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這樣?”
“就是這樣。”
房間裡的燈光煞白,照在我對面的人臉上,那人一臉懷疑地看着我,還時不時用嘴咬着圓珠筆的筆頭。
我坐在她的對面,鄭重其事地點了點頭,
大家好,歡迎回到我的Ted Talk。
我是你們最喜歡的小A。
不喜歡我?沒關系,我不會計較的,因為那是作者的鍋,跟我沒關系!而且我現在有點忙,正坐在警察局裡做筆錄。
人和人之間還是要有一些最基本的尊重,比如像現在,我也不會想着要去糾正警察小姐咬筆帽的壞習慣。筆帽那麼髒,細菌那麼多,這樣容易病從口入。但她是是個成年人了,對吧,這些事情肯定她自己心裡比我有數。
當然了,我之所以沒有開口,也和我的命運被她掌握在手裡有那麼一丁點的關系。
如果你還記得上一次更新的内容的話,你就知道我為什麼會被帶回警察局。忘記了也沒關系,簡而言之就是我去了一家高檔餐廳吃飯,結果一起吃飯的人都中毒死亡了。警察趕到的時候,造成這一慘案的元兇(伊路米·揍敵客)早就消失得無影無蹤,隻留下了我一個活人/證人/嫌疑人,所以我——作為一個遵紀守法的良好公民,當然就配合警方的調查回來做了筆錄。
我一五一十地講了自己的所見所聞,較有技巧地略去了金手指的部分,隻說自己是因為看到旁桌的人吃完不太對勁所以沒有動嘴,并将殺手的情報也全盤托出。
在我講述這些的時候,對面的女警隻是擡了擡眉頭,似乎對我說的内容十分懷疑,但還是逐一寫在了自己的筆記本上。
“你确定,那個人說自己叫伊路米·揍敵客?”
我點點頭:“确定。”
伊路米的大頭釘我已經作為證物上交了,他們肯定能在那上面找到大少爺的指紋。他當時沒戴手套。
雖然不知道就這樣賣掉伊路米會有什麼樣的後果,他當時好像還想讓我簽什麼保密協議,瞞住這整件事來着。
嗯……
管他呢。
反正我沒簽過,難不成他還要費心費力的來追殺我嗎?他那麼忙的人,肯定不會管這種小事的。
其實,就算他願意費心也沒什麼大不了的。
因為我相信作者不會把我給寫死的。我死了這本書不就完結了嗎?
除非……嗯……作者不想寫了。
也是有這種可能性的。
但現在想這麼多也沒用。畢竟那枚釘子是我被帶來警察局的時候被沒收的,他們遲早會查出來的啦。
我也确實是一個無辜路人。
果不其然,女警察雖然懷疑地看着我,但是沒過多久她的一個同事就走了進來,在她耳旁低聲說了幾句什麼,她皺了皺眉。
然後一臉苦相地對我說:“好了,這裡沒你什麼事了,你可以走了。”
“謝謝警官。”我說。
“那些證物我們要暫時留在局裡。”
“好的。”我乖巧地說道。
就在我起身離開之前,她又叫住了我。
“等等。”她一副欲言又止的樣子,最終說道,“你自己小心點,别再卷進這種事件了。”
我點點頭:“謝謝關心。”
雖然我也不是想卷進去才卷進去的,作者需要強拗劇情,我又能有什麼辦法呢?
我也隻是一個無辜的受害者而已。
我在警察局的前台取回了自己的行李和手機,檢查無誤後終于踏出了警察局的大門。有一點我确實要承認:胖次說過會撤銷我的通緝令,通緝令就真的消失不見了。也不知她是怎麼做到的,但我也有點懶得去深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