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甘心就此作罷,在某個風和日麗的下午,一直留意多安動向的我終于找到機會。
男人似乎正準備出門,我蹑足屏息,悄悄跟在對方身後,打算趁此機會抓住他的新把柄。
花園的盡頭有扇矮木門,我跟着多安來到附近,蜜蜂的嗡鳴掩蓋了我的腳步,正打算追随男人離開時,一道陰影突然籠罩住我。
“伯……伯倫?你怎麼在這裡?!”我目瞪口呆地盯着面前的小豆丁。
四歲的伯倫揪住我的裙子,不高興地噘嘴,“姐姐,陪我玩。”
“姐姐有事情要辦,回家再陪你玩好不好。”
伯倫不依不饒,非要我留下陪他玩耍,眼看多安就要消失,我急得團團轉,伯倫粘我粘得緊,無論去哪兒他都要跟着,一旦不遂意就會号啕大哭,到時候引來其他人就麻煩了。
進退兩難之際,我幹脆了當地抱起伯倫,把他一同帶出白蘭度府。
這下伯倫可高興了,極少出府的他興奮得手舞足蹈,趴在我的背上咋咋呼呼地叫喚。
新奇的街景倒映在伯倫眼中,仿佛是另一個世界,偶爾看到有趣的東西,他還會激動地拍手,念叨着讓我也去看一眼。
東一榔頭,西一棒槌,一會要追蹤多安,一會又要應付伯倫,出門不過五分鐘,我就把男人給跟丢了。
背上的小豆丁還在嚷嚷個不停,我氣得握緊拳頭,黑沉着臉把他給拎下來。
“臭小子,把我當驢是吧,驢也是有脾氣的!從現在起自己走。”
伯倫撅起嘴,乖乖朝我遞出手,我冷哼一聲,牽着他在街上閑逛起來。
鋪子裡打鐵的,街邊賣花的,有趣的小玩意兒看得人眼花缭亂,伯倫像隻惱人的小蜜蜂,一路纏住我嗡嗡個不停,非要我給他買這買那,到最後我的零花錢都花光了,男孩還在不停下達購買指令,我頭疼欲裂,心底打起退堂鼓,反正男人也找不到,今天幹脆先回府算了。
天色漸晚,我決定抄近路回到公爵府,不料此舉卻給了背後之人可乘之機,兩名男人跟着我來到一條巷子,等我察覺到不對勁時,已經被人給封住口鼻,掙紮不過幾秒便暈了過去。
醒來時我倆已被關進一個鐵籠子裡,周圍遍布枯黃色的幹草,像是一間廢棄的谷倉,裡面空空蕩蕩,隻有一隻癞皮狗蹲在籠子邊,張着它那腥臭味的嘴,正虎視眈眈地盯着我們。
那狗約莫生了病,渾身就隻剩尾巴那兒還有點黑色的毛,它的眼白是怪異的血色,犬齒缺了一截,每當我一動作,它便露出要吃人的兇狠表情,沖着籠子狺狺狂吠。
我縮在角落一動不敢動,籠門是鎖住的,那狗進不來,但它似乎不願就這樣放棄,癞皮狗圍繞我們走來走去,涎水在地上形成了一個圈,我抱緊昏迷中的伯倫,在籠中瑟瑟發抖。
半個時辰後,推門聲響起,一直監視我們的癞皮狗屁股一颠,朝着來人歡跑過去。
兩名男人提着酒肉,徑直來到一張方桌坐下,空氣中彌漫的肉香令我不禁咽咽口水,我邊拍打鐵籠,邊沖兩人大叫,似乎是被我吵得不耐煩了,一名男人走過來,狠狠踹了腳籠子。
“閉嘴!再吵就把你的舌頭給割了!”
男人從腰間抽出刀子,威脅似地在空中比劃,我被吓壞了,蜷縮在角落不敢吱聲。
緊接着那條癞皮狗也跟着跑過來,狗仗人勢,籠子裡的我成為了人畜可欺的對象。
“放、放了我們!我叔叔是白蘭度公爵!你們再不放人,小心我讓查爾斯叔叔砍掉你們的頭!!”我鼓起勇氣,沖對面兩人吼道。
聞言,桌旁的男人哈哈大笑,“菲尼,聽到沒,我們綁的人可是白蘭度府的千金小姐,還不快放了人家。”
“瞧我這眼睛,竟沒認出來堂堂千金小姐,怎麼辦比爾,萬一白蘭度公爵找上門來,我們又有麻煩咯。”名為菲尼的男人佯裝苦惱。
“哼,算你們識相,現在放了我和伯倫,你們犯下的罪本小姐概不追究。”
菲尼感動不已,“喲,聽聽比爾,這位小姐的話簡直就是天籁,我們應該對她表達最誠摯的感謝。”
比爾嘴角上揚,“沒錯,我們應該感謝她的善良,如果那位白蘭度公爵找來,我們不妨讓他們住進同一個籠子,你覺得怎樣?”
“噢,那樣再好不過,我們來讓這一家人團聚吧,在地獄裡……”
兩人相視一笑,我明白自己被戲耍了,餐桌上,半大的烤雞很快被兩人分個精光,我不死心地再次搭話。
“得了吧,你要是白蘭度府的千金小姐,老子我就是普尼華國王,整個蘭切斯特都是老子的,你也不列外。”菲尼腳踩凳子,一個勁往嘴裡灌酒。
“我真是白蘭度家的人,我叫莉娜·白蘭度!羅錫城城主是我的親叔叔!!”
我急得眼淚都快掉下來了,然而男人一臉不信,旁邊名為比爾的人還在慢悠悠地啃一隻雞腿。
“我們可沒見過哪位貴族小姐親自拎東西的,說謊也得有個度吧,還是你以為拿公爵大人的權勢威脅,我們就會放你們走?”比爾吐掉雞骨頭,一臉嫌棄,“賠本買賣我比爾可不做。”
“買賣?”我瞪大眼珠,連忙追問,“你要把我們怎麼樣?”
“當然是給你找個新主人。”比爾繼續道,“你和那個男孩模樣不錯,想必那位夫人願意花重金購下你們,到時候你倆就有好日子過了。”
言下之意就是要将我們賣給其他人,我既憤怒又恐慌,兩人吃完飯後就離開了,直到第二天下午,我才又見到他們。
伯倫依偎在我身邊,兩天沒吃飯,男孩早已餓得頭暈眼花,我強撐着身體,向男人讨要食物。
菲尼咂舌,把狗食放下就走了。
當天晚上,我不死心又去讨要食物,卻被兩人拖出來狂揍一頓。
“賠錢貨,老子都沒吃上飯你還想上桌?”
耳光啪啪扇在我的臉上,鼻血流進嘴裡,我像隻被割喉的雞,被人死死攥在手裡。
“好了菲尼,别下手太重,她已經被那位夫人預訂了,你知道規矩的,給她點吃的吧,那位夫人不喜歡死屍。”
菲尼罵罵咧咧,“錢都沒到手哪兒有吃的!給她吃了我們還活不活了?反正是去放血的畜牲,有一口氣兒不就得了。”
“那過兩天再給吧,吊着别讓死了就行。”比爾不以為意。
他們專為岡特的某位貴族夫人尋覓年幼孩童,起初以為對方是因為年老孤寂才會購買孩子,但随着需求量日益加大,兩人覺得不太對勁,一次送貨完成後,他們借口留在城堡,經過一番摸索,成功找到那位夫人的房間。
女人年輕時便守了寡,多年來獨自住在丈夫的城堡裡,比爾夥同菲尼摸進對方的房間,月光下,他們撞見女人正在露台沐浴,令人吃驚的是,浴池裡的水竟是血色的,地上橫七豎八躺着數具屍體,正是他們白天送給女人的貨。
這一幕把兩人吓得屁滾尿流,忙不疊地跑出城堡,後一個月裡,他們對女人的催促信視而不見,但因為兩人爛賭成性,花光貨款後,他們迫于窮困想賺快錢,于是商量着又回到女人那裡。
哪知一幹就是一年,期間兩人意外探知女人血浴的真正目的,據說孩童的血有某種效用,用它洗滌身體能夠使人恢複青春。
比爾與菲尼本就沒什麼道德感,加上女人給錢給的爽快,兩人看在錢的面子上,才四處為對方搜羅年幼孩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