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喬瑾念忽然有一種,她其實穿不穿衣服,對于動物來說,看起來都是一樣的吧?
也不對,她低頭看去,這些麻繩的顔色和四周枯草融為一體,這是多麼完美的隐身顔色啊!
難怪萊恩沒什麼反應,這和獅子皮毛的顔色有異曲同工之妙啊!
但莫名的,喬瑾念就有一種錦衣夜行的感覺。
就好像,在這裡,她是唯一的一個人類,好不容易自己給自己做了一件能穿的草裙,但沒有動物在乎,大家都不懂,動物又不需要穿衣服,這種感覺,讓她有些失落。
這兩天,她又泡了很多麻,準備雨季來臨前多搓一些麻繩,萬一衣服壞了,還能再多備一件,讓她果奔,和讓她吃生肉一樣,都是她不能忍受的底線。
每天裡,她不是搓一會兒麻繩,就是去挖陷阱,和胡狼合作捕獵。
她給這隻胡狼取了一個名字叫披風,因為他背上好像長着一塊黑色的披風,有些帥氣。
披風好像真的把她當成大哥了,因為她長得比他高,還比他有辦法抓住疣豬。
時間久了,她發現披風還有另外一個絕招,那就是他甚至可以用嘴來挖洞,嘴巴張得大大的,把土挖開。
于是,他負責挖洞,她負責給坑底安裝暗器,他再負責引誘疣豬。
因為他幹的活比較多,所以多分一些肉,但他其實也吃不了太多,畢竟體型在那裡擺着,所以大多數肉都被狒狒拿走了。
每次隻需要把疣豬拖出來,狒狒就能得到這麼多肉,也就不排斥披風了,大家都是好夥伴。
這天喬瑾念挑中了一塊絕佳的地方,讓披風開始挖洞。
披風爪子和嘴齊齊開工,速度那叫個快呀,看得喬瑾念羨慕不已。
但是,不一會兒,他就‘嗷嗷’叫着往後連蹦帶跳了。
喬瑾念覺得奇怪,走過去看,結果一沒注意,有什麼東西從洞口裡鑽了出來,正好鑽到她腳下,她來不及刹腳,便直直踩在了這個東西的上面。
腳底下有些軟,還有些熱,因為她沒有穿鞋,這一刻她竟然想到了要給自己做一雙草鞋穿,畢竟她現在走得比較多。
但是,不等她繼續細想,一隻生物便咬在了她小腿上。
喬瑾念:“……”
說實話,有點疼,但也還能忍受,她有些恐慌,倒不是害怕是大型動物,因為她踩到的東西并不大,可是她害怕中毒。
難道是蛇嗎?她要死了嗎?
等等,如果中毒了,是不是最好拿刀子在傷口上劃出一個十字,再把毒血吸出來?
這一瞬間她想到了太多的事情,不知道她還有沒有機會給自己做出一雙草鞋來?
連忙蹲下身來,喬瑾念看到自己小腿流血了,然後就和一隻小動物對視了。
這動物身高比披風還矮,但是比較長,和披風一樣長,身高最多30厘米,除了背部是白灰色的毛發,其他部位都是黑色的。
黑黑的豆豆眼直直盯着她,嘴裡發出“大啊——大啊——”的叫聲,好像在約架。
原來是平頭哥啊。
喬瑾念松了一口氣,咬了就咬了,皮肉傷,所以她也不生氣,看了眼他,就低頭繼續忙自己的事情了,用尖刺去擴寬陷阱。
但是,平頭哥怎麼可能這麼好說話呢?
他沖上前來,對着她繼續喊着,作勢要攻擊她。
喬瑾念也不坐着了,便站了起來,舉着手裡的尖刺,對着他吼道:“吼嗚——”
這是獅子驅逐的聲音,平頭哥可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勇士,怎麼會被她的獅吼聲吓到?
他直接沖着尖刺就是一頓咬,結果把嘴給咬疼了,這下子,徹底點燃了怒火,避開尖刺,就要咬她沒穿鞋子的腳丫子。
喬瑾念自從被萊恩收養了之後,哪怕是上次被狒狒抓走,都沒有這麼慌亂過,這可是草原上連獅子和花豹都惹不起的平頭哥呀。
她不想和他為敵,因為他會沒完沒了的,但現在他就是不願意放過她。
情急之下,喬瑾念想起來她現在好像比他大,便用尖刺擋在前面當作盾牌,從側面伸手,将他脖子後面的皮肉捏起,提在了空中。
平頭哥氣得瘋狂掙紮,四隻腳在空中亂舞,嘴裡發出“叉叉叉——”的聲音。
喬瑾念:“……”罵得好像有點難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