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洵的聲音随飛雪飄走,裴世臣恍惚間,仿佛聽到一陣駝鈴聲響。
沃野碧綠的草原上,一個年輕男子把一個三歲大的孩子放在駱駝雙峰之間,讓孩子抱緊駝峰,笑道:“别怕,這駱駝性格溫和,不像昨天讓你騎的馬那般烈性,不會把你扔下來的。”
孩子摸了摸駝峰,手感極好,突然一口咬上去,見駱駝毫無反應,開心道:“阿爹,它不生氣!”
男子見孩子這樣去試駱駝,忍不住大笑:“你這小腦袋,是我兒子!”
“下來,虎尼,别老纏着你阿爹。”紅衣女子抱了件狼皮大襖出來,遞給男子道,“叫你别總帶奇奇怪怪的東西回來,這駱駝我從沒見過,怎麼會養?”
男子把大襖裹在男孩身上,笑道:“怕什麼?有我在,我幫你養就是。”
“你把我的羊養的都不産奶了,還不如我呢。”女子嗔道,“今晚吃烤羊腿怎麼樣?”
“好啊,今晚虎尼生日,我教他跳劍舞。”
“他才多大,哪裡能舞劍?跳個鼓舞還差不多。”
“那你教他跳,我在旁邊給你畫像。”男子覺得,女子紅衣而舞,是草原上最美的景色。
“那你今晚要烤羊腿,還要負責清理!”
“這個自然交給我。對了,我給虎尼起了個大名。”
“感謝神女,這名字你想了三年,比我懷他還久,終于想出來了?”
“起名自然要慎重,再說虎尼聰明,天賦遠甚于我,我定要給他起個好名字。”
“你起了什麼名字?”
“裴世臣,我希望他成為一代名臣,世代傳頌。”
駝鈴聲越來越遠,成為遙遠的過去,此刻卻又如此清晰。
啪的一聲脆響,并不大聲,卻在漫天大雪中格外清晰,裴世臣挂在腰間的兩隻羊毫筆在打鬥中斷成兩半,滾了出去。
筆杆竟是中空,中間各夾了一張紙,風一吹,紙飄起,在空中展開,其上一位身穿紅衣的女子在翩翩起舞,明眸善睐,笑靥如花。
元洵抓過另一張,上面畫的,是一組人像,從嬰兒到孩童到少年,每年一份,一共十三份。畫工精湛,栩栩如生,少年清豔狡黠之氣躍然紙上,眉眼之間,隐隐已有如今風華。
“這是……”
不需元洵多說,裴世臣瞥一眼就知道畫上人是誰。
眼中濕潤,他用袖子遮住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