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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回廣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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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歲的時候,林飛魚終于等到了爸爸來接她回家。

因為時隔多年,她媽再次懷孕了。

那是一九七三年的夏天。

林飛魚是家裡第一個孩子,她爸林有成對這個有着一雙黑溜溜大眼睛、笑起來嘴角彎彎的長女格外喜歡,哄睡沖奶粉換洗尿布一手包攬;她媽李蘭之卻不是很高興,因為她出生那天,産房裡總共有十個産婦,前面一溜煙出生的全是男孩子,隻有她是個女娃兒。

在她八個月大時,她媽第二次懷孕了,但不到三個月那孩子就沒了,這事發生半年後,她便被送到廣西農村的外婆家。

她媽對外的統一說法是:沒人帶孩子。

她爸媽是罐頭廠的雙職工,她爸在罐頭廠子弟學校裡教初二的語文,同時兼任初中的美術課,她媽是實罐車間的中級工,罐頭廠是二十四小時生産,每天要工作十多個小時,遇到季節性生産水果罐頭時,連續上班三天三夜這種事情也時有發生。

但三号大院裡依舊沒有幾個人相信這個說辭,因為罐頭廠為了讓職工家長專心工作,不僅設置了托兒所和幼兒園,而且分毫不取,托兒所和幼兒園裡有專門的廚房,炊事員會根據孩子的年齡段來安排不同食物,夥食比家裡還要好,更人性化的是,托兒所是三班倒,職工家長可以在任何時間去接送孩子。

因此把孩子送去鄉下,這在很多人看來無異于舍近求遠、舍易求難,比脫褲子放屁還要多此一舉,但不管大家怎麼想,依舊不妨礙林飛魚在廣西農村一呆就是好幾年。

從一歲半到七歲,她爸總共來看過她三次,一次在她兩歲春節,一次在四歲暑假,還有一次是六歲她上小學一年級前。

而她媽,一次也沒有來過。

因此她對她媽所有的印象就來自那張被她看了無數次、摸得幾乎包漿的黑白照片,她媽眼睛細長,鼻子扁平,而她的眼睛又圓又大,鼻梁秀挺,但阿婆每次都無比堅定地告訴她,她跟她媽長得一模一樣。

阿婆還告訴她,父母把她送到農村來是為了她好,因為主席說了,廣大農村大有作為,阿婆雖然沒讀過幾年書,但她老人家最敬重主席同志,而且堅定認為主席同志說的話就一定是對的。

她也很喜歡主席爺爺,可阿婆這話她是不信的。

因為從她懂事以來,村裡的孩子都笑她是爸爸媽媽不要的孩子,每次看到其他小孩子有爸爸媽媽在身邊她就好羨慕,哪怕像村裡的羊蛋一樣,天天挨一頓“竹絲炒肉”,她也覺得那是一種她想要卻得不到的“痛并快樂着”。

于是每年過生日,她都會在吃掉阿婆給她煮的紅雞蛋之前偷偷許願,希望爸爸媽媽快點來接她回廣州。

現在,這個願望終于要實現了。

林飛魚雙眼亮晶晶的,仰頭,爸爸跟去年來看她時的樣子沒有太大的變化,還是高高瘦瘦,戴着眼鏡,唯一不同的是,他左側上衣口袋并排插了兩支鋼筆,村裡的大隊長口袋上才插了一支鋼筆,可她的爸爸有兩支!

她真想現在就把村裡的小夥伴們都叫過來看她爸的口袋!

對上女兒亮如星辰的眼眸,林有成從帶過來的人造革行李包拿出三本巴掌大的書本,然後蹲下去,與她平視:“爸爸去年答應來接你回家時會同時給你送個禮物,爸爸想來想去,覺得這小人書你應該會喜歡。”

林飛魚低頭看向爸爸手裡的小人書,激動得小臉蛋通紅:“爸爸,這些小人書真的是給我的?”

自從認字後,她就愛上看小人書,可一本小人書要幾毛錢,她沒錢,隻好去大隊長家蹭小人書看,不過這小人書可不是白看的,需要幫忙幹些農活才行,有時候是剝毛豆和花生米,有時候是幫忙割豬草。

她以為爸爸早就忘記答應她的事情,沒想到他不僅沒忘記過來帶她回家,也沒忘記送她禮物的事情,她有點想原諒爸爸了。

林有成點頭:“能認字嗎?”

林飛魚重重點了點小腦袋,指着小人書封面上的字:“第一本叫《閃閃的紅星》、第二本叫《小廠走在大路上》,第三本……是、是《色陽天》。”

話音未落,屋裡就響起了一陣笑聲。

林有成說:“我們家飛魚真了不起,不僅認得那麼多字,還知道這個字的部首是“色”,不過這個字不念‘色’,而是讀‘yàn’,是色彩鮮明的意思,豔陽天就是陽光明媚的春天。”

被誇獎了。

爸爸沒跟大舅媽和二舅媽一樣嘲笑她,還叫她“我們家飛魚”,林飛魚眼裡綴着星子:“我跟知青點的知青姐姐學會了一百個字,我還能背十首詩。”

林有成擡手揉了揉她剪得短短的頭發:“我們家飛魚真棒,回廣州後背給爸爸聽好不好?”

又被誇獎了!

“好!”林飛魚笑得仿佛吃到了全世界最甜的糖果,“爸爸,我想拿小人書跟我的小夥伴一起看。”

“去吧。”

林飛魚如點燃的炮竹,嗖的聲沖出去,很快屋外傳來她快樂的聲音——

“你們快看,我爸爸給我買了三本小人書!”

“小芳你可以跟我一起看,二蛋不可以,誰叫你說我是沒人要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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