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出行由迪克負責開車,提姆和克萊爾則在後排一起翻看網絡上整理的各種攻略。他們對于貓的品種進行了深入讨論,最後一緻決定隻要是貓就行。
“因為貓就是貓。”克萊爾對此振振有辭。
“雖然個體與個體之間的偏好難免有所差異,但是人類對于貓的喜愛是不會因為它的皮毛和花色改變的。”
“沒人詢問我的意見嗎?”
迪克趁着紅綠燈的間隙小聲抗議:“我更喜歡長毛貓,如果有口水兜的話就更好了!”
“收到,我會納入考慮的。”
她邊說邊将攻略裡的推薦物品列了個清單,準備到時候一次搞定。提姆在逃離工作以後化身為全肯定BOT,一味與手機相親相愛,看起來像極了網瘾少年。
作為一座與紐約齊名的現代化大都市,哥譚的堵車情況同樣不容小觑。克萊爾估算了一下,發現按照現在的速度,想要抵達目的地應該還需要四十分鐘,足夠她打一把遊戲。
——今天她一定要重整旗鼓,奪回屬于自己的榮耀!
回想起自己因為忙于複習掉到了二十名開外的榜單,以及榜首那個“這都不凹你怎麼睡得着的”的ID,克萊爾憤憤握拳,從背包裡拿出了遊戲機。粉色的遊戲機身布滿五彩斑斓的兒童貼畫,讓人印象深刻。
“我可以看看嗎?”
克萊爾擡頭,看到了提姆好奇的目光。她大大方方地将屏幕轉過去——然後用光污染糊了對方一臉。
隻見屏幕裡光影交錯,特效與QTE齊飛,傷害共倒計時一色,讓人甚至難以分辨角色與Boss的身影,閃爍速度之快堪稱光敏性癫痫患者的地獄。
但是克萊爾就是能在這種程度的混亂之中準确分辨出什麼時候應該閃避,什麼時候需要切換角色、釋放技能,甚至還能有條不紊地打出一系列高難度的合軸。黑發藍瞳的少女角色持劍迎敵,在幾乎塞滿整個屏幕的彈幕與AOE的縫隙之間騰挪輾轉,迅捷好似劃過天際的流星。
她的操作如同穿花蝴蝶一般精湛,将Boss玩弄在股掌之間,最後用一波強力爆發取得勝利。一個大大的“WIN”攜着炫酷的入場特效出現在屏幕中央,直到這時,提姆才第一次看清了Boss的模樣。
那是一隻紅白相間,看起來軟乎乎、糯叽叽地小……大觸手怪,萎靡不振地癱倒在地,像極了一杯可口的草莓聖代。被當作木樁毆打到舉起白旗投降以後,觸手怪吐出一堆閃閃發光的金币與材料,随後縮進結算頁面的角落裡瑟瑟發抖,看着真讓人覺得可憐。
可惜上帝才有憐憫之心,但是克萊爾沒有。
她退出戰鬥界面,滿足地欣賞了一會重回榜首的戰鬥紀錄,将遊戲ID改成了“朋友,隻差三分不凹?”以後向後仰倒,伸了個大大的懶腰。一套動作行雲流水,不用看都知道已經是慣犯了。
提姆:“……”
好怪,再看一眼.jpg
“這是什麼遊戲?”雖然年僅十六歲就被工作擠占生活,過早地知曉到了社畜的痛苦,但是作為一個正常的青少年,他對于遊戲還是有所涉獵的,“我好像沒有見過,是最近新發布的嗎?”
“這是Barbatos Fantasy——是我和朋友一起設計的遊戲!”
克萊爾驕傲地回答道,又點開遊戲内置的怪物圖鑒,從一堆形态各異的觸手怪裡找出了方才形似草莓聖代的那一隻指給他看:“你看,這個就是可愛的巴巴托斯醬了!”
圖鑒裡“可愛的巴巴托斯醬”氣勢洶洶,張牙舞爪地揮舞着長滿猩紅眼瞳的觸肢,搭配深邃的BGM,頗有幾分不可名狀的恐怖氣息。但是一想到方才它被毆打到舉起白旗投降的模樣,就有一種“這家夥明明那麼菜卻又那麼自信”的搞笑感。
“它的原型可是取材自所羅門王的七十二魔神柱,怎麼樣,是不是很還原?”
……不。
提姆冷酷地在心底反駁。
我想沒有任何典籍會将所羅門王的七十二魔神描繪成一堆不可名狀的觸手怪物,更别提它們還會舉着白旗投降了。
《聖經》的作者又不是法國人。
但是看着那雙充滿期待的眼眸,提姆隻能将吐槽硬生生地咽了回去,如鲠在喉地附和道:“……确實,很還原。”
“那當然了!”
得到了滿意的回答以後,克萊爾的眼睛都彎成了月牙,那種在發現潛在同好以後迫不及待想要安利的興奮簡直溢于言表。她收回貼滿兒童畫片的遊戲機,興緻勃勃提議:“如果你感興趣的話,我可以把遊戲發一份給你,這樣我們以後就能一起聯機了——相信我,Barbatos真的很好打……啊,不是,很可愛的!”
那些花裡胡哨的光污染猶在眼前。
理智告訴提姆,為了自己的視力着想,最好還是不要答應她。
但是……
他将目光平視前方,幹巴巴地發出了自己有史以來最違心的聲音。
提姆:“……好。”
“我又錯過了什麼?”
為了安全駕駛,迪克一直忍耐到抵達目的地,将車停好以後才正式加入戰場:“你們要背着我打遊戲?克萊爾你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