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姆不記得這是第幾天,但他記得自己至少暈睡了六次,也記得那些數不清的疼痛,就好似不慎陷入了沼澤地,越是掙紮,越是無助的窒息。所幸提姆心态不錯,清醒的時間内還會笑着哼幾首小曲,雖然跑調,但比哪壁的尖叫,怒吼和痛哭要平和得多,以至于很長時間内,提姆都被認作為“重症區最好處相處的病人”。
有一次提姆醒來時,好友剛好在,對方很擔憂地望着他,水汪汪的眼睛讓提姆聯想起可憐兮兮的大金毛。
沒等他開口,好友率先出了聲:“護士說你最近疼得失眠民,還會一覺睡很長時間。”
提姆腦子轉了個圈,發現對方說的确實是事實,便幹巴巴地說:“沒有……麼嚴重,隻是偶殺。”好友顯然不相信他的話,但也拿提姆沒辦法,因為這并不是提姆的錯,而是疾病所帶來的,隻能轉移話題:“醫生問你要不要化療?具體情況我已經幫你問過了,我是希望你化療的。”
終于,這個問題還是擺到了面前,提姆在得知自己的病情後就搜索了相關治療方案,可惜的是,他的情況被判斷為除非上帝降臨,否則必死無疑。化療救不了他,頂多用來延長幾個月的生命。瀕臨死亡時,也後知後覺地發現時間何其珍貴。多活一段時間的福利是如此誘人,就像是一根救命稻草。可棍姆卻猶豫了。他不是沒有足夠的錢支付手術費,也并非不想活,隻單純地分析這樣做的意義何在。
“我希望你活着,提米。”也許是猜到提姆在思考什麼,好友開口道:“可能對于你來說,這沒有必要,但對我來說,很重要。今年的聖誕節,我們還沒有準備呢。”
什麼人會在九月份準備聖誕節?提姆無言以對,但他沒法生氣。面對好友的請求他還是同意了。無論如何,結局都是葬禮,那還是在活着的時間内讓周圍人快樂一點好了。
“哦,對了。”提姆敲了下腦袋道,“你幫我叫一下律師,我要确定遺囑。”他知道好友一直回避這件事,但回避無用。
他遲早是要死的,遺囑遲早會被宣布。提姆在這方面很倔強,身為一腳踏入墳墓的人,他反倒要求身邊的人
都接受事實。是的,提摩西·傑克遜·德雷克要死了,沒有什麼特别的。
“我會把房子留給你。”提姆輕松地說:“你可以随意使用,但我書房裡的漫畫不準丢。
“資産捐給慈善組織,剩下的百分之四十零零散散地分掉了。我有點擔心公司的股份,福克斯建議我直接交給董事會,但我不是很相信……”
好友終于忍不住打斷了這場單方面的論述:“提姆,你不害怕嗎?”
有那麼一瞬間,提姆很生氣,他生氣于對方問出的這句話,生氣于這句話毫不留情地擊碎他的僞裝。他沉默片刻,将慌亂壓制在心間。害怕嗎?大抵是怕的吧,他一直都很讨厭孤獨。雖然在外人看來,德雷克裁總是雷厲風行、親手上陣,從不需要别人的幫助,也極少參與合作。但實際上,提姆工作時不會選擇獨立辦公室,沒有熟人一起吃飯就會選擇三明治用于充饑。他可以接受孤獨,甚至可以享受,但絕不喜歡,因為一個人是很無聊的,無聊到像是不曾存活過。但或許也是不怕吧,死後的一切随風飄散,有什麼可在乎的呢?也無法在乎。
“我不知道。”提姆擠出一抹笑,更多的是安撫地說:“我知道你們很擔心我,但……我顯然接受得很快。因為結果難以改變,與其花費時間去哀怨,還不如花去做些有意義的事情。”
“我隻是心疼你,提姆。”
“我知道,我也很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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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姆一直都不喜歡宴全,作為公司的CEO,總有各色的邀請函遇到他的手上。能由好友代替出席的,他都交給好友,不能的則拒絕,實在拒絕不了,就隻能拎着好友一同前往,在人員增多時,再靜悄悄地開溜。結束完宴會後的好友會邁着悠閑的步子到宴會廳旁的咖啡店或者書店找他,并将他的行為評價為“捉迷藏”,對此提姆不置可否。好友一直以為題目不喜歡宴會,是因為人多其實不然,提姆不喜歡的是未經允許的搭讪、一比一複制的笑容和水晶燈字母的閃光。虛僞、貪婪、欲望在這場上流社會的儀式中體現,他隻感受到了惡心與冒犯。
幸運的是,這次宴會,提姆隻需要站在二樓,平靜地注視下方賓客,不必混入其中。夜枭在炸毀施耐德中學一半的好的第三天向哥譚市幾乎所有有權有勢之人發出邀請,在第七日舉辦這場空前盛大的晚宴。提姆懶得去猜這究竟是邀請,還是威懾,因為無論是哪一種,對象都不是他。
小格雷森作為托馬斯韋恩的新養子出場,受到了熱烈關注,這還是他頭一次以這個身份出現在媒體面前,擁有足夠高的話題度。少年站在養父的旁邊,黑色西裝和藍領帶,發型被梳成背頭,露出飽滿的額頭與略顯青澀的眉眼,看上去比平常精神不少,面對媒體記者的問題。他不怎麼回答,偶會把問題轉個彎扔回去,讓對方啞無言。不用懷疑這些回複是管家教的,這四天内,格雷森在管家的手下經曆了堪稱魔鬼訓練的禮儀教育,整個過程可以說得上是脫胎換骨。因為在外界眼中死掉了的提姆不用出現在大衆面前,也便沒有接受培訓,時不時圍觀小格雷森受訓,積攢了太多笑料。不過也沒笑多久,因為托馬斯後面改主意讓他以為恩遠房親戚的身份參加宴會,臨時成為了格雷森的同伴。幸好提姆小時候學過禮儀,縱使不完美也不至于挨批。
手上的紅酒很快見了低,托馬斯宣布舞會開始,提姆也沒了興緻,徑直離開宴會。他沒想到遇見輪胎殺手,一看見對方的身影,他下意識換了個方向。但陶德的視力敏銳,出聲叫住了他:“嘿,先生,認識一下吧?陶德眼角微眯,他在看到青年的第一刻便認出他是利爪,盡管是在月光下,對方那與衆不同的疏離氣場仍然清晰。陶德一直以來都很相信自己的直覺,他靠直覺死裡逃生過多次,他直覺自己需要和利爪德雷克産生聯系,這七天内,他一直都在等待對方使用那張名片,卻毫無動靜,不曾想,這這裡遇見了。“許久不見,德雷克。”
提姆也相信直覺,他直覺和輪胎殺手聯系會出大問題,所以他才會一見面就想溜。他對輪胎殺手認出自己感到深深的懷疑,要知道,為了避免這種情況,他甚至穿了增高鞋。“什麼?”提姆故作困惑的歪腦袋,“我想你是認錯人了,先生。我叫傑克遜。”他沒打算和輪胎殺手來一場久違的相認,滿腦子隻想糊弄過去。
陶德沒有相信這句話,他剛想開口。一聲清脆的“哥哥”從提姆身後響起,打斷二人的交流。格雷森冷着一張臉看向提姆,又看向陶德。他走到提姆的身邊,明知故問:“他是誰啊,哥哥?”
提姆被這連續兩聲的“哥哥”吓得不輕,他來副本這麼久,隻聽過小利爪還有各自與自己教他的姓氏,甚至連教民都不屑于理會。他下一句是捧起少年的臉,格雷森眨着霜水潤的大眼睛,顯得乖巧又可愛。這絕不是我認識的那個小格雷森,提姆麻木地想,嚴肅的作出判斷:“你不會喝酒了吧?”
“……”格雷森的嘴角抽了抽,他的便宜養胸似乎總在一些關鍵點上猛然降智。他拿開題目的手将話題拉回原軌:“我沒喝酒,你還沒回答我的問題呢。”
不想回答,提姆歎氣,揚起假笑問:“對了,還不知道先生你是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