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雷森:“啊?”
在洗手間裡複盤的提姆輕輕地崩潰了。因為格雷森和他共同倒地導緻情緒波動,從而進入小醜狀态倒計時。提姆沒能發現,他隻感覺自己輕飄飄的,思維發散,還以為是傷口失血引起的。話到這,利爪的血是黑紅色的,很像墨水,還好提姆穿的是黑色大衣,不然血會很明顯。
這場車禍并不普通,它是一場謀殺,至于謀殺對象是誰,這一點有待商讨。不過,無論是誰,無論從哪個方面來描述,夜枭都不能忽視,提姆也不會讓其被忽視。身為大反派的養子,要掌握一項技能,那就是——告狀。
【提西摩·德雷克:你兒子要被謀殺了,頭子!你要讓這小子十三歲就搶我飯碗嗎?!】
提姆選了路邊一家廉價的餐飲店,環境還算看得過去,但魚龍混雜。這裡距離學校并不遠,所以學生也很多,不過一個個看着都不怎麼像學生。染發、紋身和在身上各處打孔似乎是一種潮流,看得人眼花缭亂,他們衣着更是千奇百怪,有幾件像是簡單的破布套在肩上。
在這樣的環境下,格雷森顯得尤其不合群,他坐在角落,喝着着提姆臨走前塞給他的可樂。格雷森當然不會承認他的不安,他隻會憤憤不平地在心中嘀咕德雷克怎麼去洗手間去怎麼久。可樂喝完後,他就咬着吸管,手指握着瓶身,水汽濕漉漉的弄濕手心,也沒有放下。
社會的潛規則就是,我不犯人,人來犯我。無論是哪一個世界。格雷森安分地得在原地,他沒有手機,手機和書包一起葬身于火海之中,所以他很無聊地低着頭。這時候有人注意到了他,一些學校的小混混,他們染着一頭同樣的黃毛,都很大塊頭。率先是那個領頭的、滿臉雀斑的家夥發現了孤身一人的小少年,他吹了聲口哨,引導自己的同伴将注意力放在格雷森身上。
這一類人,對欺負比自己弱小的人沒什麼愧疚之心,反而為此自豪。他們的目光望不見未來的色彩,或許望到了,也貪瘠得厲害。
“嘿!”領頭者用拳頭重重捶向格雷森的桌面,以引起少年的注意,這是恐吓,任誰都看得出,“這是我的位置,臭小子,給我讓開!”
格雷森的脾氣本就不好,再加上等待德雷克的焦急讓這一刻的他在受到威脅後滿腔的怒火,他甚至沒動腦袋,隻是單純地擡眸,簡單的眼神變化裡充滿殺意。這是個警告。
領頭者感到後背一寒,他有點恐懼,可身後一衆的小弟讓他不能退縮。怕什麼?才一個臭小子!我可是有一堆人!他這樣想着,給自己壯膽,怒吼道:“還不快滾!老子可不會說第三遍!”
沒等格雷森動手,隻聽“咚”的一聲,一顆蘋果狠狠砸中了領頭者的太陽穴,大塊頭就此倒地。随之看去,是德雷克,後者把玩着手上的匕首,冷聲道:“滾一邊去,那是我選的位置。”
提姆覺得這群混混也是蠢,挑誰不好桃格雷森。先别說格雷森對殺人這事本就不在乎,而且旦凡格雷森受了點傷,為了維持人設,玩家也會确保讓這群人以命來抵,除此之外,夜枭就更加不容易對付了。
看見領頭倒地,其餘人面面相觑,在臉面上多少有些抹不開,于是推出二号選手,試圖找回點場子:“讓我們走可以,但這地方一直是我們的,今天就當租你們了,得付20美元!”
提姆無語,他隻是想吃點東西,為什麼這麼麻煩?他抓了把自己的頭發,轉頭對前台說:“兩份意式拉面,剩下的問那個孩子要什麼。”
前台的店員點頭,看來對打鬥的事也習慣了,拿起菜單向格雷森走去,而少年不清楚自己的養兄想幹什麼,隻好先接過菜單點餐。
“你要打架的話,我們出去打吧。”提姆看向二号選手,“一個人上,還是你們全部?”
衆混混和提姆出了店門,獨留下可憐的領頭者還躺在地上吃地灰,根據提姆的力道,他醒來後可能會發現自己有輕微的腦震蕩.
快餐上得很快,但格雷森沒動,他用叉子攪着玉米粒沙拉,無意識地聽着店外的慘叫聲。終于,提姆回來了,身上還帶着鮮紅色的血迹,當然,那不是他自己的血,他在少年面前坐下,困惑地問:“你怎麼不吃,我記得你沒吃早餐,不餓嗎?”
提姆這一提,格雷森才意識到自己與托馬斯怄氣完了吃早餐,雖然沒感受到餓,但胃确實是空的。他沒有接話,低頭開始進食,說不清心裡有什麼地方不對。
“你覺得我需不需要去染個頭發?”吃着吃着,格雷森突然開口問。
“你想染就染,托馬斯不會攔你,我也不會。”
沉默片刻,格雷森又問:“染什麼顔色比較好?”
“你的話……”提姆擡頭看向自己的養弟,直男審美在這一刻占了上風,他誠懇地說,“不染比較好。”
格雷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