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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柳》 抄襲
#《野柳》編劇李蘊抄襲
#李蘊新作疑似抄襲作者剪花燭、編劇莫甯
李蘊看着熱搜上标紅的大字眨了眨眼,腦子停轉了一秒。
她懷疑标題寫錯了,應該是她的作品發現被人抄襲才對,她絕不可能抄襲别人,這輩子都不可能。
寫不出自己的故事,甯願不寫也不能抄襲,這是她作為創作者最基本的堅持!
李蘊點開熱搜詞條,很輕易就看到作者“剪花燭”發的長文。
内容邏輯十分缜密,大概是說六年前,她在微博上寫了一個随筆小故事,雖然隻有短短幾千字,是個小片段,但無論是男女人設,還是故事情節,和《野柳》都有某些細節上的相似,下面還附有六年前已經隐藏了的博文截圖。
看到這裡,李蘊覺得說抄襲簡直扯得不行。
幾千字的短篇,說破天,最多展現出人物性格的一角,就那個堪比把簡綱搬上來、邏輯零碎的故事情節……
抄什麼?
有什麼值得抄的?
這位“剪花燭”也知道,她這些證據想構成抄襲罪名,還差得遠呢,于是她拖了另一個影響力更大的人入局。
比起“剪花燭”,五年前就封筆、老牌但小衆的作者,莫甯這個拿獎無數的編劇,含金量高了不知道多少。
她說自己當時很崇拜莫甯,這篇随筆故事其實是新作的預想,是在看了莫甯的拿獎作品《尋芳蹤》後,才有靈感寫出來的,各種劇情設定上,都借鑒了不少。
說是借鑒,但她的博文裡一句沒提過,所以她本來的目的就是想抄《尋芳蹤》,借助信息差來賺一波錢。
根據等式遞推,她抄襲了《尋芳蹤》,《野柳》抄了她的小故事,所以等同于李蘊抄襲了莫甯的《尋芳蹤》。
《尋芳蹤》,李蘊看過這部電影,講的是八十年代,一個男人進城打工,意外撿到某品牌拍攝廣告,海選廣告女主角的一本相冊,各種原因下,男人對相冊裡的無辜女性起了歹念,按照片線索找到她們,一一殺害,最後被警方捉拿歸案的故事。
《野柳》不同,說的是主人公在二手市場收購了一台相機,在相機裡看到了很多老照片,在尋訪老照片背後秘密的途中,發現的有關人性之惡的故事。
從人設上說,一邊是擊破罪惡的警察,一邊主人公因為幾張照片,就去探索背後故事,随人都充滿了無畏的精神,内核相似,卻談不上抄襲。
故事設計上更是如此,照片隻是載體,後續發展幾乎沒有更多交集點了。
如果這都能叫抄襲,隻怕天下的故事沒有不互相抄襲的了。
莫甯也很及時的回應了,她發文表示對《野柳》的了解不多,但用教育的口吻說,創作者在任何時候都應該尊重原創,對原創缺少敬畏,隻會毀了自己。
明裡暗裡,還是在指責李蘊抄襲。
看着指責她“抄襲”的兩篇博文,李蘊感受到了說不清的惡意。
“剪花燭”在下午兩點半左右發的文,莫甯三點出頭就回應了,而現在時間是三點二十。
一小時不到的時間,這件事就發酵到這種程度了?
李蘊不覺得自己有那麼高的話題度。
她深吸口氣,退出微博,回撥給胡青然。
響鈴三聲,胡青然就接了起來:“看完了?”
“嗯,我沒有抄襲,”李蘊解釋,“我不懂,她到底哪裡覺得我抄襲?她說是就是嗎,觀衆又不是傻子。”
胡青然說:“我知道你肯定沒抄。但你還不了解嗎,人都有從衆心理的,十個、一百個人說或許沒什麼,一萬、十萬個人說,這個概念就會深深根植在他們心裡,自發地向更多人宣傳你抄襲的事。”
李蘊有種無力感,個人的對錯在網絡宏大的聲音面前,隻有等待被審判的份,甚至不容辨解。
“所以呢,我是動了誰的蛋糕?”
胡青然歎了口氣:“如果《野柳》無法播出,得利的無非就是那些人,所以……可想而知。現在公司公關那邊在想辦法,你得發條微博,稍微解釋一下,你想自己來,還是把賬号交給公司?”
雖然公司的公關更加專業,但李蘊想了想,還是決定自己來。
她的名譽,她必須自己維護才行。
李蘊裝好手機,回到會議室門前,推開門走進去。
裡面鴉雀無聲,男導演的 PPT 上寫着“歡迎大家讨論”,但下面坐着的人,都低頭看着手機。
聽見門邊的響動,全部人的目光都投注到李蘊身上來,顯然是已經看過微博消息了。
李蘊回到座位上,頂着無數道目光,開始收拾東西,把筆記本、平闆等等房間包裡。
旁邊和她坐一起的編劇朋友小聲問她還好嗎,李蘊扯出一個勉強的笑,“不算太好吧。”
收拾好東西,她提上包,沖到前排和演講的男導演道了聲歉,她需要提前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