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常說:“人活一世都是緣分。”很巧,我從小便是這麼認為的,認為一切都是緣分,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最好的安排。
所以從小到大我都很平淡的去接受一切改變,這些可都是“緣”啊。别人問起來,我也隻會說一句,“可能……就是喜歡吧。”
心虛地掩蓋自己對“緣”的過分癡迷和渴望。
十八歲那年的某一天我莫名奇妙地喜歡上曆史,尤其是清朝末年的曆史。
從那天再到現在,我就像是發了瘋一樣,瘋狂地查看關于“清末”時期一切的信息 ,一天不看都不行,甚至為了這份狂熱的喜歡而去寫了一本小說,大約三萬字左右,不多,講的是一位清末時期的小姐和一位留學回來的女士的故事。
在她們的身上是曆史車輪碾過的痕迹,如鐵鍊一圈一圈捆綁着她們。舊時代置她們于死地,新時代放任不管,她們是塵埃,不會有人記得她們的。
向來隻有英雄才會被銘記,像她們這樣的普通人波折的一生是不管在那個時代都會發生,因而不稀奇,也無從知曉。
當我構思這個故事時,我的仿佛變了,它能牽引我的情感和思想,使我淪陷其中,似乎我才是故事的主角,而不是作者。
那種魔力我不覺得是每個創作者都會擁有的,我對它感覺熟悉,再加上我本就是個過度迷信“緣分”的人,因此我近乎偏執地認為,我是自己故事裡的兩位主角。
是我自己過了那樣的生活才有了現在有血有肉的文章。
我對這部小說十分看重,不僅是因為它是我寫的第一部小說,更是因為這裡面的故事,是我的心血,是我的血肉。
為了它,我聯系到了一位從清末時期活到現在的奶奶,我想将自己寫的小說給她看看,是否符合曆史,其實這隻是冠冕堂皇的話,我内心願望是希望這個故事是真實發生過的。
哪怕她敷衍我幾句“好像有過”“那時候挺多的”“老了……記性不好,不記得了”我也可以接受,畢竟,是我太偏執了,怎麼會認為自己構思出來的故事真實存在呢?還奢望自己是書中的主角。
這位奶奶叫韋慧,年齡起碼有一百歲了,是我認識的老人裡最長壽的一位。
我和她是通過朋友介紹認識的,她隻有一個孩子——是女兒,女兒去國外工作了,丈夫早早去世,雙方父母也走得早,她便成了“空巢老人”,朋友和她女兒的關系很好,常幫着照顧她,一來二去她們也熟起來了。
我是無意間告訴朋友自己寫了一部清末的小說,但害怕脫離曆史而不敢發布,朋友聽了十分驚喜地說,她認識一位老人,就是在清末時期出生的。“緣”就這麼不請自來了。
太巧了,我簡直如有神助一般,太巧了,也不枉費我這麼長時間如此迷信“緣”了。
于是,她讓我下個星期天去替她看望一下這位奶奶,因為她下周出差沒時間去。
我問,“為什麼要星期天去看她?”
她說:“她不喜歡有人經常去她那裡,她不适應。”
“不适應?怎麼……“
朋友打斷我,“哎呀,理解一下人家老人嘛,老了,不喜歡太吵。”
說得也對,這麼高壽的老人對于吵鬧刺耳的聲音,準是接受不了的。
“韋慧。”
“韋慧。”
“韋慧。”
“慧。”
去的韋慧家的路上我一直在念她的名字,她的名字仿佛對我下了咒般,我一遍一遍的念出來,虔誠的模樣竟讓出租車阿姨誤以為我是寺廟裡的僧人呢。
我被逗笑了,擺手否認後自我懷疑了起來,為何會對這個名字如此認真呢?我和她不熟,難道是緣分在作祟?
我真是入了魔了。
另一隻手卻摸向包裡厚厚一沓的稿件,裡面寫的每一個字都是我仔細推敲出來的,費了很長時間用心血所著的故事,裡面的每個字我可以毫不客氣的說,即使看不見它們我僅靠摸,也能認出來。
窗外的淅淅小雨,路兩邊的綠植綠油油的,旺盛地生長着,看得我好舒心。
我的手在稿件上摸來摸去,最後停在兩個字上——
再見。
這是文章開頭的第一句,也是她們最後的結局。
我哭得突然,出租車阿姨被我吓到了,慌忙問我怎麼了,我支支吾吾半天,在阿姨關切的目光下我說,“沒事。情緒太激動了。”
我無措地捂着嘴巴看向窗外,雨下得更大了。綠植綠得刺眼。
和我寫的一樣,她們初見那天也是如此大的雨,将她們淋濕,再淹沒,她們都溺水了。
說不清道不明,為何摸到那兩個字會哭,是“緣”還是情緒太激動?我給不了答案,至少此時我是不解的。
她在村裡最北邊的一間土房子裡住。在我走着村裡的陽光大道一步一步向她走去,村裡的人卻向看怪物一樣看我,好像我不該向那裡走去一樣。
不解、好奇、厭惡……
還好我從小便是被這樣的眼神包圍,我可以适應,可……她呢?日複一日,年複一年都被這樣不善的眼神包圍,是怎麼活到現在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