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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第 10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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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了一大一小兩人,眉眼處的陰郁之氣稍稍淡去,元謙勾唇輕笑,仍是刻薄道:“洗了這層晦氣,還有更晦氣的,洗不幹淨的,白費力氣。”

騰騰熱氣在狹小盥洗室中彌漫開來,視線被朦胧白霧遮擋,元謙默然垂首。

鞭痕交錯的軀體隐在灑滿花瓣的水下,兩腿之間缺了重要器官的部位若隐若現。

那年他隻有八歲,被同鄉賣給人牙子,人牙子帶他輾轉至京城長安,把他賣給第一任明鏡使。

那畜生玩弄他不過三月便膩了,命手下人去了他的勢,扔進明鏡監做條看守私獄的小閹狗。

那是元嘉二十九年,他成了一個閹人。

彼時,又又還沒出生。

那段時間着實煎熬,總想着這也許是夢,隻要他咬咬牙撞死,說不定就在家裡醒來。

他又怕死了就真死了,不敢撞牆,渾渾噩噩度過一天又一天。

元嘉三十四年,掖庭宮來了一位被夫家牽連淪為宮婢的年輕婦人。

那婦人身懷六甲,眉目溫柔,說起話來春風化雨,坐窗邊紡紗如畫一般。

可惜她死了,生下一個女嬰沒多久就撒手人寰,失去母親庇護,那個女嬰也活不長。

女嬰最後活下來了,因為他。

他抱上其中一位太子内坊令大腿,認他做義父,有了點小權勢,養個女嬰不在話下。

今上登基後,義父做了第二任明鏡使,權勢最盛時,風頭甚至一度蓋過另一位太子内坊令,也就是如今的渤海郡公高顯忠。

天啟九年,他殺了義父,成為明鏡監第三任明鏡使。

他給那女嬰取了個名字,溫又綠。

溫是她母親的姓,又綠取自王安石的“春風又綠江南岸,明月何時照我還”,奈何綠這字眼兒他欣賞不來,遂改作青。

溫又青,一個完全屬于他的人。

他和她相依為命很多年,如果可以,他希望他能親手埋葬她——前提是他得活到那個時候。

當然活不到也沒關系,他走之前會先送她一程,至于那個瞎了一隻眼的小女孩,誰管她?

太子于浐河畔遇刺那天,帶她同行是為掩人耳目,不想歪打正着救自己一命。

他太想有個和他互惠互利的盟友,做真正的權宦,一時入了魔障竟想成全鄭貴妃,以此作為投誠殷妃和楚王琅的投名狀。

卻忘了他本就是奉命護衛太子,太子遇刺薨逝,他将走上義父老路,死無葬身之地。

扶着浴桶邊緣站起,嘩啦水聲停歇,元謙擡腿跨出浴桶,随性披上棉袍,修長手指勾起搭在架子上的棉巾,擦着濕漉漉的頭發徑直走向書房。

整理好從齊王府“搜來”的信件,元謙食指彎曲輕輕叩響桌面,腦海中閃過齊王府數十娈-童的容貌,不知哪位有膽接這活?

上位者無需知道下作手段,隻需要稍微露出點意思,底下人就會揣摩他心思行事。

他不是高風亮節的士大夫,自污泥中掙紮走出,不懂君子之道,不會陽謀,隻擅長使些不入流的陰謀詭計。

元謙斜拿錯金墨條慢慢打圈研磨,細膩墨汁一點點吞噬灰白石硯,就像他被凡塵俗世一口一口侵吞。

說什麼同鄉不騙同鄉,都是假話,騙他最狠的就是同鄉。

他不好過,大家都别好過。

元謙提筆蘸墨,輕飄飄落下三個簡體字:林爾玉。

改良稻谷是嗎?

那就活該被稻谷撐死。

制造玻璃是嗎?

那就活該被玻璃割喉。

……

傳授複式記賬?

那就活該被算盤開顱。

吟誦前人詩文?

那就活該受加官進爵。

他讓他們死在他們最熱愛的事物上,他對他們當真仁慈,他就是尊活菩薩。

為了彰顯他的仁慈,愛國的軍人自然該死于叛國罪,被他守護的子民唾棄,遺臭萬年。

天啟十四年十月十五,林爾玉再次以舊疾難愈、不堪軍國大事為由上書,請求辭去兵部尚書、鳳翔節度使等實職。

天啟帝默默良久,準奏,加封其為正一品太尉,賜食實封三百戶,拔擢鳳翔節度副使任節度使一職。

大明宮,仙居殿。

太後蹲在樹下,墨迹點點的蜀錦衣裳松松垮垮挂在身上,發髻散亂狀如瘋婦。

身着朝服的天啟帝放輕腳步,離得近了才看清太後手裡拿着根金钗,一邊在泥地上寫寫畫畫,一邊神叨叨的念念有詞。

“畫個圈圈詛咒你,詛咒你,詛咒你不得好死,許雁時你不得好死,詛咒許雁時,詛咒她不得好死。”

許雁時,正是太後名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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