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前,因為下雨,我在嚴靳位于尼斯的海濱别墅待了三天。
雨太大蒙了窗,完全看不見海。
我穿他的白襯衫滿屋子亂跑,煙不離手,他問我,你是不是很焦慮,我說沒有,隻是無聊。
聽完這個回答,他總會看我兩秒,像欲言又止。他總共欲言又止了七八次,臨到我走還是什麼都沒說,大概是我想錯了。
我三天瘦了兩斤,因為不喜歡吃嚴靳做的飯。他做的飯就像他這個人的名字,太嚴謹。我一個人總吃茶泡飯,敷衍就用白開水,認真就往飯裡加點魚肉。
看到桌子上那些白花花的大盤子,我笑他,說他以後做壞事被吊銷律師執照,可以考慮去米其林再就業。他說我太看得起他,我說你本來就長了一副什麼事都做得完美的模樣。
他放下手裡的刀叉。刀叉是銀制的,是十九世紀的古董,是前女友送他的分手禮物。
我不知道人究竟得做成什麼樣,才會連分手都收到禮物。反正我的前男友,幾乎都恨不得把我丢進池塘。
他放下古董刀叉問我,那作-愛呢,作-愛完美不是好事。我說那你還差得遠,我翻折襯衫袖口,把手腕遞給他看,上面有他淩晨四點留下的咬痕。
我說:“這方面,你是未開化的野蠻人。”
然後他就笑了,問我真的不吃點他的烤章魚腿嗎?我搖頭,我告訴他我不吃飯是學巴黎女人,他說我年紀輕輕不學好,又說我哄他,說他又不是沒去過巴黎,沒見過巴黎女人。
我說那等雨停你跟我去巴黎看看,從走出機場開始數,看是抽煙的女人多還是吃飯的女人多。
嚴靳沒有再拿起前女友送的銀制刀叉,他拿出煙,點燃,抽了兩口,我面前散開兩重霧,朦朦胧胧,透點青藍,像那時窗戶的顔色。
他拉着我的腕子把我扯到懷裡,他說:“明天回學校吧,雨停送你去機場。”
我用掌根撐着他肩膀:“你不跟我去巴黎了?”
他又笑。他笑起來好看,真心實意又假模假式。我看不透,像霧裡探花,好危險。
如果他有朝一日成為我的戀人,分手那天,我會猜不出他到底是想把我扔進池塘,還是吊在槐花樹上,或者幹脆一槍打穿心髒。
當然,我絕不可能送他分手禮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