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小螢你來得正好,今天有個新奇的,科堡玉米熱狗腸!”徐令窈見她來,語氣滿藏喜悅。
“這香腸的個頭好大,比正常大小的王中王大好幾倍啊!簡直是小虞跟慕斯之間的個頭差距。”
做實驗的虞林森莫名打了個噴嚏。
一旁經過這間實驗室的慕斯年默默把這話記下。
事實證明,有時候多說話就是不行。
呆在電梯角落的路依依,聽到慕斯年問時靜螢,“你誇我大……?”
路依依瘋狂捂嘴,隻差面壁。
時靜螢的耳朵透着熱氣一般,“刷”的一下,耳根一片全紅透,從皮膚裡透出绯紅,跟要滴血一樣。
時靜螢耳朵發燙,步下生風,毫不猶豫的沖進風裡,不忘感歎:這一天太可怕了。沖上林翊楠的車,關門的動作實在匆忙,甚至催促起了林翊楠。
林翊楠不明就裡的詢問,“怎麼跑這麼急,後面有狼追你啊。”
“太餓了,我們快走啦。”
實在是個令人信服的理由。
林翊楠驅車本要立馬離開,可後視鏡的人,似乎一直注視着他們,高挑,眉目深邃。
這人似乎有些眼熟,可一時之間,他也想不起來。
林翊楠試探性的問時小螢,“來了新的實習生?今天跟你一起走的那個女生有點面生,我都沒有見過。”
“是啊,剛剛那個女孩子叫小謝,她笑起來有小虎牙,特别可愛。對了,我們這層樓還來了個混血的帥哥,算起來光是我們這一層樓就來了三個實習生,兩女一男,隻是另外個女生沒怎麼見過,好像叫小楊,其他的我也不知道了。”
盡管時靜螢說了那樣一長串,林翊楠卻精準的挑了他心中的重點。
“混血,帥哥?”
林翊楠将這兩個詞咀嚼在舌尖,莫名的有了咬牙切齒的意味。
“诶,就是混血嘛,見得少,大家都看着很新奇,等認識的時間久了就習慣了,可要論帥哥,當然還得是我們林總呀。”
時靜螢生怕他覺得厚此薄彼,連忙補充。
畢竟她能跟着慕斯學烘焙,還是林翊楠拜托朋友慕如風的緣故,不然平白無故的,她并不認為慕斯會答應周末教她烘焙。
“你誇的,好沒真情實感。”林翊楠毫不留情的吐槽。
“我從小看着你長大的!我可不是誇你一天、兩天,一年、兩年的帥,這可是我對你十年如一日的認可,懂不懂裡面的含金量啊。”時靜螢辯駁道。
聽到十幾年這樣有分量的詞,林翊楠才有些安穩,“隻是,看你這樣長大的話,由同齡人來說,好像有點怪怪的。”
看時靜螢一眼嗔怒,林翊楠立馬打了退堂鼓,“好吧好吧,你說。”
時靜螢才繼續說道:“我真情實感的誇你好看帥氣的話,應該是這樣。”
林翊楠側耳傾聽。
“帥氣這樣虛無飄渺,無憑無據隻看喜好的東西,在我這裡就是一次稱量。”
“稱量?”林翊楠有些不解。
時靜螢為他解釋道:“就像死神阿努比斯的審判之秤,用輕飄飄羽毛來稱量心髒。”
“那你用羽毛象征你的喜好,來分辨孰輕孰重?”林翊楠依舊固執的在詢問,隻有在意,才會對一個人的喜好這樣的在乎,林翊楠心中的天平早已偏向時靜螢那一側。
因此,他渴望聽到時靜螢的回答。
“并非如此,我不用個人喜好去衡量他人。你,不是我私人天平中被稱量的那一側,你是我衡量别人時,最大的那個砝碼!”
林翊楠的唇角也被這樣的話牽動着,卻不厭其煩的追問:“那有比我重的嗎?”
時靜螢搖了搖頭,雖然她很少真心實意的誇贊林翊楠好看,帥氣這樣的詞,可那樣的比喻就完全是她本人的想法。
慕斯是很帥氣,可喜歡跟帥氣也并不是等價的。
更何況,慕斯并不需要她的認可。
可在林翊楠追問中,她明白了他的态度,他需要。
她也願意将心中所想宣之于口。
時靜螢明白,林翊楠會是她心事最好的保密者,一直如此。
“我早上出門前,已經把淘洗好的大米放進電子電飯煲,提起手機遙控煲飯,今天晚飯想吃什麼菜?”
“想吃蛤蜊,雖說過了六月最肥美的季節,但也想吃這個。”