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易絲仍在我的耳邊吵鬧。
她似乎認準我就是失心瘋了,劺足了勁地數落我。
關鍵她這人吧,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是記者的緣故,她說教還特别有一套,真的聽的我一個頭兩個大。
露易絲看起來是真的對盧瑟們沒什麼好感,無論是小的還是大的那個,可我又不太好反駁她。
畢竟,她說的那些話,還真蠻對的。
她說老盧瑟作風不正,而老盧瑟本人确實風評不太好,這人老在生意場上使些惡心人的絆子,平日裡說話做事也不是什麼正派作為,露易絲倒是批的不錯。
她說小盧瑟陰郁偏執,也就長的好看點,這種性子壓根不适合結婚,我和小盧瑟在一起指不定得多郁悶,這我也沒辦法反駁。
哪怕隻是簡單相處了兩天,我也意識到萊克斯确實挺不喜歡搭理人的,要不是怕得罪我,我覺得他連話都懶得和我講。
可再怎麼說,萊克斯已經是我的未婚夫了,我多少還是要維護下他的面子。
至于老盧瑟?
恕我直言,一個靠家暴自己兒子來彰顯權勢的沒用老男人,罵他兩句而已,多大點事。
于是我打斷了露易絲的喋喋不休,順勢挽起她的胳膊輕輕晃了起來,“露易絲~”
“幹嘛!”露易絲猛地一愣,擡頭望向我,不滿着,很明顯,她被我故意嬌嗔的語氣惡心到了。
“萊克斯是我的未婚夫。”我對上露易絲不悅的目光。
“所以?”她不明所以地看向我。
“我不想聽你再說他不好了。”我适時僞裝了一點怒氣,就一點點。但我的語氣仍不可避免地嚴肅了點。
“你認真的?”露易絲皺起了眉。
我利落地點了點頭。
但很快,露易絲又開始挖苦我起來,“艾琳,你知不知道你這樣子,真的很怪。”
我呆呆地望向她,我不太明白我哪裡怪了。
“你現在很像那種情窦初開墜入愛河,盲目維護心上人的家夥。”她上下打量了我幾眼,而後啧啧稱奇,“真的很怪。”
即使刻意把聲音放的溫和,但我還是能感受到對方那止不住的嫌棄。
隻是我聽着露易絲的話,心中想的确是另一件事。
其實露易絲說萊克斯盧瑟什麼都沒關系,即使罵他兩句也無傷大雅,畢竟那隻是我才認識幾天的陌生男人。
雖然沒有見面,但無法獲得露易絲的喜歡顯然是萊克斯盧瑟的錯。
那是因為他太無用了,無法順利讨我身邊親近人的歡心。
我其實不該維護萊克斯盧瑟的。
露易絲的态度已經表明了太多,大概就是,稍微長點眼睛的家夥都不會太贊成我和萊克斯結婚。
他們怕隻會覺得我失心瘋或者戀愛腦犯了。
萊克斯既無權勢又無地位,性格堪稱孤僻,他現在唯一拿得出手的似乎也隻有長的漂亮這一點了。
是的,漂亮,我選擇用這個詞來描述我的未婚夫,畢竟,萊克斯真的很符合我的審美。
萊克斯不是布魯斯那種漂亮,布魯斯漂亮的有些過頭了,就像驚豔絕倫的畫卷一樣。當然人們一般也不會用漂亮來形容布魯斯,他們大多會誇贊他英俊帥氣一類的,但我還是覺得布魯斯更适合漂亮這個詞。
萊克斯會更脆弱一點,他的漂亮不會那麼像布魯斯那樣直觀而有攻擊性,萊克斯是纖細的,鼻梁高挺,睫毛密密的,當他生起氣時,臉上會泛着淺淺的绯紅,映在眼眶和鼻尖,隐隐約約透露着點脆弱。可他又會竭盡全力壓抑住那點生氣,不讓我看出來。
萊克斯不敢在我面前随便動怒,他怕因此惹怒我,即使他确實很不爽我的行為。
他的那些行為在我眼裡看來,就像聰慧的,毛發微微打着旋兒小狗,仗着自己好看知道主人喜愛自己,所以哪怕偶爾輕吠幾聲,也無傷大雅。
我曾經有過那樣的一隻小狗,會讨好地對我搖尾巴的那種。
它很聰明,知道我是它唯一的主人。
隻有讨我歡心,它才能吃到美味的食物,有自己溫暖的小床。
除了我,沒人愛它。
它不敢真的咬我,哪怕偶爾輕吠也是那般小心翼翼的,有時它也會輕咬我的袖口,就那樣輕輕的,柔柔的,和撒嬌一般,它總是害怕我抛棄它。
可惜萊克斯不是小狗,寵愛一隻小狗當然無傷大雅,可對一個既無權勢又無地位的男人,僅因對方的外貌就表現出迷戀,并且對其百般維護。
會被視作是極度愚蠢而沒腦子的吧。
我甚至都能想象出來公司裡那些一向喜歡和我作對的老東西到時候會怎麼在背後嘲笑編排我了,将我貶得一無是處,從我的性别到我的長相身材,全部貶的一文不值,帶着一股中年老男人特有的油膩,外加自以為穩坐高層的自信,去将我批的體無完膚。
而其中值得特意單拎出來批判的,無外乎就是我選擇了萊克斯盧瑟做未婚夫,畢竟那群家夥也不知道遺囑的存在,而我暫時也不打算公開這些。
甚至我會因此被視作是不配具有決斷力的。
真是可笑啊,明明男性尋找漂亮美麗的伴侶,他們根本不需要她如何,隻需要她笑靥如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