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甯願分居十年也不離婚,也挺能說明問題的,他們之間有感情,就是不适合一起生活。
想到爸爸在分居後立馬從三好男人變成頹廢大叔,又是酗酒又是賭馬的,還經常因為亂花錢而讓家裡陷入經濟危機,我的頭就痛了。
不行,至少我要掌握經濟大權,别讓毛利家淪落到吃不起飯的地步。
說真的,我也不願意自己生活在單親家庭裡。如果他們能不分居當然更好,但我也知道,媽媽離開爸爸後會生活得更好,還能獲得更多的時間精力打拼事業。
勉強在一起估計會成為一對怨侶,把僅有的感情也消磨掉。
話說,爸媽如果分居的話,我能不能跟媽媽走啊?
不,還是算了,媽媽如果分心照顧我,就不能專心事業了。媽媽事業成功,一定不會在金錢上虧待我的,到時候,我的生活來源就有保障了。
想通了這一點,我覺得自己的前途充滿了光明。
前提是,遠離工藤新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