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日當空,蟬鳴聲很聒噪,街頭的行人很少,林音含戴着自己剛買的新款藍牙耳機,嘴裡哼着小曲走在回老家的路上。
林音含高中沒畢業就辍學去彈吉他了,剛開始周圍的同學朋友都勸她放棄彈吉他,說什麼幹這行沒出息還不如好好學習,将來考個好大學,有個穩定的工作多好啊。
林音含覺得自己想幹什麼不需要别人指指點點,聽别人瞎叨叨一些大道理,還不如多練幾個譜子,去追求自己想要的東西。
林音含去了外地彈吉他,和有共同夢想的朋友組了一個樂隊,經過長期的努力還在一個小地方出了名,不過沒有幾個人能為了夢想一生都去追求,時間慢慢消磨了青春年輕人的韌勁,堅定的信念一旦出現裂痕就會崩裂。
果不其然,因為各種因素的刺激下,林音含和自己的夥伴們分道揚镳了,于是她回了老家,在此之前她重新高考,考上了大學,盡管隻是一所普通的大學。
林音含有個堂姐,是她姑媽在河邊撿小孩,當時她姑媽見孩子不過半歲,孩子乖乖的躺在竹籃裡,伸着白嫩的小手在空氣中亂抓,沖着她姑媽嘿嘿直笑,小孩臉蛋紅撲撲的,黑色的眼珠子圓溜溜的,可愛極了。
在刮着大風的壞境下,她姑媽于心不忍小孩在這樣的鬼天氣下受苦,就抱回了家,領養了。
起了個自認為俗裡俗氣的名字——方司英。說,英嘛,精英,長大有出息。司嘛,司令,找個和司令一樣的大官,名字好像又俗又好聽。
林音含對她那個表姐印象挺深的,一頭長發天生發黃,身上沒有贅肉,個子高挑,身材跟模特一般,左眼角有一顆小痣,不仔細看是不會注意到的,臉蛋也賊漂亮,可以說上豔殺四方。
這個姐姐在林音含心裡頭對這姐就兩字總結漂亮。
林音含爸媽死的早,從小就在親戚中亂串門,親戚們為了打發她走,不情願的湊了錢,給林音含買了一個不到五十平方的小房子。可自從知道林音含父母給林音含留下的有一大筆遺産,他們就變得格外殷,這讓林音含有些厭惡他們這些勢利眼。
林音含聽姑媽說方司英還帶過她,林音含也沒有特别感動,也許是她被親戚們“搶手”過,周圍的人都不是真心的,都是因為她成年以後要繼承父母的遺産,才對她格外殷勤的,還好林音含不是甜言蜜語能诓走的白富美。那些突然冒出來的親戚不就為了那些錢,她可不會為了聽幾句三言兩語就騙走的,也就她姑媽不圖錢,切切實實的真心照顧她,其他的人都是甩不掉的狗皮膏藥。
林音含之所以不在姑媽家是因為她姑媽也不容易,姑父和她姑媽離婚了,就因為姑媽因為流過産,不能生孩子了。
她姑媽沒有穩定的工作,日常收入就是打點臨時工來生活,就這樣一個普通的女人卻對她格外的好,她每次都悄咪咪的往她姑媽衣服口袋裡塞錢塞卡,好把卡上密碼都寫在了紙上一并塞進口袋。親情這種感覺林音含隻在姑媽家體驗過,那個朦胧的幸福感特别美好,把人泡溢在幸福快樂之中,林音含感到自己都快融化了。
林音含也不是沒有體驗過那種感覺,她本來有一個超幸福的家。她媽媽是國際超模,她爸爸是個著名的企業家,即使父母很忙也會湊時間陪她,那種幸福是描繪不出來的,但也就曾經擁有過。
林音含走過長街街巷頭來到那個破舊的老小區,牆皮已經發黃幹裂,被時光欺負的牆皮變得坑坑窪窪,不再從前一樣潔白光滑。
梯道上的欄杆都生鏽了,讓人一看就起一身雞皮疙瘩,但這有這樣的地方,可是她小時候生活的地方,從懵懂到成熟。
她也不是沒有想過要姑媽住好地方,隻不過她當時沒有成年繼承不了遺産,姑媽也不願意去她家住,林音含隻能乖巧的跟着姑媽。
林音含扶過掉漆的鐵欄杆,擡起腿上樓,猛然間一個手搭在了她的肩上。
“是音含嗎?”是她姑媽梁芳善,梁芳善鬓角已經發白了,樣貌卻依然和記憶中的一樣,隻不過多了皺眉。
好像什麼都沒變,但什麼又都變了。
林音含心裡好不舒服,淚水從眼眶裡緩緩往下流,細小地聲音哽咽着:“姑媽,是我,是音含,對不起讓你等了太久,我都長大了……”
梁芳善看着林音含激動的直發顫,她小心翼翼地把手搭在林音含肩上,聲音異常激動:“音含,你終于回來了。”
林音含點了點頭,緊緊的看着梁芳善。
方司英緩緩走出,金黃色的長發用一根黑色的發帶纏着,五官長得十分豔麗,豔紅的唇色閉合,臉上沒有絲毫表情,給人的感覺卻特别溫柔,身穿白色的碎花連衣裙和黑色的薄長短袖外套,白色的高跟鞋蹬在兩腳,本來個子就高,穿上高跟鞋更高了。
林音含一眼便認出了那是方司英,隻因那絕顔讓人看一眼就過目不忘。
梁芳善一見到方司英就把林音含擋在身後,眉頭緊鎖,有些不高興道:“你怎麼出屋了?”
方司英一見梁芳善不開心了又走進了屋裡,臉上的表情明顯變得不自然。
林音含笑了笑:“我姐還是這麼漂亮。”
梁芳善沒有回應。
林音含不明所以。
她聽見梁芳善小聲歎氣道:“對,可是……一個姑娘家家的,有出息得很,開着公司呢,就是幹嘛要喜歡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