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消息的幾天,星河不怎麼忙,甚至在某種程度上是懶散的。不是說她不熱愛工作,而是明明在需要攢錢的年紀,她卻不像其他年輕律師那樣拼命接案子攢經驗,也不愛挂平台接咨詢,因此身上總是有股慢悠悠的氣質,和别的來去如風的律師不一個畫風。
她辦公室裡有半面用作隔斷的牆,緊貼着放置了一個置物架,上面擺着各種形狀不同的玻璃杯,大概有五十多隻,陽光照射在上面,璀璨閃耀,像美輪美奂的工藝品。
落地玻璃窗旁,擺放着一把橙色的沙發微笑椅,旁邊是一張單人小圓桌,擺着幾個香薰。整套擺設充滿閑适溫暖的風格,像是辦公室裡的裝點。
但它不僅僅是裝飾。沒有工作的時候,星河就坐到窗戶邊喝水、喝果汁、喝牛奶、喝咖啡、吃冰激淩,悠閑又惬意。
她的辦公桌也擺着一些案例參考、律師實務之類的書籍,但被翻閱的時候并不多,以至于孔雀總有種自家老闆遲早會被淘汰的錯覺。
此刻看着喝氣泡水的星河,她終于忍不住問,“老闆,你是不是太悠閑了一點?”
沒有工作的時候,難道不應該看點專業巨著,或者更新的司法解釋嗎?雖然她隻是個助理,好歹也是法學院出身,知道律師這個行業是需要一直充電的。
那些賺了大錢的律師,不管心黑不黑,起碼沒有一個像她這麼輕松——工作要上進啊。
“不然呢?”曬着太陽的星河懶洋洋。
“深造一下,讀個研究生什麼的?”
“沒有錢。你又不是不知道,我買車把錢花光了。”
孔雀噎住,沒錢是什麼值得驕傲的事情嗎?
星河瞥見她的表情,不由笑起來,“擔心我失業?”
“那倒不是。”孔雀撓撓頭,“我隻是覺得有點奇怪,就是……本來以為你會更熱愛這個行業的。”
“熱愛法律?”她側過臉,一縷頭發在耳側拂動。她随手别到耳後,晃了晃杯子,“坐,别站着。”
老闆公然摸魚,她一個富二代難道還怕被開除?于是乖乖拖了把椅子,抱着椅背反坐下來。
“當初法學院的第一堂課,還記得嗎?”星河問。
孔雀搖頭。她讀法律專業,那純粹是聽從她爸的建議,跟她本人的興趣一點關系都沒有。第一節課是好多年前的事情了,能記住才有鬼。
“我記得。”
雖然一點都不好奇,孔雀仍然配合地問,“是什麼?”
“我們學院第一節課是法理學,老師站在講台上,對我們說,法律追求的不是絕對公正,而是相對公正,是時間和效率的公正。”
被她這麼一提,孔雀也想起來了,“哦,這個我們老師也說過。”
“蘇格拉底的守法即正義,你們老師講過吧?”
孔雀點頭。
蘇格拉底被判處死刑,當朋友來營救他時,他卻拒絕逃跑,即便他不認同判決結果。但他願意服從判決,因為他認為“守法即正義”。
“那如果你是蘇格拉底?”
“我當然跑了!”孔雀把頭一昂,“那算什麼正義!隻有書呆子才會當真。”
在最基礎的法理學課本、甚至是政治課本上都能找到這樣一句話:“法律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法律由統治階級制定,必然要維護統治階的統治地位。”
無論那些向往法學院的青澀少年,還是離校以後捍衛法律尊嚴的法律人,無論表面上怎麼歌頌法律公平正義,他們每一個人心裡都清楚,法律從來不是絕對正義的,有時候甚至與正義無關。
在那些試卷的選擇題裡,法律随着時代的發展而變化、法律随着社會環境的改變而不斷調整,法律還能保障公民的合法權利,等等等等。但在所有的正确答案中,從來沒有一條叫做“法律給予每個公民真正的正義”、“法律是為了絕對公正”。
世界上沒有這麼美好的東西,隻有心靈才可能這麼純粹無暇。但事實是,連美好的心靈也寥寥無幾。
更遑論法律。
——法律是秩序。
是為了維持社會正常運轉、保證它不會被打亂的秩序。它在兼顧時間和效率的情況下,盡力做到公正,盡量順應道德。
人們常常形容法律是“雷霆手段”,但本質上它是将懲罰手段控制在大部分人可以接受的範圍内,一邊懲處犯罪者,一邊安撫補償受害人。
為什麼說法律不是絕對的公正?
在絕對公正的概念下,殺人償命、一命換一命都是應當的。哪怕是過失殺人,也理應償命。否則人們原諒了過失殺人者,誰能還給死者一條命?
但一命償一命不可能實現。如果實現了,那傷害罪怎麼論處?受害人可以說,“他賠我幾十萬塊錢,就能抵消我受到的傷害嗎?我一條胳膊,二十萬就明碼标價了嗎?我不要錢,我也要砍掉他一條胳膊!”
如果真這麼來,社會早就亂套了。
法律已經盡力做到公正了,但傷害和補償從來不是能真正劃上等号的兩端。
往輕了說,就像一個人走路的時候被旁人撞倒了,難道他想要的是一句對不起?難道一句對不起就能抹去摔疼的膝蓋?如果摔得重了,他在長跑測試中發揮失常,沒及格,因此要交幾百塊的補考費,算誰的?
他想要的是沒被人撞倒。他不需要一句對不起,隻要沒有這份傷害,他不會摔痛,也可以正常參加長跑測試。
往重了說,那些連環殺人犯,哪怕殺了十幾個人,等待他的也是一死而已。
他隻有一條命,再也沒有更多的東西能償還罪孽。
很多時候,歉意彌補不了傷害。否則怎麼會有那麼多受害人的家屬說,“我不要錢,我隻要犯罪者坐牢!”
可犯罪者坐幾年或者二十年牢就出來了,受害人卻早已經死得不能再死了。
有的犯罪者會忏悔,而更多犯罪者會說,“我都已經坐牢了,你們還不滿意?”
他們覺得一點點小小的懲處,就抵得上受害者的性命。
然而法律已經盡力了。連普通的生活中都難以做到絕對的公正,何況還要兼顧效率和秩序的法律。
所以星河選擇成為律師,卻對法律沒有敬畏之心。
她有着缜密的邏輯思維,天生是吃這一碗飯的人。法學院可謂是她畢生的追求,還在讀小學的時候,她就已經确立了法律是人生方向。
她打從心裡熱愛法律,認為它神聖不可侵犯。可這份熱愛是從哪一天開始變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