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嘉笑了一笑:“後來呢?”
樂小娴道:“後來還算幸運,賭坊的人寬限幾日,湊巧言家要買人,媒人上門,提了二百兩聘禮,此事……也就這樣了。”
“你就沒有再見過他?”
樂小娴撇撇嘴,“言家規矩多,若非有所出,恐怕如今還是個被囚在房裡的賤才,此生也無緣得見大人一面。”
自然,再也沒有見過。時隔五年,再聽到他的消息時,他已經成了沾染人命的将死之人。
孟嘉歎了口氣,“樂姑娘,我十分同情你的遭遇,也憐愛你一片癡情。但貿貿然翻覆棘手舊案,我是個庸人,恐怕沒有這個本事。”
樂小娴毫不猶豫地跪在孟嘉面前,吞了吞喉頭湧上的不适,堅定道:“除了您,天下恐怕再也沒有人有這個本事。”
孟嘉起身扶她,“多謝信任,實不敢當,還是另請高明吧。”
信任嘛,若于托付之人不過是輕輕松松的一句話,受托之人最好也不要過于放在心上。
怎料,樂小娴下了決心,無論如何也不肯起身。孟嘉拽不動她,索性松了手,在一旁坐下,倒了杯茶遞過去,淡淡道:“若跪着就能解決問題,這天下恐怕再也沒有紛争絕望,你就算在這裡跪一天一夜,本官耗得起,你耗得起?”
樂小娴轉過身來,拽着孟嘉的袍角,似乎是下定了某種決心,看向孟嘉道:“大人……若我有切實證據證明此案有疑點,您是否願意追查?或者……至少保住他一命,行嗎?”
孟嘉驚異道:“你說什麼?!”
……
第二天,孟嘉到刑部後,第一件事就是調來了陸興镖局一案的案卷,撲在案前一字一字地細查。
“中裕元年三月初九,于華州南甯門截獲恒安陸興镖局押運榆木大箱五隻……其中包括紅木箱五隻,金器四十二件,銀器……全副屍身一具,無頭屍首一十七具,皆有腐象。”
“全屍系東市金銀行潤琅軒店主孔良,亦即本程托镖雇主,無頭屍體衣錦、麻、棉、絲俱有之。據認,其中雲小第、青涼兒、王尋、關喆……餘者不可知。”
越是看,就越讓人琢磨不透。
據載,自恒安東城門時經查并無異樣,于華州南甯門入城時案發。案發時金銀器仍有不少,僅有一隻紅木箱子被打開,裡面的東西消失得無影無蹤,顯見得不是為了劫财,基本可以排除強盜和镖局中人勾結。
死者身材、衣料、膚發及健康狀态各異,甚至可說天差地别,顯然不屬于一個群體,仇殺也說不通。而且,若是镖局的人仇殺,镖局的人怎麼會把屍體藏進镖箱裡,而不是抛屍野外呢?
如果是他人所為,十幾個镖師押車,是怎麼做到神不知鬼不覺地把人塞進了隊伍?
據官府登記,唯一可以确定身份的被害人孔良沒有出城路引,他是怎麼出的城?為什麼要出城?
這些,案卷上都沒有記載。
排除了劫财和尋仇的情況,就隻剩下了镖局謀害的可能。這時,沒有充分的證據定罪,也沒有充分的證據開罪,案子就一拖再拖,拖了一年多,越鬧越大,大理寺的人慌了,索性大筆一揮,将案情推了個七七八八,接不上的地方一含糊——結案!
看着湊合,問題大了去了。
孟嘉攤開手掌,晃了晃紅繩上墜着的一枚金鎖片。鎖片下部的鈴铛一晃,發出一點與陳舊的金色極不相稱的脆響。
正面是平安福祿圖樣,翻過來,背面右下角有一個小小圓記,印的是一個“青”字。
全京城金銀匠人,有資格以此為記的,隻有一個為先皇後打造過五龍三鳳冠的青寶獻。他為造此冠費盡心力,十年前就已經不事此道,往北羨尋自己的異邦兒子去了。自此,他的手作就斷了根,幾乎不在市面上出現。
而這件作品尤其特殊,采用了大量寶石鑲嵌,上頭的葫蘆是大顆的綠松石,這是他從前的作品裡從不會出現的,唯一的例外是先皇後的五龍三鳳冠,這是第二件。
她找了五家金銀店看過,雖然衆人也稱奇怪,但一緻确認這是青寶獻的手工。
據樂小娴所說,這就是兩年前押運的那一批金銀器中的東西,不同的是,案發時那一批全部封鎖在刑部庫房,這一枚金鎖,卻是在到華州前消失的那一部分所含之物。
假使樂小娴說的是真的——青寶獻的作品,怎麼會出現在孔良手裡?
孟嘉起身,叫來令史周許,囑咐他把案卷歸位,徑直便去了刑部大牢。
牢頭聽說她要審陸興镖局的人犯,有點遲疑:“這——”
孟嘉挑挑眉:“本官不能提審人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