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他們最初始的起點。
那個起點是她拼盡全力身長雙手也夠不到彼岸的地獄。
在那裡,沒有人知道她是誰。
沒有人知道她的那顆初心獻給了誰。
常予盛不知道。
也永遠不會有人知道。
她的喜歡是禁忌,是不可公諸于世的秘密。
經常看見身邊的朋友談戀愛,也不止一次思考過,假如她喜歡的人不是常予盛呢?
假如她喜歡的人,隻是一個普通的男人呢?
那顆心,是不是就可以完好無損了。
起碼不會遇到一丁點有關常予盛的破事就心痛得快要窒息。
好幾次想要放棄,但是她認為自己的性子太執着了。
執着到她自己都快厭煩了自己。
于是她隻能一天比一天更加深陷泥潭。
一天比一天更喜歡他。
喜歡他摸她的頭,喜歡他記住她害怕的事情,喜歡他給她系圍巾,喜歡他看着她笑。
喜歡他溫柔說話的聲音,喜歡他一直挂在臉上的笑容,喜歡他待人有禮,喜歡他……
不喜歡她。
常予盛很完美,包括永遠不會喜歡她在内。
他沒有龌龊的思想,待她如親妹妹般好。
可是她,看不慣所有他對其他異性示好。
尤其是他女朋友。
每每聽到有關他們的事情她都得強顔歡笑。
但隻有自己知道,腦袋明明就炸了。
炸得混混沌沌。
她對自己說過,如果親眼看見常予盛和他女朋友登對地出現在她面前,她就徹底死心。
但過年的那晚,從昏暗的床上睜開眼,看見躺在她面前的男人時,她又對自己下了決心,要重新用新的心情喜歡常予盛。
她做了無數遍心理預示,給自己打了無數劑強心針。
最終現實擺到眼前時,她才猛然察覺,
自己居然比自己所想的還要脆弱。
簡直是不堪一擊。
此時此刻,她隻想回到那個原點。
曾經被她比作地獄的原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