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念的問題,我随便糊弄了幾句,俠客也沒多追問。
他拉着我往賭場外面走,我說你等等,我放個東西。
放完東西後我回來,他那張好奇的娃娃臉隻是看着我,琢磨了半天,然後說:“之前在酒店的時候邀請你吃飯,你拒絕了,我們都以為你會直接去友客鑫。”
友客鑫?我什麼時候說過要去友客鑫?
“诶??”俠客做了個誇張的驚訝表情,“大概三十分鐘前,你在酒店大堂親口跟我們說的。‘我要去友客鑫,所以不能和你們一起吃飯了。’你的記性這麼差的嗎?”
“…………”
我努力回想了一下。
我上次見到你都六十章之前的事了,根本不可能記得自己說過啥。
要不是你突然出現,我都快要忘記了。上次見到俠客的時候他騙我去偷了一顆鑽石,還搶走了我的手機。雖然最後還給我了。
“幫我回憶一下,今天是幾幾年幾月幾号?”我問。
“1998年11月30日。”俠客頗為輕快地說道,然後忽然湊近,在我身邊聞了聞,說,“果然。”
我隻能用看變态的眼神看着他。
“你身上的血腥味消失了。”
“哈。”
“你是從另一個時間點來的,對不對?你認識我,學會了念,所以應該是從未來……嗯,反過來想想也不一定,不過至少應該是你自己時間線上的‘未來’。團長果然沒猜錯。”
“……?”
“旅團成立的時候突然出現的那個人也是你吧?”他說,“後來團長提起我才想到,因為你的那個手機款式很特别。但是後來在格萊姆見到你,你用的還是同一款,電子設備的壽命沒有那麼長,而且你看起來也不像是會自己動手維修的類型。”
我當然不像,如果不是大學有計算機二級考試,我的計算機水平可能和路邊大爺是一樣的。
“等等。”我不得不打斷了俠客,他看起來像是想要一股腦地把他和團長對我的推測全都倒出來,但剛才他說話讓我很在意。“你說,旅團成立的時候?當時你應該不在吧?”
“我在的哦。”
“不,你不在。”我說,“旅團成立的時候隻有七個人,我數過的。”
“是八個人哦。”
“不對,七個!!”我的記憶不可能出錯!!我這樣的資深獵粉怎麼可能記錯幻影旅團成立時的人數,“你明明是之後才加入的,别說得好像你一開始就在一樣!!”
“我在的。我還和你說話了呢。”
“我不信!!!”
“我說你手裡那個東西看起來好有趣。”
“你絕對沒說過!!我記憶力雖然不好!但也沒差到那個級别!!你當時絕對沒加入旅團!”
俠客用一種無奈又無語的表情看着我:“我記得你當時錄像了,你的手機呢?拿出來看看錄像就知道我在不在了。”
艹,自從發生了第33章的變故以來,我從未像此刻一樣痛恨手機不在身邊。
我想證明我是對的。
富堅義博畫的漫畫《全職獵人》裡,俠客根本沒出現在旅團成立的畫面裡!他非說他在!絕對是騙人!我不相信!
我現在就想回到現場去确認一下。
诶。
诶?
等等,我有日記本……讓我看看日記本。
我從包裡掏出那本厚厚的《旅行手記》,俠客好奇地湊過來。
“這是什麼?”
“證據。”
“诶~~~~”
雖然《旅行手記》是在我大腦缺氧之後才開始寫的,但我覺得我應該還是比較誠懇地記錄了一切能想起來的細節。
我翻開《手記》,找到第5章《流星街異聞錄》。
裡面有這樣一段對話:
“我是頭,你們是腳……”
“你們别管我,請繼續,我就是個路過的小粉。”
“粉?什麼玩意?”
“哇,她手裡那個東西是什麼?看起來好有趣的樣子。”留着視覺系長發的青少年說。
我盯着那段話看了一遍又一遍,一遍又一遍。
我揉了揉眼睛,睜開,字沒有變。
我又揉了揉眼睛,又睜開,還是沒變。
雖然對當時的場景印象已經不深刻了,但我絕對,絕對,絕對沒有在日記本裡寫過這樣的句子!!
「你的大腦受到了損傷,可能會引發一些後遺症。包括但不限于情緒障礙、記憶問題等等。」
難道,真的是我的大腦出了問題?連自己寫過什麼、見過什麼都記不清了?
好可怕。
“俠客。”我一臉凝重地喊住了他。
“嗯?”俠客對着我眨了眨那雙無辜的大眼睛。
“你留過視覺系長發嗎?”
“啊,你想起來啦?”他笑得很開心的樣子。
我覺得,我的整個人都石化了。
俠客留過視覺系長發?什麼樣的?完全想象不到啊!
我頭疼。
“哈哈哈,畢竟是那麼久以前的事情了。”俠客安慰地拍了拍我的肩膀,“忘記也是很正常的。畢竟,後來在格萊姆見到你的時候,如果不是有團長提醒,我可能也想不起來呢。你就是那個突然拉着旅行箱出現在流星街的人,還引來了一幫仇家,差點把大家團滅。”
我還做過這樣的事情?
……
…
我,在我的印象裡,明明,在第33章我突然在精神病院開始暴走之前,都是……是個……守法公民的?
就算不是好人也是個普通遊客這樣的?
讓旅團差點團滅,我還幹過這樣的事情嗎??還是說這是我未來會做的事情?
完全搞不懂了!!!
也許是看不下去了,俠客終于還是說:“說起來,我來賭場這邊隻是因為飛坦找的餐廳沒廁所,出來之後看到輪盤那邊圍了一大群人,這才發現你正在大展身手。”他再次湊近,小聲說,“不過我真的很好奇,你到底有沒有出老千?”
出千?那當然是……出了。喂喂,不然誰會一直連勝啊,不符合概率學。
但我不會告訴你的。
我沉默地瞥了俠客一眼。
他看起來還不死心:“拜托啦!看在我幫你拍了和團長的合影的份上,告訴我嘛,好不好?”
他不提倒還好,一提反而喚醒了我久遠的記憶。
當時俠客拜托我去偷那顆鑽石,傻瓜如我當然不知道那是别人的寶物,還以為在幫他拿回他輸掉的手機。進安檢不能有電子設備,我當時又不放心把手機交給兩隻蜘蛛保管,于是就想找個地方藏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