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聲在溫柔的問候裡微微停頓,欲蓋彌彰般繼續奏起,光芒配合地落在他的下颌,勾出完美的棱角。
蘭琛冷靜而内斂,像是一汪潭水不遠不近,極其有距離感又恰到好處的吸引着不經意路過的旅者。
鞠千尚走近靠上鋼琴靜靜聽着,目光落在被太陽拉長的影子,一個端正筆直,一個慵懶随意,看上去就像兩個世界的人。
他刻意營造的暧昧與熟稔仿佛隻要經過分離,再次遇見時就會又變得疏遠,正如鞠千尚的記憶般經不起時空的考驗。
鞠千尚還是記不住蘭先生的臉,但他記住了這個人的許多事,比如很喜歡……附庸風雅。
一首短短的曲子彈錯了五個音。
鞠千尚最終還是忍不下去走到蘭琛身後彎腰單手按住了黑白鍵上修長的指。
“噔——”
鋼琴音瞬間震顫,身下的人身體繃緊放松的脊背變得僵硬,鞠千尚頓了頓才注意到他們的手指相扣,虛虛搭着有些親密,他動了動,鋼琴鍵依次發出樂音。
“先生,您彈琴的姿勢有些傷手,不要壓腕哦。”鞠千尚指尖輕輕摩挲着對方骨感的指節,漫不經心提醒。
蘭琛喉結滾動,輕輕垂下眼遮住銳利的光:“嗯。”
他收回手不動聲色藏進褲兜起身朝外走,仿佛什麼也不在意:“走吧。”
高挑冷酷的人擦肩而過,鞠千尚使壞故意靠過去,肩膀相撞布料與布料摩擦發出窸窣聲,高定西裝被蹭出褶皺。
正常人或許該生氣,但蘭琛依舊沒什麼情緒,甚至不願意偏頭看一眼。
鞠千尚挑眉指尖若有若無撫過,将褶皺撫平,沒有情緒的人真難勾.引,他不由得想起那個一撩就臉紅的青年,這兩個人可真是兩個極端。
“蘭先生想去哪裡?”
要是蘭先生這張臉上,露出那樣荼蘼的神色,該有多好玩。
蘭琛推開門,悶熱的空氣湧入他的心也多了幾分平日沒有的燥,這個人總在撩他,但當他做出回應對方又會立馬避開。
他對他的施舍甚至比不上那個根據某個狗血小說歸納的糟糕人設。
蘭琛覺得糟糕透了,尤其是在這鳥不拉屎的地方約飯的行為。
但他沒法拒絕,因為這是他的請求,為此蘭琛甚至大熱天的穿得一絲不苟西裝革履,嚴謹到像是去赴約重要的商務會議。
烈陽高照,汗液緩慢浸濕碎發,蘭先生略微有點狼狽,而他們也隻走過一小段路程,樹影婆娑蒸騰的熱氣下鞠千尚靠在樹幹,墨鏡一戴遮住眼裡憋住的笑意。
“蘭先生要不回去換件清涼的衣服。”
蘭先生沉默看着笑靥如花的某人,轉身原路返回。
先前他被蘭琛送進醫院算是救命之恩,鞠千尚自然得好好利用,所以就抽時間請人吃飯。
當然更重要的一點是系統認為約會是培養感情的最好方式。
0986無語:[為什麼宿主這麼執着騙人感情呢。]
鞠千尚摘下一片葉子拿在手中把玩:“因為對于他們而言,似乎認為感情這種東西是無價之寶。”
珍貴到能無視一切錯誤的畸形的決定。
亦或者珍貴到能控制一個人。
鞠千尚對這種東西嗤之以鼻,但他前世成為别人愛情的踏腳石,今生還有可能繼續重蹈覆轍,所以如果能用他們所謂的珍寶反過來玩死對方,不是更有趣嗎。
鞠千尚丢掉樹葉沉默望着遠方,墨色下昏暗的天與雲,如同被污染的雪,此時此刻他遠不如面對蘭琛時那麼和善,他薄情而冷酷,比那些故事裡随意抛棄小情兒的金主們并沒有差上多少。
對于蘭琛,鞠千尚本應是怨怼的畢竟他所遭受的一切皆是因為他對李文棟的縱容,與寵愛,他前世沒查清的幕後兇手在複活後系統的所謂的劇情一一告訴了他。
怎麼可能不恨不怨。
但相處下來,蘭琛和那個故事裡的形象相差太大了,他有時候并不能那麼心平氣和地去恨。
總有那麼一種割裂感影響着他,仿佛在說也許是他認錯人了,也許那個故事是假的。
故事裡李文棟的金主是個十足的酒色之徒,縱情聲色流連酒吧的花花公子,而蘭琛是個怎麼也勾不動的冰塊,一點也不像。
鞠千尚歎氣,或許是他魅力不夠大吧。
正想着,一道陰影落在他面前,青年白T黑褲清爽自然,寬松的衣物格外随性自然也愈發襯得出那高挑的好身材,是往常鞠千尚的穿衣風格。
隻是他從來不會在外面穿短袖,皮膚過敏引起的症狀太過醜陋。
同色系的衣裳,他們好像在穿情侶裝,鞠千尚摘下眼鏡眉眼彎起:“小宣,今天約了恩人吃飯,不能陪你。”
“乖孩子要學會獨立哦。”
蘭琛語氣莫名:“恩人?”
鞠千尚笑容蓦地僵住,有些不确定地問:“蘭先生?”
蘭琛眸色幽深淡淡看了眼:“嗯。”
“呵。”鞠千尚直起腰一點也不尴尬,“蘭先生我有沒有說過,您和我剛認識的男朋友長得很像。”
蘭琛腳步頓住神色微微波動:“男朋友?”
“叮——”鞠千尚撥動自行車鈴,單腿踩上腳踏,他沒有回答那個問題,“蘭先生坐穩哦。”
自行車是花匠的代步工具,灌木叢旁恰好隻放了一輛,蘭琛原本準備命司機來接他們,這裡距離最近的縣城有十公裡。
但看着鞠千尚興味滿滿的神色,原本的計劃擱淺,他坐上自行車後座屈起長腿,手指輕輕攥住鞠千尚背部的襯衫,小心翼翼隻觸碰着衣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