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
派娜待鄭嫣很好。
陪她逛街買衣服,帶她去喝咖啡吃蛋糕,分享給她化妝品,幫她編好看的頭發。
一個家裡需要三個人:哥哥,嫂嫂,她。
也可以是兩個人:哥哥和嫂嫂。
或者三個人:哥哥,嫂嫂,還有他們的小孩。
派娜待鄭嫣越好,鄭嫣越覺得自己是個局外人。
生日那天派娜送給鄭嫣一隻包包做禮物。
“謝謝派娜姐。”
接過新包後鄭嫣摘下一直帶在手上的手鍊。
鄭咤送給她的手鍊。
“怎麼摘下來?”派娜不明所以,“你好寶貝這條手鍊的。”
“搭扣壞了。”鄭嫣撒謊說,“改天拿去修。”
派娜不再追問,“我做了你喜歡的海鮮燴飯。”
鄭咤買了這間餐廳給派娜,他偶爾留宿,鄭嫣沒課時也會來幫手。說是餐廳,其實成為鄭咤的“根據地”;說是幫手,常常是派娜給鄭嫣“開小竈”。
說是留宿……
說是留宿。
扪心自問,鄭嫣讨厭這地方。她覺得不自在。覺得不自在還要來,不失為一種受虐。她的心像泡在青檸汁裡,又酸又澀又漲,又很悶沉,甸甸的,永遠不能瀝幹淨。
“好吃嗎?”見鄭嫣将一口鱿魚含在嘴裡幾分鐘,派娜不由得出聲詢問,“有點鹹嗎?”
“不鹹,好吃。”鄭嫣回神,動動牙齒,“派娜姐做的東西比我和我哥做的都好吃。”
“多吃點,你最近真的又瘦了,是不是沒好好吃東西?”
“有嗎?沒有吧。”鄭嫣随意應付,又問,“我哥呢?他還沒回來?他答應給我買蛋糕的。”
“蛋糕一早買回來了,他人在後院。”派娜說,“自從你講後院有個秋千就好了,他有空就去搭秋千。”
鄭嫣詫異,“我怎麼不知道?”
“他哪次不是默默做好再告訴你。”
鄭嫣放下勺子,“我去看秋千!”
順便看鄭咤。
秋千已經搭好了,鄭咤正在試驗它夠不夠牢固。
鄭嫣興緻勃勃,“我來推你。”
“小孩子玩的東西。”見鄭嫣過來,鄭咤笑着站起身,“你來玩吧。”
“我也不是小孩子了。”鄭嫣說着,坐上秋千,“哥哥推高一點。”
“推高一點。”鄭咤還是暗暗收着力,“不怕嗎?”
“不怕,哥哥會保護我。”
“嗯,”鄭咤說,“哥哥保護你。”
察覺她的讨厭,他恨不能挖空心思使她喜歡上這裡。搭秋千是小事,重新粉刷店鋪是小事,勞心苦力去買一幅絕版的裝飾畫是小事……所有能哄她開心的事都是小事。
可她不開心。
“我不玩了。”沒蕩幾下秋千,鄭嫣喊停,“木闆太硬了,坐得不舒服。”
并不是真心想要,總是在給他找麻煩,總是來捉弄他。
“我再改一改。”鄭咤甘心受捉弄,“哥哥補一個别的生日禮物給你,好嗎?”
“不用。”鄭嫣拒絕,“反正有秋千了。”
“派娜姐買了一隻包包給我。”鄭嫣扭頭對鄭咤說,“很漂亮。”
“對不起。”鄭咤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為這句話講對不起,但他幾乎是脫口而出。
他實在欠她一句對不起,找不到合适的機會,隻好見縫插針地講出來。她不情願聽,在她聽來這多像是羞辱。她要愛,她不要可憐,甯肯最終沒有愛,她不想見他失魂落魄地低聲下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