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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望司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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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涯答:“我不知。” 說話的人約摸而立之年,因火氣上頭,漲紅了臉,又聽她道:“看來你知,如此這屏風就送你罷,回去以後,同令堂共處一室時可以用上,畢竟,男女大妨嘛。”

雙方劍拔弩張時,石寺丞出面:“罷了罷了,這東西出現在這兒确實多餘,來給我,我拿走。”

那人冷哼一聲:“怕是多餘的另有其人。”

望涯點頭,深以為然,目光停留在對方臉上,笑道:“對啊,另有其人。”

“你什麼意思?!” 那人面色更紅,怒目圓睜。

望涯自知得罪同僚沒有好處,但今日不得罪他,改日就會有更多人來同她說‘男女大妨’的道理,幹脆一棍子給他敲疼了,往後張嘴前才好三思,不至于滿嘴噴糞,臭氣熏天!

白臉抄起鎮紙,‘刷’地站起身來:“你們的嘴都是租的着急還是不是?看沒看見那一堆活?吵吵個沒完,要吵到聖上面前吵去!”

望涯不知道,梁佑生是武學出身,在場的沒一個打得過他,加之他是真敢打人,先前把人打得辭官回鄉了。因此他一開口,知情人都紛紛閉嘴。

石寺丞心驚膽戰,轉頭安撫梁佑生,又道:“諸位都是同僚,有什麼話不能好好說。”

梁佑生放下鎮紙,瞥了眼望涯:“跟我出來。”

望涯雖不知前情,可看着他拿鎮紙兇神惡煞的模樣,便也知此人不好招惹,于是靜靜跟在後頭,内心早已萬馬奔騰,腦袋裡着急忙慌尋找出路。

二人一前一後到了牢裡,見了獄丞,審訊室裡另外還有兩位評事,他們連忙起身行禮:“梁司直。” 話音未落,轉而向望涯行禮:“這位應該就是望司直了罷。”

望涯颔首。

原來梁佑生這是帶她學習來了,司直為寄祿官,通常會派到地方上,并不過多參與本寺事務,不過有時也會随評事參議疑獄或披詳法狀。

眼下斷的這樁案,名為秋雲殺人案。

秋雲年方十三,被親爹以幾擔糧食的聘禮賣給了鄰村的老光棍包二,新婚當夜,秋雲逃跑未遂,被包二鎖進柴房,拜天地時才用麻繩拖着出去,又被按頭成了親。

她對這樁婚事不滿,更憤恨包二,于是趁其醉酒熟睡時,持柴刀行兇,導緻包二身中多刀,但大多是不緻命的輕傷。

但卻被判了斬監侯,提交大理寺複審。

梁佑生轉頭問:“望司直認為該如何判決?”

望涯先看州府提交上來的文書,上頭記錄,包二腹部中了兩刀,手臂、大腿等地皆有見血傷,後續好好将養并無大礙,但州府着判重傷。

“包二雖受傷,但牙齒、口鼻、雙目,以及腦袋既無損傷也無出血,因此,此判重傷并不妥當。既非重傷,‘斬監侯’就更不妥當了。包二以繩縛之,強迫秋雲與之成親,此舉有威脅綁架之嫌,然,秋、包兩家定親在前,因此包二不構成綁架,但行徑不妥,造成秋雲不滿,可行兇時,二人已然是夫妻。既是夫妻,又有矛盾在前,便不能算是謀害罪。或許,杖二十較為妥當,加之夫妻不和睦,當着判和離,秋家退還聘禮,并償還損失。”

按照律令,輕傷着判杖八十,可秋雲一個十三歲的小娘子,這又同斬刑有什麼區别,因此望涯隻好拿‘夫妻’做文章,以此減輕罪罰。望涯不禁想,換她會怎麼做,大概,會一刀斃命,然後收拾細軟跑得越遠越好。

梁佑生點頭,倘若單純是一人故意砍傷另一人,輕傷杖刑,重傷或斬或徒,然而二人是夫妻,情況就變成了妻子對夫君造成的傷害,因此,杖刑最為合适。

————

入夜。

望涯已然換了寝衣,正欲讀書,忽聽前院傳來一陣敲門聲,隻好起身查看。

來人自稱呂六,是鄧昔的親從,手上拿着的是鄧昔的拜帖,另有一份禮單。

帖子望涯收下了,但禮單堅決不收。

自從猜測鄧昔是馮學士的親故後,望涯就不再着急追查徐十三的事情了,她想扳倒西亭侯,但也沒有到急火攻心,慌不擇路的地步。鄧昔此番進京,借的是替生母尋找良醫的由頭,因此他是待不久的,除非皇帝忽然降下聖旨,召鄧氏回京。

望涯回到屋内,将拜帖随手一放,不再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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