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沈宣騎上騾子出門,一路小跑,不過一個時辰就到了樂州城。
今日他出門早,到錦鯉街時還是卯時,沿街的商鋪剛剛開門,路上行人也不算多。
沈宣遠遠就見到那祭紙攤位,攤主也是剛到,正把攤子支開,把祭紙和紙寶塔一樣一樣的放出來。
見沈宣來得這麼早,那攤主倒是高興,連忙招呼沈宣過去坐。
這祭紙的生意與其他不同,平常的時候寥寥無幾,但清明與中元之前卻是異常火爆。屬于一年不開張,開張吃一年那種。
此時他攤子剛剛支好,就有客人上門了。沈宣自是也閑不下來,立刻就鋪開筆墨寫起了表文。
不過半個時辰,錦鯉街上的人流多了起來,祭紙攤前又排起了長隊。還有些昨日沒有寫成之人,今天也找了過來。沈宣比昨天更忙了……
整整一個上午,沈宣的手就沒有停過。他今日半天就寫了二十八封表文,直寫得他手腕一陣陣針刺似的抽痛。
到了中午的時候,吃午飯的人多了,沈宣才算能松一口氣。
他歇下來喝了口水,活動了一下手腕,去旁邊鋪子裡買了個肉包子,才吃了一口,寫表文的人又找上門來。
一貫錢一封表文,沈宣如今手頭沒錢,可舍不得推掉一封表文。
他匆匆放下包子,便忽略了手腕的脹痛,又動起筆來。待快到申時,沈宣算計着時辰,才不再接活了,隻寫完了現有這些,就準備回去了。
他今日來得早,一日共寫了五十九封表文。扣除給那攤主的部分,淨賺了五十三貫又一百文。
沈宣這次把錢拿到了附近的銀莊,加上昨日剩下的那些錢,合計換了一張五十兩銀票又五兩紋銀,還餘下四貫多錢。
雲水村的普通農家百姓,沒有天災的年景扣掉口糧,一年也不過能存一、二兩多銀子。
樂州城内的一個普通衙内,一個月的俸祿不過一兩,一年也就十二兩。
再加上門頭、舟車、取保、道路等灰色收入,一年賺個六、七十兩,在城裡便算是中等偏上的收入了。
沈宣不過兩日就賺了五十多兩,實屬是因為他會寫字,又趕上了中元節的風口。
畢竟大晉朝的文人還是很值錢的,隻要是有秀才功名,又不過分清高。平日裡抄抄書,寫寫信,再或去給富家子弟講講學。那一個月随随便便就能入賬六七兩,是足夠全家花用了的。
沈宣在錦鯉街玩命賺錢的時候,雲水村裡,鐘哥兒提着一隻菜籃朝着他家去了。
昨日他回去一夜沒睡,翻來覆去的,滿腦子都是薛鳳麟與沈宣在院子裡說笑的畫面。
沈宣身材高大,長得也與男子一般無二。鐘哥兒家中雖窮,但身量纖細,姿色也有幾分清秀。
他覺得男子都喜歡貌若女子的哥兒,沈宣還比不過自己,憑什麼卻能嫁得那樣的郎君?
既然沈宣可以,那自己定也能讨得對方的喜歡!
再說村裡的鄉紳家中也有同時娶幾個平妻的先例,他甯願與沈宣共事一夫,也不想嫁給那個老鳏夫給他帶兒子。
于是一大早的,鐘哥兒先去山上挖了筍,又去地裡采了一些野菜。然後各樣挑了一點裝在了一個提籃裡。
他平日裡不比王小蓮,沒錢買胭脂水粉,所以也不會化妝。但今日出門之前,卻也換上了自己最好的衣服,反複淨了臉,又拿繩子絞了眉毛,挽上了辮發才出門。
不一會兒,他就來到了沈宣住的小院門口。
此時院子裡一片甯靜,沈宣已經出了門,薛鳳麟還未起來。
鐘哥兒早就知道今天沈宣不在,他敲了敲門,又故意叫了幾聲沈宣的名字。
過了一會兒,薛鳳麟果然推開房門從屋内走了出來。
隻見他今日面色已經完全恢複,除了個别地方還有些淤青和擦傷,也就是被蛇咬過的右腳還不太靈便。
披着沈宣給自己買的新外衣,薛鳳麟來到門口。看到鐘哥兒後便道:“沈宣進城去了,今天整日都不在家,怕是晚上才會回來。”
他現下不過暫住此地,其實并不太想與這些村民有什麼過多來往。但這人過來找沈宣的,又是個哥兒,也不知道是不是他在村中的好友。
薛鳳麟知道沈宣在村裡過得不好,因此更怕怠慢了他的朋友。
為了沈宣的面子,他便十分客氣的披了衣服出門,和鐘哥兒說了話,态度還十分溫和。
鐘哥兒一見了薛鳳麟的臉,便已經是心猿意馬。再加上薛鳳麟待他态度可親,便又讓他覺得有機可乘。
“林大哥,我是之前住沈家旁邊的鐘哥兒,與沈宣一向交好。”鐘哥兒笑笑道。
“這幾日沈宣搬的遠了,也沒空與我一起上山挖菜,我實在是想得緊他。這不,今早我正好挖了些野菜鮮筍的,就給他送過來了。”
鐘哥兒舉起手中的籃子給薛鳳麟看,薛鳳麟果然看見裡面躺着一些新鮮野菜。
家中昨日買的蔬菜還沒吃完,壓根就不缺菜吃。
薛鳳麟本不想要,但推拒了兩下以後,便發現這哥兒不依不饒,一副若是他今日不收就不會走了的架勢,便隻得無奈的開了院門讓他進來。
鐘哥兒一進院子,就用雙目将院子的每個角落都掃射了一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