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幾秒鐘沒有動靜,我忐忑到差點抖腿,但很快祭靈咒的震撼效果就顯現出來。
美少年覺得背後癢,伸手去抓,被我按住。隻有我能看見他背上的傷口,正在像修圖軟件裡的圖層删除術一樣“嘩啦啦”地被修補愈合,複原如初。
我感到非常滿意,順手幫他把衣服拉上去。
他好奇地摸了又摸,怎麼都摸不到傷口,傻乎乎的,又不停看我。我實在覺得羞赧,雙手捂着臉頰,轉身一個瞬移跑掉了。
我并沒有跑遠,隻是藏在半空中。美少年似乎有别的事要做,我沒繼續跟着,回去肖府等他,守在剛好能夠看見那顆銀杏樹的地方。
它像是一顆镂空的鎏金小球,比手掌稍微大一點,挂着細密的撥片,輕輕一晃就嘩啦啦響,聲音清脆但是不會吵鬧,富有童趣而摸起來暖暖的。
如果它真的是那樣一顆小球就好了。我很想抱着它,睡覺時抱着,醒來時也絕不離手,高興了就晃動它,聽它發出好聽的聲音,不高興了就仰面躺着将它舉在眼前,目不轉睛地看。
想擁有它。
這種情感來得太突然,就像不知不覺到了中午要吃午飯一樣,我分不清我想要的究竟是那棵燦爛的銀杏樹,還是住在銀杏樹裡的美少年。
我很清楚我隻是孤單過頭了,所以渴望着能夠抓住些什麼。
我決定在這個世界踏踏實實生活一段時間,不止是因為美少年,也是想要整理自己混亂不清的記憶,找到下一步的方向。
那麼接下來,搞錢就變成了第一要務!
陵界的礦産資源還算豐富,金銀雖然也可以作為支付貨币,但購買力太強,所以日常生活中其實用不到。小小一塊五兩的金錠,如果全換成銅錢,大約有五十貫也就是五萬枚,用布袋子裝起來,能直接把我壓垮。所以錢莊的小哥給我找了一大把紙票,面額從一到十貫不等,最小的一張面額是五百文,最後五百枚銅錢用麻繩穿起來由我抱着,也有差不多兩千克重。
我不怕賊來偷,一出門就把銅錢收進了手心的儲物空間,需要用的時候幾枚幾枚往外拿就行了。
有了錢就要買吃的。我這個人對食物極其看重,葷素不忌、甜鹹皆愛,而且喜歡囤貨。因為不知道美少年喜歡什麼口味,索性酸甜苦辣鹹都買一些,到時候挨個給他嘗一遍。
冰糖葫蘆兩支、各類果幹肉脯兩斤、花卷饅頭肉包蔥油餅一律兩份、香飄滿街的思味軒點心每樣兩包,最後去了一家客滿到需要排隊的酒樓,叫他們按照菜單炒了兩本,連盤子帶碗筷收進我的左手心裡。
悄悄補一句,因為聽到隔壁包廂的小丫鬟說,她們家小姐最喜歡這裡的梅子酒,我也跟風要了兩壺,但我肯定不會喝!也沒有想要留給某個嗜酒如命的混蛋!
囤貨完畢,我去盧府找了之前送我花生糖的侍衛小哥哥,今天也輪到他值班,我分揀出一小包點心,偷偷放在他的水壺旁邊。然後去了屋檐上曬太陽,一邊等着那兩隻貓兒。
它們兩個的個頭不大,肯定不到一歲,我有一點怕他們熬不過這個冬天,所以想給它們一盤炸小黃魚養養膘。
可惜,天黑之前我都沒有等到它們。畢竟它們是小貓咪呀!
夜晚,美少年也來了盧府。肖廉安排了人全天盯梢,美少年就是值晚班的人之一。
對他用過祭靈咒後,我的一絲靈力也殘留在他身體裡。這并非正常現象,《時移》中也沒有特别備注,按道理不該産生殘留,可是美少年對【光屬性】的靈力異常親和,像磁石一樣牢牢地黏附在他的靈魂上。于是我要找到他變得非常簡單:隻需要閉上眼睛專心感知一下屬于我的靈力。
他藏匿于一個漆黑得什麼也看不見、沒有風也沒有溫度的角落裡,沒有來找我。
我那麼大那麼亮那麼飄逸那麼顯眼的一件白色鬥篷,沒有絲毫掩飾,他肯定不會看不見,就是沒有來找我。
于是隻能我去找他。
我去找他的時候,手裡拿了一條完好的乳白色芝麻糖,被我吃了一半的那塊收起來了;還有在酒樓買的一盅茯苓雞湯,補脾祛濕、甯心安神,非常适合美少年這種經常吃不好睡不好的人,雞腿也找好了,确定是兩根,放在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