骷髅名叫埃爾維斯,據他自己所說是一名吟遊詩人,曾經的夢想是希望自己寫下的詩篇能夠傳遍整個大陸。可惜還不等他實現就死了,再睜開眼睛已經變成了枯木林裡遊蕩的不死生物。
一般的不死生物是沒有生前的記憶的,不過很顯然埃爾維斯是個例外。即使是埃爾維斯自己,似乎也不太明白自己為什麼還保留着以前的記憶。
不過這對埃爾維斯來說并不重要,隻要他清楚擁有記憶可以讓他繼續創作出新的詩歌就行。
不如說變成不死生物後,埃爾維斯反而有漫長的時間去思考自己的作品,他對這樣的現狀很滿意。
雖然埃爾維斯的骷髅外表乍一看會讓不了解情況的人覺得可怕,但其實他的性子卻出乎意料地溫和,很好說話,沒有表現出任何攻擊性。溫柳從對方的口中對枯木林和裡面遊蕩的不死生物又多了幾分了解。
“噢,黑龍領地,我知道這個地方。”埃爾維斯接過溫柳遞過來的毛巾,因為不死生物不能離開枯木林的範圍,溫柳讓牛頭人在緊靠着森林邊緣的地方又點了一個火堆用來照明。
這會兒溫柳和埃爾維斯正端坐在火堆邊聊天,旁邊的陶罐裡還燒着之前接的雨水,咕噜噜地正冒着熱氣。
“沒想到那位黑龍大人竟然會允許人類來做領地的領主。”埃爾維斯一邊感歎,一邊用毛巾擦拭着腦袋上沾染的泥巴。
或許人家黑龍并沒有允許,隻是人類自顧自地把這片領地給占領下來了。溫柳心裡吐槽。
“你對那位黑龍大人了解嗎?現在大陸上還有巨龍嗎?”溫柳好奇地問。畢竟他算是和巨龍締結了伴侶契約,就是不知道那份契約對他有多少限制了。
如果他的龍蛋能夠破殼就好了,有巨龍在,至少溫柳也不用太擔心來自王都的威脅。雖然現在離得遠,但溫柳總覺得王都的便宜大哥在暗搓搓地憋着什麼壞主意,就等着抓他小辮子。
“噢,巨龍,那真是美麗又強大的生物,我的詩歌都沒辦法贊美它們萬分之一的美好。”提起巨龍,埃爾維斯的聲音有幾分激昂。
“不過我已經很久沒有見過巨龍了,你知道的,沒有生物願意靠近枯木林。”說到這裡,埃爾維斯捂着胸膛做了一個心碎的表情,“我們是被世界所遺棄的存在。噢,這句話不錯,或許可以用在我下一篇詩歌裡。”
“被世界遺棄是一件很酷的事情,吟遊詩人總是需要習慣孤獨。”
溫柳聽得一陣頭疼,他總是要在埃爾維斯一堆廢話中提取自己需要的信息。溫柳雖然來到這個世界時間不短了,但接觸的人并不算多,難道所有的吟遊詩人都像埃爾維斯這樣的性格嗎?
溫柳在王都的時候聽說很多貴族都會特意養着吟遊詩人給自己唱贊美的詩歌,不過看到埃爾維斯的情況,溫柳覺得自己對貴族們的這一愛好不敢苟同。
埃爾維斯把自己那張破破爛爛的羊皮紙掏出來,然後又轉身尋找那支已經秃頭的羽毛筆,卻發現怎麼都找不着。
“噢,該死,那是我唯一的羽毛筆,一定是剛才腦袋吓掉的時候不知道掉到哪裡去了。”埃爾維斯一邊懊惱地拍着自己的額頭骨,一邊在周圍草叢中尋找。
“是什麼樣子的?”溫柳站起來,打算叫上牛頭人一起幫忙。第一次遇到這麼和善的不死生物,溫柳很希望能和對方交上朋友。
不過埃爾維斯顯然是等不及找到他的羽毛筆了,他大概是覺得剛才想到的那句話太重要,迫不及待就要記錄下來。于是幹脆掰了旁邊一塊老樹皮下來,直接用樹皮代筆在羊皮紙上寫起來。
溫柳探頭看了一眼,發現那樹皮的汁液是一種很濃烈的鮮紅色,要不是他親眼看着埃爾維斯從樹上掰下來的,還以為對方是哪裡沾上的血迹。而且不知道是不是溫柳錯覺,他總覺得那塊樹皮上有種奇怪的香味。
“這樹皮......”
“這個嗎?”把自己想要記錄的話記錄好後,埃爾維斯終于松了一口氣,他見溫柳盯着自己手中的樹皮看,幹脆把樹皮直接遞到溫柳面前。“這是紅梭樹的樹皮,我每次找不到羽毛筆的時候都喜歡掰一塊下來當筆用,非常方便。”
紅梭樹是枯木林中特有的一種樹木,和這片森林的名字一樣,成年的紅梭樹雖然能長得二十多米高,但就和這片森林的名字一樣,它的外表就像久旱缺水的枯木一般,一年四季都不會長出新芽。
“你要嘗嘗看嗎?”埃爾維斯掰下一點樹皮放進口中,下颌骨咔吧咔吧磕動幾下,樹皮被他嚼碎成細小的碎片,又順着他的骨頭縫隙掉落到地上,隻有沾到樹汁的骨頭被染成了紅色。
“這能吃?”溫柳看着那厚實又醜陋的樹皮,對埃爾維斯的建議有點懷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