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班前,早早的躺下來(也不早,就七點左右,離鬧鐘還有三四個小時就行)——讓我有幸福感;
夜班後直接躺,一覺到十一點,然後起床做飯吃飯後再次躺平,這一回就可以睡到同事下班(2點半)。
這加一起,也就不過七八個小時而已。
這這七八個小時,讓我有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