、穴鼠古怪的脾氣、穴鼠作為老闆的可靠。
“天啊。”
和過去無數次一樣,沈曙雀向烏修平投來羨慕的目光。一如上學、找工作、得到平安生贈送的新衣服那樣,沈曙雀憧憬道:“我要是也能遇到這樣的老闆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