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自習時,他出來上廁所,經過我的班門口。
他抽出我的紅筆,在草稿紙上重新畫圖。
我們和好了。
應該是和好了。
如果沒有和好,他不會拿起面紙捏住我的鼻尖,懶洋洋地講醜死了,要我别哭,隻是道數學題而已。
“放屁,這個是十五分,一萬五千人!嗚嗚……”
“你起碼能幹掉七千個人。”
現在回憶起來還挺搞笑的,有情侶吵架居然不是因為感情問題,而是做題應該做哪一套練習題。
那一年,我們高考,數學的難度史無前例,号稱史上最難。硬是要找依據,除了分數可以看看當時下發的草稿紙,比曆年多給了一張。
據當時的考生回憶,基礎題和中等題?不好意思,那是什麼東西。
雖然在六年後又有一個史上最難出現了。我親愛的表妹考完數學是哭着出來的。就和我當年一樣,哭得稀裡嘩啦,質問自己多年苦讀為什麼要被這種考卷定了結果。
我抱着她慢悠悠地講:狗蛋的人生啊。
我沒告訴她,就算是這種試卷,依舊有人130打底。
他聰明,但算不上天才。他隻是又聰明又努力,做出來的實績過于耀眼,讓人不禁用天才來抹消他付出的汗水。
那一百三十八的高分,是他應得的。
到很遠很遠的城市讀優秀的大學,也是他應得的。
他可以通過學習改變命運,結識同樣優秀又刻苦的人,開拓新的天地,應得一份讓絕大多數人羨豔的充實又要有意義的人生。
我是這樣想的,所以在他做出那個決定的時候,我沒有說反對的話,看着他背對着我,揮揮手,大步向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