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零散散送了好多小玩意兒,花莺不但沒哄好,還哄的有些氣哄哄。姜文旭猜不透,他想不明白,為什麼送這麼些小娘子喜歡的東西,花莺不開心?
想不明白也不要緊,繼續哄就是了。
這天中午休息,姜文旭從布包裡拿出一塊春餅,遞到花莺面前:“你嘗嘗,我親手烙的。”
雪白春餅點着些微金黃焦色,看起來十分誘人,花莺有一瞬間沖動,想問,這是你烙的?這也太厲害了吧。
不過,花莺忍住沒問,她才不要和姜文旭說話!
姜文旭臉上帶點笑,像是驕傲又像是讨好:“這是我第一次烙的。”
厲害吧~姜文旭眉眼裡帶出點點明亮的笑容。
好厲害,第一次就烙的這麼好?
“其實不難,看别人烙幾次就會了。”姜文旭觑着花莺眼色,接着說。
花莺忽然沒有和姜文旭繼續說話的意思,雖然他們也沒說話,可是好像什麼都說了。
花莺站起身居高臨下拒絕:“我不吃,謝謝。”
“……哦”姜文旭愣了下,眼裡星星點點的光彩泯滅,收回餅子垂下頭。一隻手從餅子下慢慢抽出來,舉起來輕輕吹了吹。
花莺眼尖,一眼看到姜文旭細嫩的手指上,燙了兩個大泡。泡沒挑破鼓鼓的,裡邊是黃黃的水明晃晃的。
做春餅燙的吧,花莺不可遏制心疼了一下。可是花莺很快狠下心,不能每次他裝可憐自己就心軟。
花莺不肯低頭,又不想留在座位跟姜文旭生氣,索性離開課室去找别人玩。
等人出去了,姜文旭低低歎口氣,怎麼這麼難哄呢?先晾一段時間讓花莺消氣,再慢慢送禮物讨好,最後為表誠心,親自烙新麥餅。還不小心把手燙了,順便用上苦肉計。
都這麼用心了,還哄不好?
怎麼辦呢?姜文旭細長的眉頭擰起來,慢慢思索,花莺平常還喜歡什麼?
喜歡跟他講話,現在不講了。
喜歡漂亮小東西,不喜歡他的。
喜歡好吃的,不喜歡他的。
喜歡和他一起練字,現在不喜歡了。
喜歡和他一起玩,現在不喜歡了。
喜歡……
姜文旭努力回想,終于讓他想起一樣東西:鮑螺滴酥。當初花莺吃的時候,臉上表情美的像是要飛了一樣。
姜文旭精神一震,思索可行的方法。鮑螺滴酥鎮上是沒有的,可是縣裡一定有。去縣裡找最大的點心鋪子,買最好的鮑螺滴酥,不能比魯達的差了。
休沐這天早上,太陽剛冒出尖兒,姜文旭就起身了。先去爹娘窯洞,跟阿娘說要去黃家莊同窗家裡玩。
沈桂芳還在月子裡,腰身虛胖臉上有點浮腫。她并沒有阻攔兒子,因為沈桂芳知道,姜文旭在黃家莊有個玩的很好的同窗。
是男是女不知道,隻知道經常給兒子帶好吃的。這種關系當然要處好了,中午這口吃的雖然是小利,但天長日久也是很吓人的。
再說,黃家莊有人跟兒子處的好,兒子有什麼事也好找靠山。故此在姜文旭開口要錢的時候,沈桂芳很大方給了七八枚。
姜文旭把錢攥在手裡,回到自己屋。瞅了一眼睡得香甜的二弟,取出自己藏的銅錢。沉甸甸一包有百二十四枚,裡邊有過年賺的,也有社火賺的。
數出五十枚,想了想姜文旭又數出十枚。六十枚很多了,豬肉也才不過十八一斤,點心能有多貴呢?
姜文旭揣好錢,把剩下的錢重新藏好,換上出門的衣裳帽子,整整齊齊出門。
姜文旭沒有魯達闊綽,租不起馬車,好在路上牛車驢車也多。他嘴甜一點,這個捎一段,那個捎一段。二十餘裡路,一個時辰也就到了。
城門口下了馬車,姜文旭禮貌道謝,然後找南大街去。他聽人說過,縣裡最貴的東西就在南大街。
小縣城并不很大,姜文旭走走停停找到南大街。南大街果然不一樣,街面鋪着青磚,店鋪都嶄新耀眼,金字招牌新布幡。
街上行人各個昂着下巴,有撲粉的簪花的,戴着金銀首飾的,身上绫羅飄飄的不少。
姜文旭有點緊張,他拽拽自己的夏布衣襟。因為是自家織的,經緯不是很整齊,線的粗細也不很勻稱,染的顔色也粗陋。
沒事,可以的,姜文旭給自己打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