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長的手指随意從案角拿過一摞絹紙,紙上恰是她先前謄抄過的佛經。
季明棠将紙翻至背面,一氣呵成地寫下了所有備選的名字,落筆後卻望着顯眼的幾個大字皺了皺眉頭。
她的字寫得……着實不怎麼樣。
同樣是父親親自教導,阿姐寫得一手娟秀的簪花小楷,自己的字迹卻在狂放中透着一絲潦草。
“我的字寫得不好,讓李郎君見笑了。”
宋珩細細瞧了一眼她的字,忽地出聲道:“書之一道,神采為上,形質次之[3]。季娘子的字雖然形質不足,神韻卻挺勁有力。”
季明棠面上一熱,從小到大,還從沒有人這麼誇過她的字迹。沒想到李郎君看起來最是如玉君子的一個人,如今卻信誓旦旦地說她的狗爬字氣韻盡現。
不過被這樣一打岔,她索性不再糾結字寫得如何,直接将幾個制成的小紙團扔到地上,又把狸奴從小窩裡抱了起來。或許是貓兒天性使然,它很快便用爪子挑中了一個紙團,撥到一旁玩弄起來。
女郎湊上前去,拿過紙團打開一瞧,發現狸奴給自己挑的名字正是“白團”二字。
她伸出手撓了撓貓兒的下巴,笑着開口:“枉我在典籍中挑了那麼久,結果你還是最喜歡這個名字……”
白團喵了一聲,蓬松如雲的大尾巴懶懶抽打在地面上。
一樁難事就這樣被風輕雲淡地化解了,季明棠心中松快,語氣也變得輕快了許多。
“李郎君,今日多虧有你。”
她的眼眸似水,暗含秋波,或許是室内的燈燭實在太暗,讓宋珩在雙目相對的片刻,竟生出了幾分錯覺。
閑來無事的冬日夜晚,一齊待在暖和的書房内,尋常人家的夫妻,大抵也是如此相處的吧。
青年無意間勾了勾唇角,卻很快反應過來,又變回先前面無表情的模樣。
他與季二娘往來,不就是為了探明她執意留在淨善寺的原因麼?
燭光昏暗,季明棠并未注意到他那邊的動靜,而是将目光落在了抄好的那卷《金剛經》上。透過不算娟秀的字迹,她難得在淨善寺想起了自己名義上的夫君,卻因記不清面容,導緻“亡夫”在她的腦海中始終是一個影影綽綽的模糊人影。
通過這幾次的相處,她已經将李郎君的籍貫、和他進京趕考的士子身份了解得一清二楚;他卻隻知道她的姓氏和齒序。
從前母親就教導過她,與人相交,貴在坦誠……
自她染上面盲之症,已經許久不曾結識新的朋友,如今好不容易遇到位能說得上話的郎君,還要一直欺瞞他麼?
最終季明棠咬了咬牙,還是開口道:
“李郎君,我先前隻向你說過我姓季,在家中行二……其實,我已經嫁過人了。”
女郎的聲音中難得染上了一絲遲疑。
雖然本朝民風開放,但是仍有一些酸腐文人,認為女子嫁人後就不該同其他男子往來……李郎君,應當不是這樣的人罷。
她心中忐忑,說完便扭頭看向正在磨爪子的白團。偏生李郎君聽完這番話後并未立刻回答,而是沉吟片刻,讓她的一顆心也不由随之起伏。
又過了少頃,青年略帶沙啞的聲音終于響了起來:“季娘子,你夫君是個怎樣的人?”
宋珩是個怎樣的人?
季明棠沒料到他會問出這樣古怪的問題,一時間竟有些啞然。
聽說那人十六歲便中了進士,遊曲江時因為姿容踔越,被衆人推舉為探花;後來他投筆從戎,每次得勝歸來時,京城内的花市往往比旁日更緊俏些,因為總有膽大的小娘子想把花砸在這位少年将軍的馬前。
但是對她來說,是美是醜就如過眼雲煙。至于脾氣秉性,兩人相處還不到一夜,夫君便遠赴戰場,就更無從談起了。
因此宋珩在她心中,不僅是個死人,還是個面目模糊的陌生死人。
但這話畢竟不能為外人道,她隻得咳了一聲,幹巴巴開口道:“我那夫君姓宋,他已經……過世了,這卷《金剛經》便是為他祈福之用。之前那日我要下山,也是因為回家參加祭禮。”
聽她提到嫁過人時,宋珩呼吸一滞,有股自己都說不清道不明的隐秘期待在暗處滋長。
然而随着女郎的下一句話出口,先前的種種盡數化為泡影。
口口聲聲說着悼念亡夫,背地裡卻把給他抄的佛經拿來讓狸奴抓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